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救了母女二人以后,飞快的向憎恶跑去,一边跑一边分析,现在自己的力气应该不如憎恶,但是灵活程度憎恶绝对赶不上自己。
只要不被他抓住,只要我的狼爪能刺穿你的皮肤,我就能宰了你!
看着街上破破烂烂,尸体随处可见,吉米心里的怒火正在燃烧。
“嘭!”
憎恶脚一踩,一辆出租车犹如滑板一般被踩了起来,双手举起车,看着昔日的战友~
“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来个能打的!”
“嗖!”
就这速度,这力度,砸到一起,别说出租车司机,连同军车上的人都没個跑。
吉米及时赶到,一伸手,接住出租车,转了几圈儿卸力以后,把出租车放在了地上,掏开车门,把里面的司机拽了出来,扔给后面的大兵。
“疏散人群,这个大块头不是你们能对付的。”
吉米站在憎恶的对面,憎恶饶有兴趣的看着吉米。
“你是什么?钢铁侠吗?”
“要打就打,少说废话!”
吉米飞快的窜了出去,对着憎恶的大腿根儿就是一爪子~
这倒不是吉米多无赖,而是以吉米的个头儿,一爪子也就能掏到这里。
“啊!你个卑鄙的家伙!”一爪子下去,把憎恶刀出了三个口子。
吉米皱了皱眉头:这家伙,怎么比史矛革的皮肉还有韧性?而且,划过他皮肤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肌肉收缩,想要夹住爪刃。
看来自己不能顺着肌肉纤维割,要不然容易被他的肌肉夹住。
横着来,这样就能切断肌肉,避免被夹,我说狼家怎么爪刃都是两个或者三个的呢,原来避免被肌肉夹住啊。
憎恶虽然被抓了三道口子,但是只有少量的血液流出,这倒不是他也有愈合基因,而是他强行收缩肌肉,把伤口硬生生挤压到一起了!
“我要撕了你!”
“撕了我?我还要剐了你呢!”
俩人就好比灵活的黄鼠狼,撕扯着横冲直撞的野牛,野牛虽然力气巨大,但是却打不到灵活的黄鼠狼。
黄鼠狼虽然能对野牛造成伤害,但是这伤害不致命,而且,给众人的感觉你是~
憎恶可以抗一百刀,但是吉米失误一次,就万劫不复!
……
这时候,飞机上的罗斯将军也目瞪口呆的看着屏幕上的一切。
这时候班纳问道:“这也是你们研究出来的?”
罗斯看了一眼:“不是!”
看了一会:“他撑不了太久,马上调集所有军力,前往哈莱姆区!”
“不,你还没看明白吗?军队对于他有用吗?连巴祖卡都都没有用,难道你要在这条街上用炮弹吗?
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让我去吧,只有我能阻止他!”
班纳这时候以一种大无畏的语气说道。
是的,罗斯即使调集了军队,也只是垂死挣扎而已,这次他造成了这么大的破坏,最好的结果是上军事法庭然后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