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这人什么意思?人拳头都还没打过来,离你脸恨不得还有一米远的距离,怎么突然就倒地了?本来一场就能过的戏,全剧组都陪你在这儿耽误这么长时间,好意思吗你?!” 暴躁,吼叫,听起来……嗯? 不是丧尸的叫声? “王导您消消气,一刚出道的十八线小艺人不值得您这么的……” 谄媚,卑微,这样的声音她在末世成了一方霸主后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就是就是。” 好吵。 “诶,说你娇气还喘上来了,这么半天还躺在地上干什么?赶紧起来重新拍啊!” 在她的印象里,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么吼她了吧?上次吼她的人依稀记得是被手下的人丢进丧尸群里了,连个渣都没剩。 还敢吼她? “耽误我的时间不要紧,这么多人的时间都陪你耽误过去了你担待得起吗?” 耽误时间?等……等……上一次让她等的人…… 被骗了! 他妈的! “……我去扶她……” 扶谁啊扶?不知道她已经被人陷害困死在一堆丧尸堆里吗! 不对,死? 她死了?那这个人又是谁? “任欢?任欢?你怎么样了,还好吧?” 为什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任欢觉得后脑勺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她试图冲破一片黑暗的束缚,好不容易才睁开千斤顶般的眼皮。 白而亮的光让她眼睛有些微微不适,差点睁不开眼。 “你没事吧?” 反应过来,任欢才发现自己被一个妹子试图拉起来。 不认识。 任欢下意识地升起这么多年千锤百炼的杀气,猛地把妹子伸过来扶她的手一甩,腿脚麻利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好像还不能完全控制身体,任欢不得不下意识地扶住身边某个东西帮助自己迅速站稳。 这种晕厥的感觉类似于贫血带来的无力感。 只是——贫血? 任欢可不记得自己现在有这毛病。 除了在末世前做演员的短暂日子以及末世刚开始那段时间。 末世。 说起来,竟然没有闻到那些弥漫在空气中怎么也挥散不尽的腐蚀臭味,真是奇怪。 这是…… “诶那个新来的,别抓着灯光设备不松手啊,万一弄坏了你赔得起吗?” 灯光组的人皱着眉开始赶人。 任欢警惕地往后一挪,手上握着的灯架也蓦然一松,避开来人的接触,她这才猛地反应过来——这里绝对不是她熟悉的基地! 类似贫血带来的后遗症很快消散。 任欢快速地环视四周,紧绷的万年冰山脸终于裂开了一条缝,“这是……” 封闭却宽阔的空间里有许多乱七八糟的设备,白炽灯明晃晃地对着眼睛照,背后是一大片鲜绿色的背景板,嘈杂的声音在耳边形成3D立体性的环绕,让人头疼欲裂。 难得的灯具,罕见的打光板,早就不能用了的摄影机,还有……这么多衣着整洁,神情轻松的……人类。 早就被尘封在脑海里的记忆一点点地复苏。 任欢觉得已经大半辈子没有说过这些词,以至于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竟然觉得像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 无比陌生。 “……剧……剧组?” “废话,不是剧组还能是厨房啊。”旁边的一个小哥听了任欢如此不可置信的语气嗤笑一声,冲她做了个鬼脸,“既然没事就收拾收拾准备重新拍吧。” 拍……拍什么? 任欢差点就问出这样的问题了,还好在认清周围布局和人脸之后及时收住。 这些人的脸都不算太熟,末世爆发之后过去了整整二十三年,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见过这么健康和意气风发的脸庞。 显然——这群人是认识她的。 可任欢就算记忆力再好也不可能事无巨细的从脑子里翻出一张张人脸给她对上号。 任欢被人赶着似得离开了拍摄地点,有个小姑娘过来替她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任欢下意识地想躲,发现这个小姑娘就是刚刚扶她的人,意识到这人对她没有恶意,任欢最终还是默许了对方的行为。 她还有点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视线停顿在了一旁调试设备要来喝去的王导身上。 任欢的瞳孔骤然一缩! 王生明?他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即便过去了整整二十三年,任欢都忘不了末世刚刚爆发时候这人做的事情。 当时她从出租屋里逃出来,和路上碰见的大学同学一起跑,两个刚刚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本来就足够危险,好不容易小心翼翼找了个安全屋,碰到了一些演艺界的熟人,说是一起逃的,结果有次碰到僵尸围攻,王生明直接把她的同学当做诱饵推了出去! 亏她还这么信任正式出道以来碰见的第一个导演! 不过好景不长,王生明在第二天就自己失足跌落下车,而她当时坐在副驾,眼睁睁地看着王生明在地上恐慌地跑着,越跑越后,自己却根本没有伸出手。 