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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这种种情况,方远自然也没有拒绝许大茂的理由了,当即交代了秦京茹一声,让她在家里先歇着,自己则跟着许大茂奔去了轧钢厂。
匆匆赶到轧钢厂,正好是食堂中午放饭的时候。
这次许大茂倒是没敢乱来,没敢冲动,而是趁着傻柱在忙,偷偷摸去了后厨,找人打听了一下傻柱今天一上午,是不是都在食堂待着。
“这个么……应该没有吧?我早起的时候都没见着何师傅,好像是11点左右吧,都该准备炒菜了,他才赶回来的。”
这食堂里马华向着傻柱那是肯定的,毕竟是徒弟嘛。
但其他人……嗨,也就那样吧,没什么向不向着的说法。
毕竟又不是傻柱发他们工资,甚至反过来他们要做错了事,可能还要挨傻柱训那。
这种情况下,就别指望什么包庇或者说维护了。
而且这帮人虽然清楚许大茂跟傻柱不对付,但一时半会儿的又不清楚许大茂打的什么主意,问这事儿是个什么意思。
有些偏向傻柱点儿的或者聪明点儿,就只说是不知道,可也有人没那么脑子灵的,顺嘴就交代了!
许大茂前前后后把留在后厨的这几位全问了个遍儿,一半人只说是“不清楚”、“没注意”、“不知道”。
剩下那些,基本上就说是“早上没看到人”、“11点多才回来”。
听了这个,许大茂心里基本就有了数儿了。
好几个人都说傻柱11点多才来厨房,那足以证明傻柱就是这个点儿回来的!
这一路从事发地到食堂,紧赶慢赶差不多要40分钟时间。
而这个时间,刚好跟之前的时间线对得上!
这意味着傻柱除了作案动机外,作案时间上也是吻合的!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肯定是傻柱那个杂碎干的这事儿!阴的老子!!特么的傻柱,你等着,老子跟你没完!”
本来许大茂就偏执的怀疑是傻柱做的这一切了,现在这么一打听,连作案时间都有了,那更是认准了傻柱的“凶手”身份!
至于说确凿的证据……
正常人也许会关心这个,可许大茂这会儿怒气冲顶,已经顾不上了!
再说他毕竟是当事人,属于经历者,这怀疑傻柱之后,已经将回忆中行凶那人彻底当成了傻柱了!
这种时候,自然是有底气找傻柱对质的。
这就好比是“受害者”控诉“犯罪者”,哪怕没有证据,外人看着会怀疑事情的真假。
但对于“受害者”而言,发生的就是发生的,他肯定是敢指控“犯罪者”的。
更何况许大茂内心深处,也还抱着一点污蔑傻柱的念头那——哪怕真不是傻柱做的,也得胡搅蛮缠的拖傻柱下水,一起承担责任!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有证据证明傻柱的罪行最好不过,即便没有,许大茂也得去跟傻柱“对线”!
因为不对线一定会倒大霉,一个人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但对了线,哪怕只有1%的可能,可那不也意味着有几率拉傻柱垫背么?!
这就相当于所谓的“两害相权取其轻”!
哪怕真就是冤枉了傻柱——可我许大茂不好过,那我倒了霉,也得泼傻柱一身脏水!也得让傻柱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