钟苓子仍旧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公孙瑾跟在她身旁,让她伸出手抓握着自己的胳膊。
那女孩胳膊看起来很纤细柔弱,但抓着他胳膊下楼的时候却无比用力,甚至让公孙瑾感到有些疼。
“你很害怕吗?抓得这么紧,弄得我都有点疼。”
公孙瑾问道。
“嗯,害怕。”
钟苓子没有否认。
“但不是怕死。”
“只是担心失足摔倒出了事,没办法照顾妹妹。”
“你是个好姐姐。”
公孙瑾轻轻点头。
“算不上好吧,只是不够坏。”
钟苓子审视过自己的内心。
她觉得自己并不善良,自私又利己,天性凉薄又冷漠。
她也很多次想过一走了之,让那个拖油瓶妹妹自生自灭。
可每当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的时候,总是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缠住她的脚踝。
不管她走多远,那根线都会将她拽回去。
那根看不见的线,叫做道德底线。
“公孙瑾,你能送我去零点酒吧吗?”
“你要驻唱?”
“嗯,可以在那里坐着唱。”
钟苓子一脸执拗。
“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拼吗?按理说,以你现在做驻唱的工资,不应该会过得这么紧张。”
公孙瑾有些不解。
“你懂什么?小孩子上学不要学费吗?你当过家吗?”
“你知道有些人光是呼吸就已经很艰难了吗?”
钟苓子有些生气,语气重了一些。
说完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失控。
“抱歉,我最近情绪很不稳定。”
“没事,我能理解的。”
“我跟着你一起去。”
“还是算了吧,已经很麻烦你了。”
他已经帮了自己很多忙,钟苓子不想继续麻烦他。
“我和你一起去。”
公孙瑾的语气变得很是坚决。
“都说了不用。”
她还没说完,公孙瑾就打断了她。
“你一个女孩子,腿受了伤,走不了路。”
“酒吧环境又那么乱,会被人欺负的。”
公孙瑾说完,就没再管她同不同意,只是将她载上电动车,带着她朝着校外开去。
钟苓子轻轻抿了抿唇角,有很多想说的话。
可是那些话到了嘴边,只剩下两个字。
“谢谢。”
到了酒吧门口,她就拒绝了公孙瑾的搀扶,一个人跳着进了酒吧。
有些人见钟苓子行动不方便,便不怀好意地往那边走去,试图搭讪。
她不理会,这些人还不识趣地继续骚扰。
钟苓子微微皱眉,若是她现在腿脚还利索,没准会一啤酒瓶招呼在这些人头上,然后拔腿就跑。
这时候,还是公孙瑾走过来护在了她身旁。
“谢谢。”
钟苓子道了谢,不禁有些脸红。
她在台上找了个椅子坐下,然后抱着吉他开始弹唱。
公孙瑾则坐在台下,一边盯紧周围那些不安分的人,一边安静地听她唱歌。
很快,就有女孩子主动前来和他打招呼,问他是不是公孙瑾。
公孙瑾只是轻轻点头。
台下有很多人听过他的歌,不少有钱的年轻女性围了上来,邀请他喝酒。
还有很多歌迷问他可不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
公孙瑾眼看着欢呼声愈发强烈,便主动去了前台找到老板娘。
“我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吗?”
“你在我们这里唱歌,我可负担不起你的演出费用。”
老板娘自然很是乐意的。
公孙瑾现在算是当红的歌手,在她的酒吧这里唱歌,能为她这里吸引到大量的人气。
“演出费用肯定还是要的,但是也不需要特别多。”
“今天我有些粉丝在这里,如果我唱完歌之后,她们消费了很贵的酒。”
“您就拿一点分红出来,怎么样?”
“我记得您酒吧里是有酒托的,对吧?”
公孙瑾看着卡座上那些年轻靓丽的女性,有不少在冲他打着wink。
老板娘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着点头。
“可以。”
“分红的这笔钱,也请给苓子一份。”
公孙瑾看向台上的钟苓子。
“好!”
老板娘闻言,立刻意会。
在众多歌迷的欢呼声中,公孙瑾走上了舞台。
老实说,他并不喜欢酒吧的气氛,也不爱在这花花世界里歌唱。
但总有些时候,有些人会让他愿意。
“我的歌迷,我们一起唱一首歌,怎么样?”
