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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我或许就要死了。  这不是我喜欢的死法,没有亲眼见识过最负盛名的曼岛TT赛,也没有捧起过任何一项重大赛事的奖杯;我会无声无息地死在一间昏暗逼仄的库房里,蜘蛛和老鼠从我的尸体上爬过。  我能听到那个脚步声步步逼近,如同入殓前的丧钟。  从日出到现在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回想起清晨与贝拉在老比利家的第一声问候却仿佛隔了几辈子。  我没有来得及告诉贝拉和查理我爱他们,我头脑清楚地想,遗憾仿佛冰面下的河水流淌过脊背。    前一晚我回到拉普西,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分独处,吸血鬼的威胁让我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直到天色泛白才昏昏沉沉地睡去,之后免不了又因为赖床被贝拉埋怨几句。  贝拉并不知道蕾切尔要回家住两天的消息是个谎言,只是专心帮布莱克先生收拾他的木屋。我在一旁帮忙,很快就意识到,为什么老比利认为收拾房间这么简单的事能拖住贝拉一整天了。  比利坐在轮椅上自然不方便干活,而且,哪怕在他两条腿还麻利的时候,我也不认为他是喜欢整理屋子的类型;雅各布则是个典型的青少年,一心扑在自己的爱情和兴趣上——我怀疑在比利的双胞胎女儿离开福克斯后,这几间屋子就没接受过正儿八经的大扫除。  在我试图挪动橱柜顶端那个纸盒箱的时候,一个硬邦邦的玩意儿掉下来砸在我脑袋上。  我捡起那个银质打火机,朝坐在客厅里的比利晃了晃:“您的打火机怎么放在箱子里?万一失火了呢?”  “那是查理的东西,”比利说,“上周我们一起看球赛的时候他落在这里的,你们稍后可以帮他带回去。”  “他还在抽烟?”贝拉敏锐地抓住了话里的关键,声音立刻拔高了半个八度,“他保证过自己已经戒掉了!”  我不忍卒视地捂住眼。  你瞧,我有没有说过贝拉真的相当、相当爱操心?  从前我们和蕾妮一起生活在凤凰城的时候就是这样,比起我姐姐,她更像我妈;而在我们搬来和查理同住之后,她是我们的妈了。  比利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一脸尴尬地试图补救:“那是村里人做的手工卷烟,几乎没什么烟草,我请他陪我的。”  “我听雅各布说,您出院的时候医生就叮嘱您戒烟啦,看来他也得好好盯着您才行——贝蒂,拿上那个打火机,”她煞有介事地摇摇头,用一种让人喜爱的顽固态度叉着腰吩咐我,“我们回去之后需要和查理认真谈谈。”  “当然,”我欢快地笑起来,把打火机塞进裤子口袋,“为您效劳,女士。”  或许这件事本身并没有那么好笑,可是任凭谁处在同我一样的境地里,如果他不笑的话,就只能哭了。  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哪怕做着最枯燥乏味的家务活,我也尽可能给自己找乐子,好让自己的紧张和恐慌不要擅自冒出头来。贝拉机敏的天性我再了解不过,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七年,熟悉对方如同熟悉自己的手臂,只要我有一点不对,她就立刻能把我抓起来逼问。  在贝拉面前保护秘密简直与躲避那些追猎者一样难。终于,比利借口让她去山姆家取一样东西,我穿上贝拉的外套,先绕到屋后找理由和雅各布吵了一架,暗示自己受够了男朋友的幼稚,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散心,然后不顾雅各布的阻拦跳上卡车,确保监视着村子的詹姆斯能注意到我们。  ——如果不是死亡的利剑还悬在头顶,能这么无所顾忌地骂贝拉的男友一顿真是特别爽。  山姆需要留在村子里以防发生计划外的变故,他等在我去港口的必经之路上,在我开车经过他身边时,飞快把手上拎着的一个东西从车窗丢进来。  当我将那块亚麻布层层展开,从最内层掉出来……一把刀。  那是一柄很旧的短刀,银制刀柄因为氧化发黑,表明上浮雕的图腾几乎被磨光了,牛皮刀鞘上看起来曾绘有某种花纹,现在只留下一团赭色的污渍。  一开始我没想通山姆为什么要给我一把刀,毕竟我的敌人是吸血鬼,那些生物的皮肤能挡住子弹,刀剑根本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  我不敢冒险停车,只能放慢车速,从后镜里看到山姆对我做了一个饯别礼,那一般用在向部落里出征的勇士道别。  