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打紧。
里面‘天生丽质’,‘回眸一笑’,‘春宵苦短’都成为了后来世界脍炙人口的成语。
这是他高中时唯一自愿背诵的长诗。
“你说你给我写情诗,就写这个?”
虽然意境很美,非常有才华,但听起来却很荒唐。
许云溯道:“那就要看霁月你怎么理解‘情’这个字了,在我看来,我想跟你共度春宵,且‘从此不早朝’,这不就是最伟大的爱情嘛。”
林霁月被他说的脸红了,扭向一边。
“登徒子!”
“好了,刚才那首诗没有写完,其中的意境你根本理解不了,我还是再给你写一首。”
许云溯一时间背不出完整的《君王不早朝》,主要是离高中时期太久了,就算当时很喜欢,后来不常温习,也忘得差不多了。
回去后得拿笔写一写,慢慢补充。
“你若是再写这种荒唐低俗的诗,我就不理你了。”
许云溯挠挠头,觉得有点对不起白乐天前辈。
明明这么唯美、登峰造极的一首长诗,自己却挑了其中不太雅观的两句说出来,从而糟蹋了整首诗。
望‘诗魔’大人原谅!
“好好好,我再给你写一首好的便是了。”
林霁月虽然说着不理他,心中却还是期待。
毕竟从刚才的诗词中,虽然有些荒唐,但其中的意境,以及遣词造句,已经是非常完美的诗作了。
所以若是对方正经一点,或许真能写出旷世杰作。
谁知许云溯腾地站起身。
立在崖边,指着半空道:
“纤云弄巧,”
然后指向北极星辰:“飞星传恨,”
然后对着夜空大臂一挥:“银汉迢迢暗度。”
林霁月想着那种意境。
完全带入到了许云溯的经历。
方才他以九品之身对抗五品,引北极紫薇星辰,飞星传恨,穿过银汉迢迢,击败元仁。
既贴切又唯美。
美!
美的不可方物!
许云溯转身,露出温柔似水的笑容:“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清冷的月光照在他的五官,让他此刻的面容熠熠生辉。
短短几句诗,既描写了今日他比武胜利,紫微星传恨,助他击败对手。
然后又提到了两人相逢,胜却了人间无数美景。
他在暗指两人的相见是世间最美好的相逢。
林霁月简直听傻了。
这是怎样的一位奇公子,能文能武,武能提刀弄剑,文能写诗作赋。
一瞬间,林霁月的内心仿佛被偷走了。
她刚要起身,许云溯却近前,俯身柔声说道: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他引用了七夕鹊桥,牛郎织女的故事。
这是古今往来描写男女爱情最伟大的典故。
林霁月脸色绯红。
心脏密集地敲起鼓来。
若是旁边有个心跳检测仪,恐怕能当场爆炸,因为心脏跳动的频率太高了。
不知何时,许云溯的手悄悄握住了林霁月柔荑凝脂般的玉手。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虽不常在剑宗,但我的心,已经长于斯,扎根于斯。”
林霁月完全被许云溯征服了,就连双手被他握住,都没有任何的感觉。
许云溯弯腰俯身,即将亲到女神时......
旁边突然窜上来一个人
“姐,出事了!”
林思安慌里慌张地跑上来。
林霁月赶紧把手抽回来,推了许云溯一把,慌忙掩饰。
许云溯:“哎呦,我的貂蝉。”
差点闪到腰了。
腰上缠的貂蝉也差点绷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