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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妖

“这不是什么宝物啊,”徐云风放下手中其貌不扬的小铁笛,看对方瞬间露出失望的神色,赶紧补充,“不过机关构思很精巧!”  那都是她死去爷爷的功劳咯。  柳轻风意兴阑珊,挥挥手:“算了,我们去大丰钱庄吧。”    大丰钱庄在大齐全境各州均有分号设立。离开灵机镇后往东七十里,有一大城名晋江城,位于晋江干流中游,和洛水城一样,都是因沿河流建城而得名。  这是柳轻风第三次进钱庄,第一次是偷偷背着柳夫人立户,第二次是查她的第一笔赃款。这第三次,她进来时衣着光鲜,又有徐云风及其随从陪着,钱庄伙计殷勤又周到,端茶送水,笑容满面。柳轻风拿出凭据,淡淡问:“我账上如今有多少银子?”    伙计恭谨接过:“小人这就为您查查,烦柳娘子稍候。”    徐云风在旁边握拳轻咳一声:“阿轻,真的不必。”    “不行,”柳轻风坚持,“我是自己给自己出药钱,又不是给你银子花,你可不要弄错了。”  徐云风无奈,他当然说不过她。  伙计没一会就回来了,来时表情有些古怪,虽然掩藏得很好,可是见他不敢看自己,柳轻风心里咯噔一下,站起来先迎过去。  谢来钱那厮该不会背信弃义,全贪进自己的荷包了吧!    伙计在袖子里,用手势悄悄比个二给她。  “两千两?”这么多!  伙计摇头。  “那……二百两?”  伙计再摇头。  柳轻风的脸色精彩了:“二十两?这总有吧?”  伙计点头。    妈的谢来钱绝对做了手脚!来钱来钱,来什么钱,她辛辛苦苦跟他合作两年多,说好的五五分,竟然就打发她二十两。    柳轻风的十个指头捏得咔咔作响。  “阿轻?”徐云风见她久久没有下一步动作,觉得奇怪,于是也起身要过来。    “无事!”她急急忙忙道:“云风哥哥,你等我片刻,我这便去取钱。”    二十两其实不算少,对如今许多平民五口之家来说,稍微紧巴一点,这钱足够过一年。要是换了百年前,二十两可以过更舒服的日子,能吃肉添衣,还能给家里女人置办小件银首饰。  “柳娘子想取多少?”伙计粗粗估计了一下这位大小姐浑身上下的衣裳首饰,觉着这一身都不止二十两,那为啥……为啥……她就存这么点点……是瞧不起咱大丰钱庄吗?    柳轻风咬咬牙:“全取出来!”    “哦……那,您要把户头消去了?”果然是瞧不起咱大丰吧,肯定把钱都存到咱的老对头裕福钱庄去了!    “不!不消户头!我、我……”还是留点钱保个户头吧。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幸好她不是什么英雄,所以能厚着脸皮对表情微妙的伙计说:“取十九两半!”    十九两……半?  十九两的银锞子,外加半贯五百文的铜钱,抖抖索索交到徐云风手里。她怪不好意思的,低头,鞋子在地上摩擦摩擦,脸臊得通红:“你,你先接着。不够的,以后再说,我、我还有钱的,真的。”在一个奸商那里!    徐云风又觉好笑,又感到心疼。他自从出生以来,就没见过百两以下的银子,大多数时候,随从会替他付账,他连荷包也不需要掏。  什么时候因为取不取半两银子而犯过难呢?    “足够了。”他接过来,温柔地对她说:“累不累?我们找个茶楼休息好不好?一会我陪你逛逛晋江城,此地水运发达,货品丰富,有不少别处难见的好东西。”    柳轻风一接触到他的眼睛,便如被针刺一般飞快低下头去。觉得他的目光比外面的太阳还要炽热,照得她脸颊滚烫。  耳鼠从她的腰间荷包里探出一个脑袋,眼珠滴溜溜在她跟徐云风身上转,贼兮兮地露出缺了半颗的大门牙。  柳轻风面无表情地把它的脑袋按回去,顺便把长耳朵也往里塞。  “汪!”它愤怒抗议。    晋江城的规模足足有离火城的两倍。东西两市店招无数,彩幡飘飘,来往行人如织,有小贩沿街叫卖,也有脚夫三三两两挑着沉重的货物穿过,街道整体上更为整洁干净,也少了很多随地大小便的不雅行为。    有富人公子策马徐行,招摇过市,手上提着一个笼子。