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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女很显然不会留李杰在她家过夜,两人只是约定好了时间和交易地点,李杰就被很光棍的赶出来了。
一晚上做了这么多事,李杰也觉得累了,就随意找了家旅馆住了进去。
至于钱,抢坏人的钱应该不叫抢吧。
只不过这一觉,李杰睡得并不安心,一大早外面就在尖叫。
他是恨透了外国女人的金嗓子,比某岛国的女忧还会叫。
李杰打开电视,终于知道她们在叫什么了。
整个哥谭都沸腾了起来,因为昨晚有很多人被杀害了。
杀人者当然不是他和蝙蝠侠,而是另一伙人,一群黑帮分子。
仿佛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在疯狂的犯罪,然后捞钱。
天若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所以整个人哥谭都人心惶惶,李杰觉得哥谭人民挺可悲的。
在这个充满犯罪的城市活下去,真的不容易啊。
既然如此,他就做一回哥谭的救世主吧。
看着街上疯狂尖叫的人群,李杰如此想到。
电视里的新闻到了下一个阶段:新来的地方检察官,哈维·丹特想要举办一场酒会,到时候接受邀请的人都可以去参加。
李杰瞬间想起了这是怎么回事,而且这也是在韦恩老爷面前刷脸的机会啊。
蝙蝠侠认识他,但是韦恩老爷不认识他啊。
随后李杰开始练奔雷拳了,奔雷拳还不算修仙之术。
最多只能算是炼体之术,能够让他的身体更加强壮,对于他此时的帮助是最大的。
至于手上的雷电手套,李杰练了一上午也不能把它扩大到更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