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署出来,香织开车送叶隐回家。
到了门口,她直接把叶隐往车外一推,然后一边喊着“不要不要”,一边用力把车门拉上,打着火就要离去。
叶隐挠挠头:“学姐你不进屋坐坐?”
“给你机会说服我?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香织的小脑瓜晃成了拨浪鼓:“我一个警员,太知道里世界的残酷了,那绝非你能涉足的领域,所以我不会带你去警视厅道场,更不会支持你参加什么大武道会。”
“可道场的外债……”
香织惆怅地看了眼英华馆刻着莲花的木制招牌:“实在还不上就随它去吧,卖掉道场从头开始,找个班上,哪怕进厂拧螺丝,或者把你的想象力用于写小说,都比打黑拳强!”
“写小说要饿死人的。”
“饿死也比被人打死强!”
香织最后撂下一句:“叶隐啊,华夏的古语不是说‘人贵自知’么,你要量力!”说完猛踩一脚油门,扬长而去。
哎呀呀,完全被当成体弱多病、人菜瘾大的臭弟弟了。
叶隐站在门口,一脸无奈。
和极道的约战没打成,现在早稻会十几个人进了局子,叶隐也不知道这段恩怨之后会变成什么样。
跟乱入的布偶怪人杰克鼠打了一架,相当痛快,也知道了大武道会的存在,但如何参加这场赛事、那些里世界格斗家水平如何都不得而知。
在警署做笔录也颇多波折,虽然通过稻叶刚得知了警视厅道场的存在,但香织又不肯帮忙引荐。
唉,这一晚上折腾的!
不过当叶隐走入道场,这些烦乱的心思便逐渐平复。
……
道场没开灯,只有月光透过门窗照进来。
自从吃过叶隐的罐头,那只流浪的小白猫就把英华馆当成了驻地,已经熟门熟路,这次它又溜达进来,正想玩耍,却忽然疑惑地歪过头。
它能看到叶隐站在道场中央,摆出了格斗的架势,但在别的感官中,叶隐的存在却十分飘渺,就像和环境融为一体,是一根木桩,一块岩石。
经历了许多事,叶隐一开始想内视看看各项能力有没有增长,接着又想复盘一下和杰克鼠的第一场正式格斗,后来便渐渐沉浸到杨大眼的记忆中。
叶隐看到杨大眼冲锋陷阵,勇冠三军。也看到他艰难百战,回天无力。
叶隐看到杨大眼镇守一方,慑服群蛮。也看到他宦海沉浮,妻离子散。
他因位极人臣,荣耀一时。他因目不识丁,为人耻笑。
他曾爱兵如子,衣食与共。他曾喜怒无常,鞭挞士卒。
史书上的几行文字,便是一个人喜怒哀乐的一生,但真正人生的起起伏伏,又怎能被文字轻易描述?
叶隐有些迷茫,名书青史的猛将,原来也有无尽烦恼?
最终叶隐找到了杨大眼的一段记忆,那年他未得重用,安静地站在朝堂,从南朝归降的新贵有心挑衅,对他说:“在南闻君之名,以为眼如车轮,及见,乃不异人。”
杨大眼回答说:“旗鼓相望,瞋眸奋发,足使君目不能视,何必大如车轮。”
叶隐忽然有所感悟,也许生活本就是一地鸡毛,但遇到挑战时那一瞬间的瞋眸奋发,正是漫长人生的纷乱记忆里,能够永恒闪耀的光辉。
下一秒,叶隐又回到了公园广场,与杰克鼠交手的最后一招,二人相对冲锋,各自使出绝技。
叶隐陡然睁眼:“挥光!”
英华馆内,伴随“咚”地一声巨响,那是叶隐双脚蹬地的声音。
接着便是冲刺、跃起、出击。
在小白猫眼中,猛冲过来的叶隐就像忽然分出了好几个身体,简直不可名状,但还来不及恐惧,下一刻它就再次被叶隐抓在手中。
“喵——”小白猫这才叫出了声。
“小白啊,我领悟了一些东西。”叶隐放下猫咪,神色欣喜:“现在我觉得自己像是个真正的武者了!”
方才的那一式“挥光”,速度远快过和杰克鼠决胜之时,若现在重新对招,对方绝对碰不到叶隐,只能被单方面输出。
“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