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两兄弟对视一眼,都看出各自眼中的惊讶。
“你说真的?”休斯顿有些不相信地打量了一下林康。
怎么看都不像是搞音乐的人,连现在最潮流的oversize衣服都不穿,一身白T恤牛仔裤更像是爱学习的乖乖仔。
“当然。”林康端起热咖啡,吹吹气,又抿了一口,心说李先生真会享受,这咖啡不错啊。
随后继续说:“你说的那首歌的歌手,是不是叫做贾斯汀-汀布莱克。”
“呃。”迈克尔望向哥哥,休斯顿眼睛四处瞟了瞟,好像有些心虚。
其实他根本没听出来那首歌有多棒,只是电台的主持人一个劲儿地夸,说女士们会多喜欢这种类型的节奏布鲁斯,他才随口和弟弟吹了吹。
至于歌手名什么的,他又怎么会记得……
林康见了他的反应,心里暗笑说果然是半桶水。
这个时代的流媒体还没有发展起来,电台依旧是青少年获得音乐资讯最直接的途径。
林康猜到这小子应该只是从电台那里听到了DJ吹嘘这首歌,自己其实并不懂。
他说最近女孩很喜欢这种摇滚类型的布鲁斯,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因为直到贾斯汀这张专辑大火之后,这类混合各种元素的音乐才算真正走进了听众的视野。
而按照billboard榜单,现在的女孩们应该还是更喜欢Nelly的黑人深情布鲁斯。
“没关系,如果你们想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见见他,正好最近他们也在纳什维尔。”
“真的?”两兄弟听到这话脸上顿时都有惊喜之色。
球星什么的,哪有娱乐明星讨女孩们喜欢?
如果能认识唱这首歌的歌手,他们兄弟回去学校后也就多了一个谈资。
等到女孩听歌时,他们就可以说我和这个歌手是bro,然后吹嘘一番他平时是怎么写歌、怎么party的,女孩们还不羡慕地两眼冒星星?
“真的。”林康点点头,心说果然是荷尔蒙爆棚的青春期啊,你们这点小心思还不是被我轻松拿捏?
不过随即又反应过来,好像自己也还在青春期吧……
既然有事要求林康,兄弟俩也就不再摆脸色,开始兴高采烈地和他聊起来,抛出一连串音乐圈的问题问他。
林康耐心一一替他们解答。
他说要带这两兄弟去找贾斯汀,也不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后面问问贾斯汀那帮家伙吧,林康估计他们就算瞧不上这两个小子,也多少会给斯托克顿一个面子。
文体不分家,对娱乐明星来说,多一条体育界的人脉总不是坏事。
当然,林康做这事的目的主要还是想借两兄弟,给斯托克顿这个顾家男人留一个好的印象。
林康很清楚斯托克顿在NBA的份量,即使现在他已经40岁,记忆里应该在这个赛季后就会退役。
但以他NBA历史助攻王、历史抢断王、10次全明星、11次NBA最佳阵容的名人堂水平,如果愿意因此多教林康一些东西,那花的这人情就算是太值了。
就像李先生说的,从斯托克顿手里学到一招,足够林康一直到NBA都能受用。
……
过了十几分钟,草地的那边出现了斯托克顿的身影,他的小儿子大卫正骑在他肩上,小手不断挥舞着。
“宝贝,下去玩。”到了这边后把儿子从背上放下来,小家伙手里攥着鸢尾花一蹦一跳地找哥哥姐姐去了。
“多好的农庄啊,克莱德,你说我在盐湖城搞一个差不多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