我的心脏跳漏了一拍,突然意识到这把刀是留给我的。  海盗中曾经有这么一个规矩,当触犯规定的船员被流放至荒岛,下船前他将得到装着一颗子弹的枪。  如果最糟的情况发生了,而又因为某种上帝才知道是什么的原因使我得以苟延残喘,那么在我彻底跨过那条界线前还可以拥有选择权:  作为活人死去或者作为死人活着。  我用了一点时间考虑把这么不吉利的东西带在身上会不会走背运,按理说我应当对怪力乱神的事情保持警惕,像出海的船只上不能有黑猫和女人。  或许我该把它从窗户里丢出去?  一头棕色的狼趴在道路尽头的一棵胡桃树下,见到卡车经过时跳进灌木丛:一个我们事先约好的暗号,暗示敌人已经上钩。  我加速绕过那个转角,刀柄上的浮雕在靴筒里硬邦邦地硌着我的小腿。  现在想起来,那是一个坏兆头,预示着计划不会顺利。  不过它尚且不能被称之为错误,真正的错误大概是我决定在下暴雨时继续赶路。  我在森林里开了没多远就下起雨,在福克斯,下雨简直和凤凰城阳光正好一样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哪怕小雨很快变成倾盆大雨,我也没把它放在心上;而且当时我觉得那是个好机会,雨水会让气味难以辨别,詹姆斯不会发现这是个圈套。  前往旧港口的路上要经过一条溪谷,两侧的河岸上是一大片空地,为了让这出戏更真实,狼群必须和卡车保持距离。  那是我们犯下的第二个错误。  没有第三次机会。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一栋建筑的二楼,映入眼帘的是那种办公室里常见的书桌,桌板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木头陈旧腐朽的味道充斥在我的鼻端。  我从布满灰尘的水泥地上撑起身体,后颈隐隐作痛。透过碎掉一半的窗户能看到不远处的一根立柱,柱子顶端竖着一个大红色的字母W,因长期被雨水浇灌,在金属标牌顶端留下一道道深色的痕迹。  威尔逊的伐木场。  这座伐木场在我小的时候已经倒闭了,有传言说这个地方闹鬼,我十四岁那年还和山姆他们瞒着大人来探险,结果当然是令人失望的一无所获。  外面还在下雨,密集的雨幕和昏暗的天色让我无法判断时间,但通过四肢的僵硬程度判断,恐怕距离我被打晕不会太久。  “糟糕的天气,小姐。”  冰冷的、圆滑的声音钻进我脑子里,我猛地转过身,差点拧断自己的脖子。  一个男人站在我身后,他穿着牛仔裤与厚重的防水外套,浅棕色头发,五官令人过目即忘,完全看不出吸血鬼常见的魅力。  但我毫不怀疑他的身份,在两道普通的眉毛下面,一双如同红酒般暗红色的眼珠嵌在苍白的脸孔上。  “詹姆斯?”  男人如一头豺狗那样咧嘴笑起来:“不错的判断力。”  我下意识向窗口退了一步:“你有什么事吗?”  “有什么事?”对方好笑地重复了这句话,“吸血鬼捕捉一个人类,还需要其他理由吗?”  “你可不是这么表现的,我躺在这里的时间,足够你吸干我一百次了。”我又退后了一步,现在我的后背已经抵在窗台上了。  “那就失去了最有价值的部分,小姐,如果血液里没有恐惧,就缺少了九成的魅力。”  那男人在我眼前张开双手,如同站在舞台之上,向台下的观众谢幕。  正如爱德华所说,詹姆斯开始这场追逐不是为了捕食,而是将它当作一场刺激的竞赛游戏。  每场游戏都需要一个盛大的落幕。  “吸血鬼都这么富有戏剧性?那你还需要灯笼袖和拉夫领。”我讽刺地说。  他饶有兴致地眯起眼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像在看一个有趣的谜题:“你不害怕?”  “为什么害怕?”我挺直腰板,把手臂抱在胸前,“既然我已经逃不掉了,至少可以在死前败坏你的兴致。”  “好吧,这可真令人沮丧。顺路一提,你绝望的心跳——”棕发的吸血鬼动作夸张地侧耳倾听,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实在非常悦耳啊。”  操!  什么戏剧性人格,这他妈就是个变态!  我知道自己心脏狂跳到几乎要心脏病发作了,双腿也在发软,如果有人会像超人一样从天而降来拯救我,我绝对不介意叫破喉咙。  但我不知道素食者们和狼群什么时候能找到我,我得想尽办法拖延时间。  “你是怎么看穿我们的计划?”我问,让自己听起来是纯粹的沮丧。  “因为我善于捕猎——上帝给了我这个天赋,卡伦家的吸血鬼听不到我,但我能听到你们。当然我必须承认,你驯服吸血鬼的能力确实令人惊讶。”  