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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美人如玉剑如虹

她那时并不知道资本的强大,如果她当时作为项目的资助者,哪怕后面有个之一,别说柴可夫斯基,就算是斯大林,都没人有意见,可那项目的经费来源是美国国防部,当时的意义形态空前对立,无论如何也不敢用俄国人的名字做项目代号,清高的科研工作者也不得不跟现实妥协。连伟大的居里夫人都说过,“科学没有疆界,但科学家有他自己的祖国”,这无可厚非,本就是一时兴致的提议,宋司南也不在意。更何况,大家最后用投票的方式决定,这个对照波谱的研究项目最后命名为,海顿。巴赫项目。理由是这两个人的得票最高且持平,所以一起录用了,宋司南觉得这个国家的好处似乎在于支持一本正经的胡闹,有时也能歪打正着搞出些不胡闹的东西来。    但她也在越来越感知到这个金钱帝国的生存法则,不同于东方文化中齿于提阿堵物的意识,这里最简单有效的手段,就是金钱,餐馆里吃完饭,小费给的不够体面会招来服务生的抱怨,西服革履的各行精英在董事会成员面前都如同宠物般献媚邀宠,她为此还选修了一些金融方面的课程,吃惊地发现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果然和东方,特别是国人不同,先不要说欠钱的比不欠钱的有信用这种众所周知的文化异象,她在一门金融史上学到,西方在文艺复兴初期就开始交易债务了,那是大明永乐年间的事。    简单说来,永乐年间的西方人就习以为常的购买他人的债务,并借机压低价格以此牟利,在战火连绵的意大利城邦间,这种交易斯通见惯,连教皇都参与其中。这无疑是天才的构想,也让人惊叹于其追逐财富的勇气和野心,但终究太大胆了,后世的次贷危机就是在此基础上升级演绎出来的,最后,债务又被细分成次级债券,对冲资本,一个人欠的债在不知多少人和机构中反复倒手,改头换面,拆分重组,面目全非,最后已经没有人能搞清楚谁欠谁的了,自然也不知道该怎么还,账面还是平的。。。国人也有惊人的金融天赋,但似乎是向另一方面发展,比如,闻名天下的晋商,第一个提出汇通天下的理念,全国连号,即存即取,没有这个体系,就没有当今遍布天下的银行网络。    宋司南学习着,也思考着,她是个很开通的人,看到一件事不好的一面也不会影响她去发现优点。有一次,课上教授讲起当年美第奇家族的一件轶事,这个家族是欧洲长盛不衰的金融帝国缔造者,是西方的吕不韦,运用商业金融手段达到极致,进而进身成了贵族,是欧洲皇室间联姻的对象。这件事发生在第一代美第奇掌门人和他的大儿子之间的对话,背景是父亲自贫贱起家,白手创立了金融帝国,成了教皇的操盘手,胆识过人自然贪欲也非常人可及,世人一边咒骂他放贷者一边心安理得的从他的银行得到资金支持,他也无愧于骂名,一生机关算尽榨干每一分钱,他承认自己卑微的出身,经常跟儿子讲自己当年在羊毛作坊做工的艰险,当初一分一分积攒资本的不易,他的儿子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接受了贵族才能享有的教育,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家里的生意是低贱的,是人人喊打的放贷者,他不愿踏入这铜臭的泥潭,只想一生献身于艺术,歌颂上帝的功德。那位父亲是这么跟儿子说的,“我知道人们都说我是放贷者,这知道金钱和结交权贵,在赚更多的钱。”,接着又说,“可我也有理想,你看那宏伟的中央广场大教堂,至今没能封顶,能完成穹顶的不是顶级的艺术家建筑师画家,而是能调动一切资源和资本的,放贷者”。儿子说放贷者的所作所为与圣经的教诲相悖,怎么能赞美上帝呢?父亲说了千古流芳的一句话,  “我把教堂造好,献给上帝,就是最虔诚的赞美。上帝也会同意我的观点”。    她想这番话原来几百年前就有人说了,可为什么自己不知道呢?转念一想,这不就是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吗?原来人间顶级的智慧从来就是相通的。她上学和回家的路上总会路过形形色色的金融机构,建筑极具现代化,用现实来阐释资本的力量,可是与此同时,很多古老的教堂与之比邻,那哥特式的建筑风格和大都市格格不入,但就是那么堂而皇之的占据自己的位置,绝不相让,这是现实与信仰的交锋吗?她笑笑,自己想的太多了。    她在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些不起眼的店铺,那多是早期来此的华人后裔开的,她用老于世故的心思和率直奔放的性格赢得了异国同胞的信任,其中的一些人已经开始成为她的消息网,她在不动声色的从头开始,组建一个新的木家寨。她对古董的独到见识已经引起一些老前辈的注意,他们有意招揽这个见识不凡的年轻人,她也乐得帮他们做生意,毕竟,从约翰神父那里得不到有用的消息,只能靠自己。街拐角的一家药铺是她的联系点,老板是一位寡居的潮汕妇女带着儿子,她最早也是通过这位老板娘与这里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接上了头。她知道总给别人打下手,非长远之计,如果自己有可靠的资金来源,那可以做的事就多多了。    出了药铺,走不两步就是一个饮食铺子,外面摆着几张椅子,一张长桌,食客可以带走或是在此用餐,卖的食物很简单,馄饨,但做工真地道,特别是在这个饮食荒漠的国家,那水平简直是出神入化,说句不好听的,他根本不用那么用心做,也照样大把人来买。更可贵的是价格不贵,一个两角五分的硬币就是一大碗,汤还可以再添,铺子的地点确实不怎么好,可好酒不怕巷子深,连一些衣冠楚楚非富即贵的人物也跑过来尝鲜,真的是跑过来,这里面连车都开不进来。    这天,她跟药店老板娘说话时间长了些,出来以后天都黑了,本来应该立刻回家,但是一来她就喜欢吃那家铺子的馄饨,二来周围的商铺街坊都认识,帮着看着,不会有什么事。于是,她又笑嘻嘻新朝馄饨摊走去。其实她早就不是嘴馋的小姑娘了。    还没走到,离药店门口不远处另一方向,一位人高马大的黑人正在挟持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士,天黑也看不清手里拿着什么,她心想,约翰神父嘱咐过自己,他们都有枪啊,我还是找地方躲起来吧,子弹不长眼啊。正在这时,她的眼角余光扑捉到了金属反光的一闪,她一只眼睛对这种闪光更加敏感,此时心里一动,如果只有刀子的话,那自己有机会制服对方,她确实有别的目的,那个被劫持的人看上去像是非富即贵,如果能拉上关系那不就有钱了吗?就抱着这么朴素的想法,她其实把命嚯出去了,也亏了对面的黑铁塔平时吸毒酗酒,外强中干,她又出奇不意,一下子把手里的刀子甩到地上,她以前做木阿嫂时是练过几手擒拿功夫的,这下算是用上了。药店的老板娘够意思,打发自己十几岁的儿子去几个街区外面找到警察,报了警。至于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很简单,没有电话。    那位被劫的男士此刻非常狼狈,金丝眼镜也碎了半边,神态倒是镇定自若,之前趴在地上看美女战贼人,还举着那半边完好的镜片,现在脱险了,立马跟恩人问姓名家庭住址,跟培训过的一样。宋司南没想到,她无意中怀着小小私心救下的中年男人,是华尔街上响当当的人物!他家里不是从他这一代才从事金融,他的爷爷,他爷爷的爷爷,当年还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要说放贷者,那他全家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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