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到这似乎就结束了。
没怎么和警察打过交道的林洛,还以为自己打人怎么都得拘留几天呢!
谁想到,连批评几句都没有。
到了这个时候,林洛也不气了!
他这才想到打人是什么后果!
要知道动手就没好结果,那某音各种案例都表明了,别管你有没有理,只要动手就没理了。
这种形势下,弄得人都没血性了。
大家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绝对保持理想,能吵吵就绝不动手!
可谁能想到,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以前可是个悍匪横行的年代,讲究的是个家中无有浪荡子,意外闲财何处来!
九零年代发起来的那批人,多多少少都不是什么守规矩的人。
而这时候,人情味要比规矩重要的多!
林洛自己都忘了以前还是有人情味一说的。
有些人该打,也是让打的!
可惜,这段时光离林洛有点远,他已经记不得这些了。
此刻,因为女儿打人了,他并不后悔,但事情结束了却一阵的后怕。
这要是自己被拘留了几天,小党英都没地方去。
家里可没有老人了,其他亲戚也都是远亲!
难不成还能把女儿送到她那外家去?那和被拐了有什么区别!
以后自己可不能这么冲动了,自己再进去了,那党英不就又成孤儿了!
自己回来是为了挽救女儿的,别一个弄不好让女儿过的更不容易了,那不白拯救了!
好在,警察的态度,让林洛明白了,自己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打人的事也不追究了。
毕竟,虽然犯人是没有权利的,但还没有经过审判,就不能这么的剥夺人贩子身为公民的权利,他此刻还只是犯罪嫌疑人!
所以能打,但不能往死里打!
同时,你还得配合警察作证,不能让你把人白打了!
你得证明他该打!
这个结果,喜得林洛忙道。
“是是是!一定配合,一定配合!”
可那嬉皮笑脸的样子,一点打人后该有的态度都没有。
当然,警察也不在乎这个!
见林洛答应的痛快,小林警官赶紧正色道。
“不过,我还是要批评你几句,打人确实是不对的,下次不可以了啊!”
说着,就示意林洛可以离开了。
很有一种赶紧走完程序,公事公办的敷衍架势。
仿佛这几句话不能不说,又很懒得去说。
甚至都可以有下次!
而说完这个,他们这一帮警察和联防队员,就押着两个人贩子,走了。
就这么走了!!!!
走的可快了呢!
那架势,似乎压的不是两个人贩子,而是他们的前程!
这干脆利落的劲,让林洛都不敢相信他们什么时候办事效率有这么快了。
直到看不到警车的尾气了,林洛才反应过来。
事情结束了!
他成功了!
成功阻止了女儿被拐了!
上辈子最大的遗憾,被改写了!!!!
此刻让他林洛去死,那也值得了!
当然,不是真的死!
真死,林洛才不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