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过去之后,她又迅速点了撤回。
公孙瑾的消息这时候却发送了过来。
“你想我去吗?”
庄晓梦看着这简短的一句话,手指在聊天框上悬停了很久,然后发送了一个字。
“想。”
“好。”
公孙瑾的回复很简单。
但看到这个回复的瞬间,庄晓梦又不可避免地有些开心。
仿佛心里有一颗凋零的花,正慢慢复苏过来。
联谊的教室是在综合楼的活动室,空间很大。
公孙瑾进门的时候,能看到墙壁上已经挂满了彩色的气球。
桌上也摆满了沙糖桔、瓜子、汽水。
播音专业借来的主持人穿着精致的礼服,普通话流利且标准。
准备表演才艺的女孩子换上了汉服,正在编制发髻,一旁还有同学帮忙涂着胭脂。
公孙瑾进门的时候,屋里的人一齐看了过来。
好似有聚光灯从他的头顶亮起。
“啊啊啊!我老公!”
有女孩子捂着嘴,趴在桌上红了脸。
“别发癫了。”
“好帅啊!”
“本人比上镜后还要好看!”
歌迷们顿时陷入疯狂,教室里变得躁动不安。
公孙瑾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现在的人气有多么高。
他写的那些歌,在前世都曾红极一时,每一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在这个世界衰落的华语乐坛里,可以说是一枝独秀。
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华人都听过他写的那些歌。
若是公孙瑾能多关注网络上的舆论和社交媒体,就会知道自己如今的影响力有多么巨大。
能邀请到公孙瑾表演节目,参加联谊活动的同学都感到很是满足。
一时间,学生们纷纷举起了手机,无数闪光灯亮起,伴随着相机快门响起的声音。
公孙瑾站在门口,目光在人群中游离。
最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静若处子的少女。
庄晓梦身处喧哗之中,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和周围洋溢着笑容,举起手机拍照的女孩显得格格不入。
在众人瞩目之中,他朝着她缓缓走去。
“啊!他朝我走来了。”
“不会吧?真的朝这里过来了。”
在一众女孩们期待的目光中,他在庄晓梦的身边坐下。
“等会想听什么歌?”
公孙瑾轻声问道。
“随便你。”
庄晓梦托着腮,淡淡地道。
两个人之间的话很少,也并不浪漫,甚至听起来有些疏离感。
周围女孩子传来的眼神或嫉妒,或羡慕。
若换作是以前,庄晓梦心里或许会有一丝窃喜。
但现在,心里这一丝窃喜也没有了。
“不去陪钟苓子吗?”
“她不喜欢热闹。”
钟苓子因为之前舆论的事,对同学都没什么好感,所以从不参加联谊和聚会。
公孙瑾能理解她。
“你也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吧。”庄晓梦说。
“嗯,不喜欢。但是,你想让我来,那我就来了。”
公孙瑾微微颔首。
“我向你提要求,你都不会拒绝吗?”
“看什么要求吧。”
庄晓梦没再说话。
联谊晚会的气氛很不错,大学里有才艺的同学很多。
公孙瑾发现了一件让他哭笑不得的事,表演唱歌的同学们,唱的全是他和钟苓子的歌。
《千千阕歌》、《喜欢你》、《如果有来生》等等。
甚至有些皮的女生在唱完了之后,还会让公孙瑾评价。
“唱的很好,可以出道了。”
公孙瑾总是微笑,并不吝惜他的赞美。
听众们闻言,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太识趣的人。
“公孙瑾老师,我是传媒学院,学了很久的音乐。也很喜欢你的歌。”
“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位歌手,您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啊?”
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唱完歌之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公孙瑾这样说。
周围的同学闻言,不禁撇了撇嘴,翻了翻白眼。
“这什么傻逼啊?”
“一点分寸感都没有。”
“想红想疯了吧?”
主持人脸色也有些尴尬。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孙瑾不管怎么回答,都会有些难堪。
正当公孙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庄晓梦开口了。
“他只会给钟苓子写歌,你不配。”
公孙瑾闻言,有些意外,下意识地看向她。
庄晓梦说话没那么多顾忌,也不在意别人对她怎么想。
但公孙瑾不一样,他现在是公众人物,得谨言慎行。
有些时候,他不好开口说的话,庄晓梦不介意替他说出口。
那女孩闻言,脸色一白,往周围看了看。
见同学们眼里都满是鄙夷,只好灰溜溜地离场。
对于庄晓梦不留情面的那一句话,竟然没有人反驳。
甚至大多数人心里都是认同的。
“虽然你没有开口,但我知道你就是这么想的。”
庄晓梦小声地道。
公孙瑾闻言,心里微微有些触动。
她总是很懂他,能明了他内心的想法。
联谊继续,公孙瑾最后在众多歌迷的呼喊声中上台。
上台之前,他又看向庄晓梦。
“唱《蝴蝶》吧,莪想听你唱的。”
半晌,她幽幽地道。
钟苓子唱得很好,但她就是不喜欢。
“好。”
公孙瑾欣然应允。
在台上演唱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台下的她。
仿佛台下只有一个听众,这首歌也只为她而唱。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谁又能忍心责怪?
联谊结束,庄晓梦和公孙瑾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们之间,是不是隔了沧海呢?”
她看向别处,轻声问道。
“没有。”
公孙瑾轻轻摇头。
“可我飞不过啊。”
她的声音,在夜色中变得飘渺。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一只扑闪着翅膀的蓝色燕尾蝶。
若他是庄周,那她就是蝴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