笼子的构造奇特,一半是金子打造,另一半则是银子镶嵌各色宝石,里面关着一只幼兽,两个头,一个身子,四只脚。这幼兽的脑袋如猪,各长在身体左右两侧,各控制一对足,所以一个想往金铸的那边走,一个则要去看宝石,扯来扯去,一步也动不了。见此奇景,惹来路人纷纷侧目驻足,好奇不已  柳轻风一口喊破它的身份:“屏蓬!”    “这位小娘子倒是识货的,”富人公子十分得意,晃了晃手中专门用来关屏蓬的笼子,“此乃我从玄黄阁拍下的妖宠,足足花了本公子一千两黄金!”  一千两!黄金!  柳轻风的眼珠子瞪圆,她如今是个在钱庄只存了刚刚够保留户头的五百文的穷光蛋,一千两黄金对她来说,简直是巨巨巨款!几乎是下意识,她摸摸腰间荷包,惹来耳鼠拍来一爪子抗议。  “咦?小娘子这耳鼠生得滚圆可爱,竟然不需水晶笼拘着也不跑?如此温顺乖巧,不如卖给我,我出两千两银子,如何?”富家公子见猎心起,不过柳轻风却想,同样是妖兽,为啥人家值黄金,你只值白银?耳鼠收到她鄙视的信号,愤怒地“汪”一声。    罢了,脾气这么暴,脑子还不灵光,为人家的性命着想,还是不卖为妙。她摇摇头,示意不卖,抬脚便绕过去要走,谁知她往东一步,富家公子的马也往东一步:“小娘子别走,价钱我们可以再商量。虽然耳鼠不少见,不过你这一只看起来尤为通人性,不知道是怎么养……”  “说了不卖,你聋么?”徐云风轻轻用剑鞘拨开马头,冷冷道:“劳驾让路。”    “喂喂,耍什么横,外乡人!你以为只你有剑?小爷我也有……咦?”富家公子瞥见剑首上的烫金徽记,惊奇地叫一声:“徐家?这莫非是徐家的屠妖剑?”    徐云风一头雾水,觉得这富家公子的脑子是不是跟他养的屏蓬一个样:“什么屠妖剑?”    “你不知道?哦,那就不是。”富家公子显得很失望,说不定徐云风点个头承认说是,他很愿意花大价钱把徐云风的剑私下买来。  这小子什么也不知道,八成是冒充的徐家剑吧。富家公子很不屑地居高临下看徐云风一眼,策马走了。    徐云风被他那一眼看得无名火起,只是柳轻风在旁边一脸疑惑地望着他,他只好强压怒气,道:“这竖子无知,不知在何处听来谣言,我徐家从未铸过什么叫做屠妖剑的兵器。”    有时候,话真的不要说得太满。  待他们到了此地由徐家参与经营的一家茶楼,稍微探听些新鲜消息,徐云风才发现,徐家屠妖剑,竟然在街头巷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除了他这个徐家少主。    “极北之地的鬼方一域,尽是茹毛饮血的野蛮鬼族……”茶楼中有人在高谈阔论,“他们以为带来一只蛊雕就能震住我大齐?哼!妖族已式微七百年,区区蛊雕,不通人性的畜牲,被徐氏双雄一剑斩掉半个翅膀,血流成河,奄奄一息,哪里还有凶兽的风采!”  柳轻风听得津津有味。即使知道这人说得有夸张成分,不过茶楼信息驳杂且丰富,她尽可以找出信息的矛盾之处,去伪存真。倒是徐云风,听了一耳朵之后,楼中一个茶博士便悄悄送来一封带着徐家徽记的书信,徐云风展信阅读后,一直低头不言,眉头紧皱。    柳轻风看他不高兴,忍不住伸出手来,在他眉心抚了一下,徐云风恍然惊醒,茫茫然抬头:“阿轻?”后知后觉发现柳轻风做了什么,耳朵可疑地泛起红晕。    “你家中有事?”    “不,不是,而是……我们换个地方再说。”徐云风的脸色似喜似悲,他带她寻了一处僻静的包厢,然后才把信中内容简略道来。  街头巷尾吹得神乎其技的屠妖剑,居然是真的。    “阿轻,你知道什么是蛊雕吗?它可不是如耳鼠这种可豢养的弱小妖兽。”徐云风随口一问,并不期待柳轻风的回答。毕竟他清楚对方在铸剑之外的常识少得可怜,能一眼认出街上那只屏蓬纯属意外。  “蛊雕,根据记载,是原本长在鹿吴山上的凶兽,外貌像头上长角的雕鹰,哭声如婴孩。最重要的是,蛊雕喜食人。”如这般大凶还能飞行的妖兽,早在大齐立国前就被杀得绝迹,鬼族从哪里又找到了一只?而且他们竟然想办法把蛊雕用精钢丝造的网网住,利用两年一次的进贡送入湛京,请大齐皇帝用传说中的斩妖刀、屠妖剑杀死蛊雕,以保鬼方一域太平安康。    “妖兽的表皮看柔软,其实有妖力护佑,坚硬异常,凶兽更甚,寻常刀剑根本砍不动,火烧也无用。鬼族能网住它,一定废了不少人力物力。”说到这里,徐云风的表情变得更加诡异:“书信是我三叔亲自写的。他说,那把他从离火城带走的喜鹊青,在用蛊雕试剑之后,确定那果然是一把半成品的屠妖剑……”    “等一下!”柳轻风打断他:“你三叔去离火城,没有试图发掘地火遗迹,只拿走了那把剑?他、他怎么知道那把剑就是、就是……”不能仅仅因为这剑能削去半块试剑石,就觉得肯定是能杀妖兽的好东西吧?    “因为我三叔的妖宠,反应很激烈。”徐云风说自己当时不在场,只听徐田说三叔那只平常个性懒洋洋的百年乘黄,几乎是又抓又咬非要毁掉那剑不可,结果反而被割破了爪子。柳轻风想,这反应倒是和那个晚上的耳鼠挺像。    她又问:“为什么说此剑是半成品?”    “因为半成品无法杀死凶兽,只砍去了蛊雕翅膀。他希望我早些归家,潜心研究那把剑的铸法,争取早日做出一把真正的杀妖利器。”  他吞了一口唾沫,望向柳轻风:“我思来想去,那把剑和以往的铸法绝无任何不同。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它在未完成之前,就染过血。”    “染了谁的……”柳轻风话说到一半,猛然醒悟,亦盯着徐云风,不可置信地指了一下自己:“我的血?”就是她第一次上手磨的那把喜鹊青?    徐云风点头,表情严肃起来:“阿轻,你知道在很古老的传说中,铸剑人为了打造一把绝世好剑,需得以身祭炉吗?”    他顿了一下,宣布结论:“我认为,杀妖的刀剑,很可能同样需要人祭。仅仅是一点鲜血还不够,要大量的血,甚至生命,才能铸成屠妖剑、斩妖刀。”说着说着,他的声音渐渐低下来:“一定是这样。正因为铸剑手段如此残忍,所以大齐在开国之后,太/祖宣布对铸剑师和兵器严加控制,铸造工艺严格保密,肯定是为了防止有人继续用这种残忍的方法铸剑。谁知、谁知这惊天秘密却被我三叔四叔给发现了……”    柳轻风感觉自己纯粹是听了一个神话故事。她心想就那么一丢丢血,碰巧沾到剑上,也没用任何特殊手法,怎么可能瞬间让那把喜鹊青的力量提升好几个档次?  “可能是你天生奇才,才不是因为那一点点血。”    徐云风一听,表情更加苦恼。  显然,他一点也不想要这种才能。毕竟他是那么讨厌铸剑,讨厌那把喜鹊青。    对于少年的这种拧巴她毫无办法,于是只好换个角度安慰:“就算如你推测的那般,他们还没发现这秘密呢,发现的是你。所以你不说,就没事啦。”    “真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少年推开半扇窗,望向远处起伏交错的屋顶,眉目间第一次含着淡淡的忧愁,“一千年过去,谁记得那些人妖大战的史实?记得那些死去的战士?过去的铸剑师,他们有信仰,我们有什么?邀宠?媚上?争名?夺利?”    “可是,你叔叔因为这把剑,又一次震慑鬼族,给大齐长了威势呢。”    “我三叔四叔当然厉害,可是……”徐云风的嘴角牵动,浮现一个久违的嘲讽笑容:“堂堂大齐,天国/上朝,统御宇内,威压外族,该靠的是国富兵强,济济人才,雄狮百万。如今却是靠一把小儿随便铸出的剑?”    呃。不管用途是什么,如果有人想改进工艺铸一把更好的剑,总不是坏事嘛。    她低头看自己的手指,那道被喜鹊青划出的伤口早已消失无踪。她忆起那把剑在遇到她时的莫名雀跃,还有耳鼠对她的伤的反应,总觉得……  她需要知道的事情有很多。    “阿轻,实在抱歉,让你听到这些。”徐云风叹口气,回过头来,目露歉意:“让你担心了。”    她摇头表示无事:“你看了信,要赶回家吗?”    徐云风沉默片刻,耳朵可疑地泛红,支支吾吾开口:“阿轻,你真的愿随我回洛水城?”    柳轻风笑:“只要云风哥哥不嫌我吃得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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