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我刚读大学时,由于性子比较跳脱外向,被大三的学长一眼相中,邀请我去参加军训后筹办的新生晚会。
那时新生晚会还分校级和院级,我参加的是院级,并且允诺了学生会出一个节目(后来才知道这是每个班级必须出一個节目的硬性规定,但我们班级没人去,班长便悄悄推荐我给了学长)。
当时脑子里想的是学长邀请,不能让学长丢了面子,因此铆足了劲,但偏偏我没啥才艺,大家讨论来讨论去,学长正好是学舞的,便说不如搞一个交谊舞表演。
我那会儿直接给拒绝了。
我是真的怕啊。
从小到大,艺术细胞为零。
音乐、美术、舞蹈...但凡这类与艺术搭边的东西,我便是小说里最经典的废柴人设!
一个舞蹈零基础,甚至军训期间被教官认证为身体柔韧性极差的人去上台表演跳舞,我想都不敢想。
然后学长晓以大义,好说歹说,告诉我一定挑选班级里最好看的妹子一起跳。
我被说服了。
唉,个人脸皮算什么?能为班级争光才是关键好吧。
赶鸭子上架后,一开始学慢三(就是简化的华尔兹),我实在不行,这都跟不上,学长只好换成慢四,就这,我还得听着妹子打节拍,勉强跟步伐。
然后出现了第二个问题。
我比较瘦弱矮小,那时候大概168cm,然后90多斤吧,最初学长给我配了个肉感十足,丰腴柔软的妹子!
没想到,两个人跳舞时,原来妹子为了身体柔软美观,她是不用力气,需要你的手臂完全扶住她!
也就是说,如果你松手,她是会摔倒,这样的情况。
这样一来,110多斤的丰腴妹子我实在把握不住,力气不够啊,学长只好给我换了个比较骨感,身材修长的漂亮妹子。
我记得选的歌曲是王菲的《致青春》。
然后,我们六个人练了两个月。
因为我实在没啥天赋,所以跳舞时妹子得和我靠的很近,耳鬓厮磨,这样方便耳语告诉我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