严格意义上而言,王生明是她在末世后“谋杀”的第一个人。 但她不后悔。 可是,连在睡梦中都不会打扰她的这个人……怎么又在眼前跳了? 任欢的视力一直很好,服装组的小姑娘帮她简单整理一会儿的功夫,她就已经把整个场地的布局摸了个遍——方便突发不测好逃跑。 注意力停留在王生明手上的剧本封面上,只见上面上书几个大字——《我所回不去的最好时光》。 任欢:“……”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八成大概也许是……她此生演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部电视剧?! 二十岁,她即将从全国数一数二的理工类学校金融专业毕业——是的!就是和演戏八辈子打不着关系的金融专业! 她本来都对金融类行业不感兴趣,只是听说赚钱才脑抽报的名。毕业了虽然也签了公司,但还没正式进去就浑身散发着辞职的戾气。 她们学校和首都戏剧学校面对面,又凭借着极好的校园风光吸引着一大批拍校园清新电视剧的剧组前仆后继,和对面学校相交甚好。 有许多怀抱着跑龙套梦想的大学生经常跑到对面的首都戏院企图过一把拍戏瘾,顺带赚一些外快。 她的颜还算正,经常被室友拉去对面串门,一来二去也算是半个首都戏院的学生,在跑了无数场龙套后终于某人被星探看中,抛出了正式演戏的橄榄枝。 当时年轻不懂事,再加上她确实对影视这个行业挺感兴趣的,鬼使神差的竟然就答应了。 莫名奇妙就和乐世传媒签约了,经纪人听说挺有名的,只是可惜对方太忙,同批签约的新人足有三个,且都归他带,自己是最晚进去的,一直没有太多机会深入说话。 而《我所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正是公司“精心”为她“准备”的一个作品——一个只露了几个镜头的配到十八线的小角。 说白了,就是别人都不要给她随便剩下的。 本着非科班出身的天生劣势,权当积攒经验值了,她也就收拾收拾东西进组了,而就是在这里碰到了后来让她恶心了许久的王生明。 任欢震惊地吞了口口水,一把抓住身边路过的工作人员肩膀,认真问道:“那个……兄弟……哦不,这位大哥,今年什么年几月几号啊?”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号啊,怎么了?” “二零一八?真的是二零一八?” “要不然呢……你还想怎么样?” 小哥被任欢诡异的视线看得浑身不自在,找了个借口就开溜了。 “站着干什么呢?赶紧的,全组都等着你呢!”王生明又开始催促。 自己这是,重生了? 任欢不是什么犹豫的人,事实证明,既然末世都已经过去了二十三年,还有什么玄幻的事情是不能接受的! 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盯着众人虎视眈眈的眼神,当机立断马上把这里的戏份解决之后开始为即将到来的末世做准备。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全球暴雨,地震,世界在一片火光中迎来末日纪年。 还有一个月!她还有时间做准备! 任欢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跟着众人走到了镜头底下。 毕竟是人生中正儿八经的第一场戏,还只有一个片段,任欢就算是想忘记都不行。 正如所有青春狗血烂大街的剧情一样,一定会给男主角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来展示对方的英勇与大无畏精神。 放在这个剧组,就是某一路人甲被一群小混混围攻,是的,在影视剧里总是少不了霸王硬上弓的桥段。 结果男主出现,一挑多成功救路人甲于水火之中。 而任欢的角色,就是这个不幸被卷入的路人甲。 可以说是很不起眼了。 “各部门就位——三——二——一——A!” 王导声音一落,混混群演就开始张牙舞爪地朝任欢围攻,开始调戏不成恼羞成怒准备拳打脚踢的套路。 而按照剧本,身为一个身体较弱的女性路人甲,应该是爆发出惊慌失措局促不安惊叫连连的恐慌。 路人甲后退一步。 路人甲瞪大了眼睛。 路人甲准备发出尖叫。 “啊啊啊!!!!” 摄影棚爆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任欢你干什么呢!不想演现在就可以给我滚,好好地你打人干什么!”王导扯着嗓子声嘶力竭。 任欢默默地收回自己握成拳的拳头,没有了末世的锻炼,现在的力道根本发挥不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她这完全是遇到危机的下意识反应。 任欢立马拉下一张脸——这是她在末世后的习惯性动作。在外面坚决不能暴露出任何疼痛或者是软弱的情绪,否则很容易被人抓住空隙,尽管她刚刚打了一个上勾拳的手确实隐隐作痛。 不过更多的,还有就是对王生明的不屑。 想她到底也是个基地的首领,几百年都没人敢这么骂她了,他王生明这个孬种算是个什么东西! 但这样的表情落在别人眼里就成了绝对的挑衅。 王生明脸色不善地说道:“看在你是乐世塞来的份上我给了你不止一次机会,既然这么不想演戏,我们这小庙就容不下这尊大佛了,慢走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