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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情谊

楚歌回到车上,将那把剑放到后排,康斯坦丁跟他介绍了剑的来历,先后经过诺顿和康斯坦丁之手,算是他们共同炼制的一柄法剑。

“神剑非铁,化气于身,取彼日月,炼以丙丁。三年剑成,斩邪戮人,不杀无罪,不伐忠臣。”

这段话来自《灵宝净明院行谴式》,关于法剑的描述。

楚歌专门上网查了一下,古代道士所配法剑,都有严格的传制,而武盟的记载中,这些人都是混血种,所谓的法剑也就是炼金兵器。

现存于世最有名的法剑,道门第一法剑,名为三五斩邪剑,也是武盟最好的炼金兵器之一。

而康斯坦丁送给楚歌这把法剑,也挺有来头,起初是诺顿正式锻造七宗罪前的试水作,锻造成半成品后,就交给康斯坦丁完成。

诺顿从地脉中提取数百种矿物,将一座活火山打造为火炉,添入其中的柴火都是至少也有千年的木龄,熔炼为一体后,再用烈焰与雷霆淬炼,剔除杂质的同时,彻底杀死其精神,又置于幽泉中令其精神再生。

费尽时间,经过许多繁复的工序,才完成打造剑胚的步骤。

之后就由康斯坦丁接手,他将炼金矩阵熔入剑胚之中,镶嵌贤者之石充当核心,花费数十年的功夫才锻造完成。

楚歌听到后面,就完全听不懂了,相比诺顿以天地为炉,运用大自然的伟力来锻造,康斯坦丁的技艺更加细致,一大堆学术用语,他光是听到那些词就觉得头大。

这把法剑的尺寸并不长,只有两尺多一点,跟平常的羽毛球拍差不多长。

相比与人对砍,这把法剑还有更特殊的属性,许多珍贵的炼金兵器都会有特性。

就像楚子航手里的御神刀·村雨,使用者长时间挥舞,刀身便会凝结露水,清洗刀上的血迹。

而这把法剑,是能自动汇聚周围的四大元素,强化使用者的言灵效果,不仅如此,据康斯坦丁说,与七宗罪一样,这把剑还有第二形态。

激发出那个形态,这把剑才能成为适用于龙王的武器,威能增加好几倍,但这需要楚歌自己去挖掘。

楚歌感觉他和这把剑相性很好,将其握在手里时,他感受到剑柄上传来的脉动。

他对这把法剑的名字也挺感兴趣,本以为会是超级拉风的剑名,像什么开天辟地·乖离剑、誓约胜利·咖喱棒、闪耀终焉之枪......

然而康斯坦丁只给剑取名为“鸣”,就单单一个字,取名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拔剑出鞘时,会有清亮好听的鸣响。

康斯坦丁告诉楚歌,他可以自己取名,简直是在难为楚歌这个取名困难症,他又不可能像猎人网站那样,取个“是龙王就来砍我”的搞笑ID。

给剑取名这件事被他暂时延后,他跟乔瑞斯、蕾塔洛斯和小茜告别以后,就开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他当然没有忘记榆兰村的任务,只不过距离大部队正式行动,还有十天左右的时间,到那时再赶到那也不迟。

好不容易向首席要来单独行动的特权,不好好利用怎么行。

他去青铜城,并且和康斯坦丁交流合作,这件事自然见不得光,就连诸葛问、陈佳希和首席都不能告知,但之后的行动就无所谓了。

“楚天骄,就让我看看,你究竟藏了哪些秘密。”楚歌低声喃喃道。

没错,他接下来就要前往那座滨海城,和青铜城的行动不同,他和楚天骄的关系,身为外甥去探究一下舅舅曾经生活的城市,是很正常的事。

即便被人查到,也没什么大碍,最多批评他工作态度不认真。

楚歌思维飘散起来,心想那座城市还真是人杰地灵,尤其是仕兰中学附近的区域,聚集了一大堆怪物。

路明非和楚子航都是仕兰中学的学生,大地与山之王耶梦加得也曾在那所中学当学生,他们又接连引出了S级混血种楚天骄,以及北欧主神奥丁,真身也是一位龙王。

这种地方,没有S级混血种的身份,都不好意思混下去。

他都想建议卡塞尔学院给仕兰中学颁个奖,鼓励这所学校多年来兢兢业业养出这么多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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