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高启强二进宫的时候啊。
那时候,他和莽村所代表的就不同的。
一个代表的是主管拆迁的孟德海,一个是那赵立冬啊!
呵呵,果然能到一定位置的人,都是心眼子啊。
林洛也是后世当网管的时候,听了几个未来诉棍、现在的法学大学生分析完了之后,才明白当时自家的村长为啥直呼上当了的。
村长想用村办大规模企业场地多捞些钱,反正这钱是国家的。
区里肯定不干啊,这关系到主管此事领导的政绩啊!
可区里又不能亲自下场干预。
那怎么办呢?
好办!
你一个小村子又不可能自己建设这项目,那不论哪个建筑公司敢接你们的活,他敢接就得去砸。
这是最高指示!
除非这建筑公司以后不想混了!
这个年代的建筑公司,干净不了!
那这不就让以集体荒地上随便搭点棚子就当厂房捞钱的事不就落空了吗!
怪不得村长能急眼,他就是认不清这个现实啊!
如此,这也让林洛对大学生佩服了很久。
果然,有知识没见识,就像是看空中楼阁,根本就不能做到活学活用;
而有见识没知识,那也是无根之萍,看什么都是浮于表面的。
这段经历,也让垂垂老矣的林洛一把岁数的人产生了对知识心生向往的情绪了。
但奈何那时候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而此刻,再活一辈子的林洛明显成熟了很多。
至少他能明白自家村庄的事。
但可惜的是,他却不知道女儿在想什么。
甚至,现在他自己还在为怎么和女儿解释,这捡到东西不交公也是对的而纠结。
此刻,林洛就有点无能为力了。
憋了半天,面对女儿疑惑的眼神,林洛终于做出了决定。
他拿着大哥大,摸着女儿的脑袋温柔的问道。
“乖宝,那首歌怎么唱来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说着,林洛竟然开口唱了起来。
可惜他唱歌太难听了!
党英一听父亲唱的这么难听,为了不受折磨,马上接过去,用清脆的嗓音唱道。
“把他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别说,小党英还是有几分唱歌的天赋的。
唱完,孩子不确信的问道。
“所以,爸爸,我们是要交公吗?”
交公这个事党英是不想的。
因为这大哥大关系到父亲的面子,而党英希望父亲有面子。
可惜林洛误会了!
林洛见女儿似乎向着“好人”的方向迈进了,马上摇头否定。
他以为女儿会调皮的唱“我对叔叔说了句,叔叔,臭不要脸呢!”
毕竟,林洛可记得这时候的小孩子都爱这么改歌词的,他觉得女儿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