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的周末对于打工人而言如果不睡个懒觉,仿佛人生都失去了意义。
但秦风不是正统的打工人,而且他也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找到了其他的意义。
所以即便是周末早上被王安若硬拉着出来晨练,他的心里也没有半分怨言——
谁让王安若的理由实在是太正当了,因为吃了自己做的饭长胖的肉,自己也得好好负责帮她减下去。
绕着青年广场跑了十多圈,饶是王安若经常锻炼的体格也不禁开始冒汗。
只要一停下喝口水,额头上便渗出了一层汗珠,沾湿青丝、弄乱鬓角,就连锁骨都随着呼吸的加粗更加明显。
似美人出浴般诱人,连清晨的热气都像温泉的水汽一样让人想入非非了。
但反观秦风,除了气息不如刚开始的时候平缓之外,居然完全看不出累的迹象,没怎么出汗,表情都没变。
“我晨练已经是好几年前就养成的习惯了。”王安若见他这样,很是好奇:“但在认识之前,你好像没有晨练的习惯吧?”
秦风闻言笑道:“你是想问我怎么保持身材和肺活量的?我偶尔晚上会运动,在家里也会经常锻炼,爬爬楼梯什么的。”
爬楼梯是秦风认为除了跑步之外最有效率的无器材运动了,不需要特定的场地,出了家门就能锻炼。
虽然网上有很多爬楼梯伤膝盖的说法,但经过秦风的研究,下楼梯的时候才是有可能伤膝盖的环节,所以他一般会选小区里带电梯的那栋楼锻炼,爬楼梯上去,坐电梯下来。
王安若点了点头,似乎是觉得有些热了,就把运动外套脱了下来叠好放在膝盖上,坐在长椅上休息。
心静自然凉,但喝了水静下来,汗就出的更多了。
秦风的目光突然一愣,然后下意识看了看周围。
周末早上人本就不多,周围更是一个人影也没有。
等他把头再转回来的时候,便有些不敢去直视王安若了。
女孩子穿白色的运动t恤完全没问题,夏天就应该穿布料舒适且透气的短袖,像王安若这样身材好又漂亮的女人更是增添了几分飒爽和元气。
但要是出汗那就另当别论了,尤其是刚刚运动完。
提醒两句?
他又觉得不太好意思开口,因为一看王安若就是热到了,就连呼吸的氤氲都肉眼可见的热,吐气如兰。那外套也不透气,看着就热更别提一直穿在身上了。
这会让她把外套套上,以王安若的冰雪聪明肯定会明白原因,两个人都会尴尬,还是待会离开的时候提醒一下算了。
于是他只好眼观鼻鼻观心,时刻注意着周围有没有人路过,索性广场只有他们两个。
在此期间自己不小心瞥到什么不该看的,也着实没办法。
真是不小心,天地可鉴。
原来她喜欢粉色。
秦风在心里若有所思。
“那天回了家之后,我爸可是被我妈说的不轻呢。”
王安若突然的开口略微惊扰了秦风,将他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她看向扭头欣赏风景的秦风,一想起那晚上的情况便不觉发笑:“我爸现在后悔死了,说就不应该听同事们的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