听到那个词语从一个以人类为食的吸血鬼嘴里蹦出来十分讽刺,但更加讽刺的是,我输在了对卡伦家的盲目信任上。  “你得注意用词,我和卡伦家的吸血鬼们是朋友。”  詹姆斯从鼻子里喷出一个轻蔑的哼声,显然不屑于讨论这个话题。  “好吧,或许我临死前可以留一封遗书,告诉他们下次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引以为戒。”我强迫自己盯着那双残暴的眼睛,“你怎么从狼群眼皮底下把我掠走的?”  “噢,那就更简单了,我一开始就等在河对岸那片林子里。”  “什么?这不可能!狼群确认过你跟上来了!”  “劳伦足够混淆那几头蠢狼,维多利亚会把卡车开往指定的地点,带着那件衣服——谁会发现一个没有气味的目标消失了呢?”  是的,他们有三个人,我们都疏忽了。  我叹了口气,故作轻松地耸肩:“看来我是个糟糕透顶的计划者。”  “你大可以为此自豪,换做任何一个感官没有这么出色的吸血鬼,你会成功的,哦——”对方慢吞吞地拖长了调子,而后忽然加快了语速,“怎么,拖时间等你的小朋友来救你?”  窗外滚过一道闷雷。  这场暴雨的势头愈发凶狠,我没穿外套,T恤衫的后背已经被冰冷刺骨的雨水浇透了,寒气钻进我的关节里。  “很聪明。”我听到那个吸血鬼发出赞赏,“确切的说,十分聪明。但雨水会冲走气味,瞧啊,这么大的雨……他们不会找来的。”  我沉默下来。  这不好,我必须想办法再争取一点时间,可是逐渐攀升的恐惧如同潮水没过我的喉咙,让我说不出一个字。  “如果你这么想要时间,或许我可以给你……三分钟?”詹姆斯装模作样地看了看手腕,“抱歉,我忘记了自己没有手表。”  我根本猜不到这个疯子在想什么,生怕他突然改变主意扑上来,浑身肌肉都因为过度紧绷而发痛。  “三分钟,计划通小姐,如果你能逃跑,我不会第二次找上你。”  “……还有我姐姐?”  “还有你姐姐。”他爽快地允诺道。  “五分钟?我可是个跑不快的人类啊。”  吸血鬼挑起眉头,忽然咧开嘴唇:“一。”  我在他开始计数的时候跳起来夺门而出,踏出房间的一刻,早已被忘记的图景竟清晰地浮现在脑子里:仓库周围立着一圈生锈的铁栅栏,栅栏上破了几个洞;院子里堆着砍伐后未经处理的原木,周围是一片被砍伐殆尽的森林。  ——我能跑出去,但绝对逃不掉。  两层楼之间的金属消防梯被我踩得吱呀作响,这肯定暴露了我的行踪,但没必要放轻脚步,它会拖慢我的速度,而且哪怕我步子再轻詹姆斯都能听见。  这栋建筑有三层,库房、办公室、地下室……  一楼的库房里堆满木材,被福克斯潮湿的气候沤坏了,散发出一股霉变的气味。角落里本来有一整排气派的货架,后来因为长期无人维护,上方沉重的木箱压垮了锈蚀的架子,许多碎裂的木箱和货架的残骸堆在一起。  我跑向那团杂乱的废墟,翻过几个砸在地上的木箱,弯腰钻进铁架下方的一个缺口。  相比三年前,如今我长高了不少,身材也更丰满,几乎要趴在地上才能从那条缝隙里挤过去。  倒塌的铁架后是库房的储藏室,堆放着防水用的沙袋、没来得及搬走的柴油桶和点灯用的松节油。  我来不及平复自己的呼吸,匆匆拉过沙袋和柴油桶,堵住仅有的那个入口。  尚未愈合的手腕发出一阵抗议的刺痛,但比起性命,谁还会在乎手臂上的一根骨头?  等到洞口被彻底堵死,我飞快钻进储藏室最内侧的架子下面躲好,我前方是一整排沙袋,上面落满了灰尘。  墙壁另一端传来脚步声。  或许是我的幻觉,这里的墙很厚,我不应当能听到一个人的脚步声。  但那个声音越来越清晰,它距离我越来越近,像刀尖上滴下的血,一下下撞击在地面上。  我知道自己并不是毫无获救的希望,爱丽丝会看到这个伐木场,山姆一定能认出来——  不。  狼人参与了计划,爱丽丝什么都看不见。  突如其来的明悟让我颤抖起来,手指有自我意识似的滑下去按在靴子内侧,坚硬的金属令人安心的贴靠在脚踝上。  我把手臂收了回来。  不,不是现在。  脚步声停在门外。  下一秒,伴随着一声巨响,堆在门口的重物如同遭遇爆炸般四下飞散。  我猛地伏低身子,在沙袋的遮挡后小心翼翼地呼吸,像在西雅图那次一样放空大脑,努力削弱自己的存在感。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仿佛度过了天荒地老那么久,外面仍旧是一片死寂。  我屏住呼吸,偷偷从沙袋上方的缝隙往外看——  一双近在咫尺的酒红色眼睛。  “抓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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