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这么急干嘛?慢点啊。”
餐桌上,庄小鱼快速往嘴里扒着米饭,筷子和碗叮叮作响,腮帮子鼓鼓的,嘴角还粘着米饭。
“唔~我吃完了,去找姝儿玩了!”
放下碗筷,小丫头就拿起公孙瑾给她新买的奥特曼玩具,迈着两截小萝卜腿,兴高采烈地朝着外面跑去。
脑后扎起来的麻花辫俏皮地飞扬起来。
“慢点,别摔了!”
“脸上还粘着米饭!”
师晴在后面大声嚷嚷着,却见小丫头一溜烟就没了人影。
“这丫头,天天惦记着她的小伙伴。”
师晴不禁莞尔。
自从钟姝儿搬进了这个小区,她就经常往她那里跑。
两个小姑娘吃完了饭,就约好一起去楼下玩。
“挺好的啊,有人能陪她玩,总比一直宅在家里打游戏好。”
公孙瑾微微笑着。
“嗯,是啊。”
师晴也略感欣慰。
“我记得你们的课表,周三晚上是没课的。”
“演唱会要开了,这是门票。你们俩一起来看看吧。”
师晴说着,从包包里拿出了几张演唱会门票,递给了公孙瑾,然后冲庄晓梦轻轻眨了眨眼。
虽然她暗示得很明显了,但庄晓梦却还是面无表情。
笨丫头,这是老妈我给你们俩安排私人相处的机会。
要懂得珍惜啊!
“不想去,没什么好看的。”
从女儿这里得到这样的回应,师晴大受打击。
“听你唱歌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来来去去就那几首歌。”
庄晓梦淡淡地道。
“什么叫就那几首歌?我所有的专辑加单曲有五百多首!”
“我可是天后唉,天后!你竟然说我的演唱会没什么好看的?”
师晴气鼓鼓的,瞪大了眼睛,像是闹了情绪的小姑娘,一点也没有天后该有的高冷。
庄晓梦略显嫌弃地看了她一眼。
“我反正是不知道,一大把年纪了,还在卖萌扮少女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
遭到来自亲女儿的暴击,师晴脸上的表情一度凝固。
什么贴心小棉袄,明明是荆棘背心!
听着母女俩的对话,公孙瑾忍俊不禁。
关于自己妈妈是歌坛天后这件事,庄晓梦真的没什么感觉。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还是和庄晓梦一起。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
看到钟苓子发来的消息,公孙瑾看了看庄晓梦,回复道:“就现在啊。”
“你呢?”
“我接了一档采访类节目,下午要去录制。只能明天回去了,你帮我向辅导员请個假吧。”
“好的。”
成名之后,钟苓子也变忙了,有不少媒体想要采访她。
她的成名经历太具有励志色彩,出身底层的社会背景,还有着窘迫不堪的过去,以及惹人非议的众多绯闻。
帮庄晓梦拎着行李箱上了动车,两人开始踏上返校的旅途。
她还是习惯性地靠在公孙瑾的肩上,分享他一只耳机。
“晴姨的演唱会,你真的不去啊?”
公孙瑾看着手中的门票,位置在最前排,是最贵的座次。
“不去,没什么意思的。”
庄晓梦摇了摇头。
顿了片刻,她问道:“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
“啊?我啊?”
被她这么一问,公孙瑾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还早呢。现在就这么几首歌。”
公孙瑾笑着道。
“你想听我的演唱会?”
“嗯。”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
“晴姨知道了,会吃醋的。”
公孙瑾现在和师晴是没法相提并论的,不在一个咖位。
论演唱会精彩程度,应该也没人比得上她。
她的头发在出门前洗过,有很清新的薄荷味。
抵在他肩上,很香。
行李箱里放着的,还是她喜欢的零食。
回学校了照例有公孙瑾的一半。
男生宿舍,公孙瑾回宿舍后。
唐福林照旧在打游戏,玩着英雄联盟。
时不时抱怨一句校园网质量太差,然后气得拍桌子,急得面红耳赤。
“哎呦,怎么这么卡啊?”
“又死了!我明明可以杀他的!”
看着灰白的电脑屏幕,唐福林一阵懊恼。
在他的左手边,是摊开的单词本。
公孙瑾印象中,唐福林玩游戏的时间比背记单词多得多。
他没有看上去那么努力。
更确切的说,只是在假努力。
很多人在高中时期就习惯了假努力,自欺欺人。
每天中午第一个到班上看书刷题,但是效率极低,永远活在舒适区,去做自己会的题。
做大量的机械运动和无用功。
对于自己的短板则避而不见,一遇到自己不会的科目,就打退堂鼓。
自以为努力了,其实只是在欺骗自己,好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
收到爸妈给的生活费了,在玩游戏的时候,心里或许就会少些愧疚。
林辉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现身》。
他的书架上多了一排东野圭吾的书。
公孙瑾瞟了一眼。
《空中杀人现场》、《风雪追击》、《拉普拉斯的魔女》、《假面饭店》……
好家伙,全部踩雷了。
“最近迷上了侦探小说?”
“嗯,挺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都看完了,最近准备看东野圭吾的。”
林辉微微颔首。
“阿加莎的《东方快车杀人案》和《罗杰疑案》也挺好的。东野圭吾的,除了你现在手上这本,还有《白夜行》。你买到的这十多本,全是烂作,不用看的。”
公孙瑾也有些无语。
“啊?”
林辉有些懵,微微有些错愕。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的运气似乎有些差。他的好书你没挑到几本,挑的全是他的烂作。”
东野圭吾是个高产的作者,好书确实不少。
《白夜行》大名鼎鼎。
但他的烂作也特别多,尤其是雪山系列,烂得令人发指,辣眼睛的那种。
不夸张的说,用来擦屁股都嫌硬。
当初从《白夜行》入坑东野圭吾的时候,公孙瑾大喜过望,以为找到了宝藏作者。
然后去看了他的其他书,一踩一个雷。
看完《风雪追击》后,公孙瑾就决定不再看他的书了。
林辉看了看自己书架上的书,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应该不会吧,作品质量应该也不会拉特别大。”
看完《嫌疑人x的现身》后,林辉甚至拍案叫绝,大呼过瘾。
然后开始看了《拉普拉斯的魔女》,看到后面,他眉头紧锁。
来回看了看书封面,的的确确写着东野圭吾四个大字,然后开始怀疑人生。
“不是,这……男主有超能力?这不是侦探小说吗?搞到后面,杀人破不了案,是因为有超能力?”
看到这里,林辉果断放弃,又开始看他的雪山系列。
最后合上书的时候,一脸藏狐表情。
欧阳瑞还在外面兼职,没有回宿舍。
自从之前去酒吧玩金花输掉了生活费之后。
欧阳瑞一有时间就会出去打工。
爸爸开学当天睡在宿舍里,节省下一百五十块,还要递到他的手里。
每每想到自己那天赌博的时候豪掷上千块的样子,他就会往自己脸上抽一巴掌。
“这是这个月的工钱。小瑞,辛苦了。”
“没事的!谢谢老板。”
从食堂里离开的时候,欧阳瑞手里还拿着老板给他的员工餐。
一只烤全鸡、一个汉堡、一份薯条,还有一杯可乐。
员工餐吃得很丰盛,不用他花钱。
家里每个月打来的钱,他都存着,再加上送外卖也挣了不少钱。
欧阳瑞看着微信里到账的工资,还有卡里的余额,脚步轻快,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赚钱可以治愈一切矫情,有钱可以治愈一切自卑。”
他从公孙瑾口中听到这句话时,突然觉得自己有被感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