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相见,宾见主人以雉为贽;下大夫相见,则以雁为贽;上大夫相见,必以羔为贽。 那么,要与爱花相见,需要带些什么手礼? 大天狗在黑夜山中的宅邸里煮了姜水。 他煮的生姜水足够地滚烫,纯玉打造的壶子也足够地保温。他想,爱花的身子时常抱恙,给她送去一壶滋补的姜水,比起贵重的首饰要有意义得多。 时至叶月,暑气逐渐散去,落叶知秋意,铺了满地的金黄。 天色晚些,大天狗便带着精心调料好的热姜汤亲自送到爱花的房间前。 此时爱花正在房间里插花,寥寥几株椿花便把室内装饰得古朴雅致,也正如她一般明礼勤谨。 为了不打扰爱花的兴致,大天狗悄无声息地走进屋子的炉边坐着,又将壶子挂在铁架子上,让它在火炭之上重新加热。 很快,爱花注意到了静坐着的大天狗,也发现了炉上的玉壶。 自从百鬼夜行回来后,他们见面的次数便越来越多,私底下还有不少的妖怪说他们两个在交往。于是此后大天狗每过来一次,都会引得爱花的胞兄极其地不满。 “大天狗大人每次来看望爱花都总是那么费心呢。”爱花坐下来,提起玉壶为自己的杯子满上。 “等你好了才能带你出去看看外面的景色。”大天狗说。 爱花笑了笑,捧着杯子呷一口,顿时热水中的姜香从舌头窜入喉咙,忽然全身抖动起来,肚子里的寒气从喉间乱窜。她忍耐不住咳嗽了几声,道:“……谢谢……姜水挺好的……” 只是小程度的咳嗽,就直让人想拥她入怀中轻轻平抚背部。 爱花本就精小玲珑,浓密而凌乱的长发自然披散在栀子花色的和服上,而弱质不堪的身子更是衬出病态的美丽,似乎一股幽香之风飘过帘幕,便会轻而让那一具娇体倒落在他身上。 大天狗看得入神,他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怎么了。 “大天狗大人?大天狗大人?”爱花连续叫了他好几次。 “嗯?”听到那幼嫩的嗓音,大天狗才硬是将游离在云霄之外的魂魄拉了回来。 爱花深呼吸一口气,说:“您认为是平家钱财雄厚,还是源氏比较殷实?” “问这个做什么?” “近来我欠晴明一身债,打算去赚点钱回来。” 「剩余金币:2333」 「剩余勾玉:6」 总之,她缺钱了。 狐族赚钱方式无非就是通过魅术来骗取他人的钱财。虽然说欺骗是不对的,但是为了生计也没办法。 大天狗随意打量了下爱花的模样,便道:“呵。平家和源氏均为武士,即便狐族擅长魅惑,也动摇不了武家人的思想,更何况你还未到及笄之年,根本不入他人之眼。” “但是……”爱花去枕头底下找到一小袋不算沉的币帛,当着大天狗的面把财物倒出来,说,“我一时半会儿没法还钱,即使我把我的字画都卖光了,都凑不够啊。” 因长期宅在家中,无所事事,她就把写字练得十分秀美,画画最擅长人像,女红也还过得去。她曾以玉藻前的身份将字画放在狐狸村里卖,但就是卖不了什么钱。 “既然如此……爱花,源氏家的源博雅,个性耿直,人傻钱多。”大天狗建议道。 爱花眼睛一亮:“怎么说呢?” “哼。”大天狗哼笑一声,“大概你所能骗取的人类,除了源博雅就没谁了。” 事情要说到上一年的小暑。 那一年暑气难耐,还未到大伏天,原本处在京城的妖怪们都躲在附近的森林里避暑去了。 有一日,大天狗和博雅一同追捕恶鬼,然后误打误撞地闯进了一片森林。 森林有一大片针叶植物,疏疏朗朗地生长在一颗大树的周围。 当他们一路追到针叶草丛旁,忽如从眼前闪过一个影子,这个影子时隐时现。 嘎吱。 嘎吱。 草丛里发出不同于草叶摩擦的声音,他们疑似是恶鬼藏在了树里。 “喂,快出来!躲躲闪闪的算什么妖鬼。”博雅自顾自地在针叶草丛中走动,也不管针叶究竟有多么锋利。 “博雅,她跑了。”大天狗从中捡起了一根金黄色的羽毛。 羽毛闪亮不已,源博雅见到此物后也不再追过去了,捂着眼睛道:“啧,真耀眼。” “这是一种叫‘以津真天’的妖怪才有的金黄羽毛。” “她怎么一见我就跑,明明刚才是我救了她,搞不懂。” “大概是把你当成了捕捉她的猎人,跑了便掉落一根羽毛故意引你捡起来。” “什么猎人,我是个真真正正的武士!” 他一吼,针叶草处便发出了起伏不断的“啾啾”“嘻嘻”“咔咔”声。 显然是以津真天在嘲讽他。 博雅不服气,拔刀把针叶草丛削成整齐的平面,结果并没找到发出笑声的以津真天。 “博雅,我强调了‘大概’两个字。”大天狗无语。 “切,有头没尾话的让人误会,在说‘大概’之前,你就该多加个‘比如’。” 大天狗无奈补充道:“‘比如’‘大概’猎人爱吃野猪,就去狩猎,相应的野猪会越来越少。” “怎么又扯到了野猪?不懂。”博雅这个人,总爱懂装不懂,不懂又喜欢装懂。 “只是说‘比如’而已。” “噢噢,明白了。原来是那些猎人自作自受,一两根羽毛又能卖得了几个钱。” “说出这话的人往往从小就衣食无忧,‘比如’你,源博雅,‘大概’。”大天狗一字一句地强调。 “少糊弄我了,我决定向猎人把金黄羽毛都买下来,一根不漏地还给以津真天,让她别误会了我。”源博雅握紧了拳头。 嘎吱。 嘎吱。 等博雅说完这一番话后,以津真天从树洞里钻了出来。 然而,大树里不仅藏着一只以津真天,在这里头,有妈妈辈的,有奶奶辈的,有长得如人类少女的,甚至还有幼儿以津真天,均向博雅投以期待的目光。 几天后,经大天狗的介绍,源博雅找到了神秘商人,向他买下了近百根金黄羽毛,于是一根不漏把羽毛还给了居住在针叶丛旁的以津真天,花费的金额可想而知。 源博雅过不久后便重新回到森林里看望以津真天。 本想她们会热热闹闹地迎接他这一位大恩人,谁料针叶丛的那棵大树莫名地消失,别说以津真天了,就连一根羽毛都看不见。后来博雅才从别的妖怪里得知,以津真天搬走了,并没留下一句感谢。 “所以这就是武士之道吗?”爱花用衣袖捂着嘴巴,听了又好笑又气。 笑的是源博雅的天真,气的是神秘商人私自贩卖金黄羽毛,居然也不告诉她一声。 “你见过整天嚷嚷着日行一善的武士吗?”大天狗不愿再提起博雅做的蠢事了。 “没有。”爱花摇头。 “想赚钱的话就靠近源博雅,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 “哦,好的,等我有空就去。” “你现在没空?” 全妖界都知道,最清闲的就是玉藻前的小女儿爱花。她在家中吃了睡,睡了吃,不运动不出门,导致其他妖怪在平日里,亦或是节日里都难以目睹她真正的样貌。 假如不是大天狗积极争取和爱花见面,他恐怕还不知传说中的纨绔子弟,竟然也会有可爱又有教养的一面。 “唔……钱的话,等我学会了魅术,再去赚。”爱花把剩下的姜水都喝完了,这东西远比药好喝,喝完今天就不用吃苦药了。 “那你要到何时才学会。”大天狗问。 爱花想了想,道:“请您放心,我不会把这种妖术用在大天狗大人身上的。” 因为…… 我没有妖力,真的一点也没有。 不过,这件事大家都不知道。父上说,能隐瞒的尽量去隐瞒。如果让不怀好意的妖怪知道了,他们会扑过来吃人。 大天狗从爱花的眼中读出了焦躁不安和恐惧,他突然凑了过来,双手捧着她的脸认真说:“你大可以试试看,我想知道中了那妖术的后果是什么。” 啊? 你问我吗? 当然是会失败啦! 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爱花还是要回答:“大天狗大人会喜欢上爱花这样一个谁也不爱的人。” 大天狗再问:“即便是家人也不爱吗??” 爱花点头:“是啊,我谁也不爱,除了花之外。” 如果你喜欢花,你会伸手摘下来欣赏它的娇美。 如果你爱花,你才会用尽一切办法去呵护花,并爱着它丑陋的根与叶。 对于这个世界里的一切,爱花只能选择当前一类人。但凡是她所思慕的人,就必须要得到手,然后自私地占有。 否则,她就没法活下去。 “哦。”大天狗回到原位,注目在长廊之外的花围中。 或者他得不到正确答案,刻意隐藏内心的人,往往有着不同于他人的悲伤。 花围传来幽香缕缕,庭前数棵红桔子树摇曳绰绰。转眼暮色西沉,花围中的那一处人影愈渐清晰起来。 “大天狗大人?” 爱花喊了几声。 “大天狗大人在看什么?” 大天狗仍旧没反应。 “怎么不搭理我呢?”爱花撅起了小嘴。 “在你花园里栽种的男人是谁?”他的目光锁定在花围中类似于男人的身影上,一刻也不曾移开。 警惕的神情逐渐浮现,他拿起了团扇,正要从坐垫上离开前去探看究竟。 料想到花圃里的人是谁,爱花紧张不已,赶紧就从后面抱住大天狗的一双翅膀,制止他飞起来看。 “……请先别过去打扰,他是来我家做客的一位大人。”爱花哀求道。 “是吗?”大天狗转过身,摸摸爱花的头,“那我今晚留在这边与他喝一杯。” 爱花怔了一怔,呆滞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