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哥谭最近的机场需要坐地铁过去,哀弥夜从未来过哥谭,也没有手机,所以是跟在夏洛克身后的。 在上了地铁以后,她就有些出神,将她绑架的罪犯如果是那个神秘凶手的手下,为什么会来哥谭? 等等,哥谭,那不就是与纽约最接近的地方? 为什么? 哀弥夜抬起头,这才发现因为是下班的点,地铁里人山人海,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缝隙,而离她最近的卷发男人,站得笔直,黑色的风衣领子竖着,将他瘦削的脸庞遮了起来,但那双锐利的双眼依然能穿透人心。 她趁着人挤人,借机伸手摸了把他的腹肌。 靠,完美。 好像再摸一次。 低沉华丽如大提琴一般的音色响起,“停止你那愚蠢的想法。” 噢?? 你知道爸爸在想什么?你是爸爸的蛔虫吗??嗯嗯?? 哀弥夜收回了手,转过头不再看他,又开始思考起这个罪犯。 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就是给她发短信的A了,不然,这样没有任何预兆就出现的罪犯,逻辑上说不通。 即使不发短信,那么这个罪犯,至少需要尾随她或是跟踪她,否则怎么会知道她在哪? 就连她的未婚夫查尔斯也要通过仪器才能找到她。 哦说起来,是挺久没有联系过她名义上的未婚夫了。 并不是没有感情,恰好相反,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真正意义上的门当户对。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罪犯,被无穷尽的案件侵袭,她早已不再是原本那个,耀眼夺目的公主,她不得不坚强起来,她知道被这些恶魔打败会有多可怕,所以才坚持。 可是常年与恶魔打交道,又怎么可能保持心灵干净如初呢? Joker说得没错,能从她心里看到黑暗,因为她的确也想过,凭什么要成为受害者? 她为什么不能去折磨别的人?为什么只有她? 应该所有人都一样啊,凭什么只有她要被伤害,如果上帝不公平,她就来实现公平。 可是,最后还是自己默默地与恶魔对抗,她已经够痛苦了,何必再当自己所厌恶的人。 为了保护自己,她行踪不定,这样,那个神秘人未必就能将手伸到全球范围内。 为了保护爱的人,因为她表达出喜欢的人或事,几乎都会被杀掉,但所幸,这两年因为她行踪不定,所以凶手也有一段时间没有找上她,这让她几乎以为自己的做法奏效了。 虽然她思考过,一直躲下去当然不是个办法。 但他在暗处,而她在明处只会对她更加不利。 而发展的情侣关系,夏洛克说对了,挑衅凶手,为了让他出来。 哀弥夜陷入到自己的想法里,对地铁坐了多少个站也漠不关心,直到夏洛克叫她,她才意识到该走了。 奈何人实在太多,即使艰难地跟紧他的步伐,也已经被人流冲散了,等到好不容易挤到了门口,脚刚踩上与外面的那个槛,忽然就出现了‘叮叮’声,这意味着马上门就要关闭了。 就像是下意识一样,她缩了回来。 在面临了那么多的过去以后,她谨慎到几乎有被害妄想症。 所以,在警示声响起的那一刹那,她就像潜意识想保护自己一样,马上就往回缩,其实明明那几秒可以下去,但是她害怕冒险,她也没有那么大的自信能在危险中规避风险。 而站在外面等她的卷发男人,没有催促她,眼神一如既往的凉薄,沉默地看着她,然后说,“在下一站等我。” 哀弥夜咬了下唇,点点头,看着门一点一点关上,地铁里的灯也熄灭了,一切都归为了黑暗。 恐惧与不安开始滋生。 之前一直在他身边想事情,所以不觉得,现在忽然发觉,原来地铁是这样暗,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凶手的模样,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变得诡异起来,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来抓住她,然后杀了她。 明明到下一站不会超过三分钟,她却祈祷时间能再快一点,再快一点。 诡谲的死寂。 她的内心搅成一团,尤其是在刚刚从罪犯手里逃了出来。 哀弥夜,不要怕,总会变好的,总会。 我会赢,不要害怕。 我可以,我一直都很优秀,我是天才,我要做的,只是克服恐惧而已,就像以前一直做的那样。 蓦地,透着丝丝黑暗气息的话像是凭空出现。 杀了他不就好了吗,就不会再怕了。 做回永远耀眼的公主。 杀了他就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