这句话,他是对台上的钟苓子说的。
台下那些卡座里的年轻女孩们却是齐声尖叫起来。
声音之大,似乎要将房顶掀翻。
“啊,瑾公子,我是你的狗!”
“小瑾踩我!”
公孙瑾是不怎么会笑的,但是抖M粉丝们却格外喜欢他的冷冽。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抱起吉他,开始拨弦。
前奏是她来这里一定会唱的歌。
台下只有一个听众,也要为他唱的千千阕歌。
今天,他和她一起唱。
“垂垂回眸,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台下的歌迷们也一齐合唱起来。
这让钟苓子有些意外,往日她在这里唱这首歌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热闹的景象。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今宵美丽,也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最后这句歌词落下的时候,公孙瑾侧目看向她。
她也看着他。
舞台上的聚光灯照耀在彼此的脸上,烨烨生辉。
“呜~呼~”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公孙瑾!”
歌迷们张袂成阴,齐声呼唤着他的名字,吵着再来一首。
公孙瑾欣然应允,唱了《似是故人来》,又唱了《喜欢你》。
“盛情难却,但是我酒精过敏,喝不了酒。”
“只好以果汁代酒了。”
公孙瑾端起果汁,和酒吧里邀请他喝酒的歌迷们举杯同饮。
喝完了酒,有不少歌迷提出要求合影和签名,公孙瑾都一一接受。
带着钟苓子离开的时候,公孙瑾走到了老板娘面前,笑着问道:“请问,我可以拿多少提成?”
“有几个客人消费了十几瓶黑桃A,算上其他酒,按20%提成算,一共四万块钱。”
老板娘看了看后台的数据,在纸上写下了一行数字。
“行,都记在苓子账上吧。”
公孙瑾知道她谎报了数据,但也没有深究,做生意的都很精明。
一旁的钟苓子看着他的侧脸,表情有些复杂。
“好。”
老板娘看了看钟苓子,扣掉她之前从她那里借的23500,打了17000块过去。
看着微信收到的转账,钟苓子激动得涨红了脸,眼眶有光芒闪烁。
“走吧,回学校。”
看着她激动的样子,公孙瑾也浅浅笑了笑,朝着外面走去。
出酒吧的时候,不少粉丝都很舍不得,想继续邀请他坐一会儿。
一些格外有钱的女粉,还主动给了他联系方式。
看着酒吧外面停着的各类豪车,公孙瑾也有些惊讶。
他对车了解不多,只认得出车标是三叉戟的玛莎拉蒂,底盘很低的兰博基尼毒药,还有一辆迈凯轮。
“我的粉丝,都很有钱啊。”
公孙瑾不禁有些感慨,随后坐上了电动车,载着自己的穷粉丝钟苓子朝着学校驶去。
长街上的灯影一片斑驳,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都向两人身后跑去。
“我帮你赚了这么多钱,是不是要请我吃饭?”
迎面吹来的风,吹动着公孙瑾的头发。
“你的粉丝都那么有钱,为什么偏偏要找我?”
汽车鸣笛的声音很响,耳边一片喧嚣,钟苓子要大声呼喊才能让他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请的饭比较香。”
“行吧。”
钟苓子嘴角微微扬起。
接下来的日子,她省吃俭用,再多做点活,妹妹第二个月的医药费也有了着落,心里自然是开心的。
“想请我吃什么?我想吃好吃的。”
公孙瑾打趣道。
“川味豆腐肉片盖饭,怎么样?”
钟苓子看向路边的罗森店,那是公孙瑾曾带着她去的一家。
她觉得那个便当很好吃。
公孙瑾叹了叹气,他不想吃速热的便当。
罗森的食物只能说可以填饱肚子,但真算不上好吃。
“怎么?一份十二块钱呢!有豆腐还有肉!”
钟苓子一脸认真地道。
“行吧,那就吃这个。”
公孙瑾倒也没嫌弃,毕竟是白嫖的。
“嗟,来食!”
结账的时候,那女孩拿着温热的便当递了过去。
抱了一箭之仇,她脸上久违地有了笑容。
公孙瑾也笑着,接过便当,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和她一起吃了起来。
她小口吃着,一边发出被烫到的声音,一边满足地说着好吃。
也许对她来说,有肉有豆腐的速热便当,是真的很好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