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是我保护了哥哥呢?”
“骗人可是我的得意技啊!被人揭穿了把戏还要嘴硬,真是难看啊!你只是创造了一个梦境吧!干涉贫弱者的精神或许是一件轻松的事,可在我,这个帝王的面前——”
DIO猛地冲上前,一拳挥出,“路鸣泽”的身躯瞬间四分五裂地破碎,不,不止,破碎的不止是“路鸣泽”,还有这片空间。
“木大(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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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距离路明非所在的医院不过几个街区的距离,两个目标是路明非的不速之客正在寻找着路明非。
“我说你的言灵到底靠不靠谱,他一个中国人,不是应该去唐人街逛吗?为什么要来地狱厨房,是个人都知道这儿治安贼差,来这里做什么?体验放纵的人生吗?就那个衰仔?”
“你能意识到他的存在全靠我的‘先知’,要是觉得不靠谱,你从一开始就别听我的啊!”
这两个人一个身躯高大,看肤色就知道是白人,另一个则肤色黝黑,眉心间有一点朱红,是个印度人。
“还有,地狱厨房附近治安混乱这事儿已经是老黄历了吧!你一路走来有看到过黑帮吗?”
“美剧里不都是那么演的吗?刚才那些纹身的哥们儿不算?”
“不算!纹身是一种艺术,在美国纹身的人可不算是坏人。电视剧里的都是虚构的,有真实的东西,但你不能把什么都当真了。”
“但他们都长得凶神恶煞的啊!他们还死死盯着我唉!”
“健身也是流行,黑帮反而不都是大块头,他们盯着你看,是因为你的打扮太奇特了,为什么要戴一个肯德基的全家桶啊?你看上去就像是准备去抢银行的匪徒,比黑帮还危险的家伙。”
两个人有着泾渭分明的风格和气场,白人头上套了一个肯德基全家桶的桶,看不到脸,只在上校的眼睛处挖了两个洞。他肯定只有一只眼睛能看到外面,但他自己却不在意,这副打扮肯定是他刻意为之,除了搞笑之外,就算有别的用意,看到的人也会下意识地不去想,只感觉这家伙脑子有问题,不要靠近。
印度人总是谦和地笑着,和他对视的人都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是个绅士,可和肯德基上校走在一起,想来也没人会觉得他是正经人。
“这叫行为艺术,你个印度人不懂这些。”
“再次纠正你种族歧视的言论,行为艺术不分国界,还有,我是美国籍印度人,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你的一句话冒犯了我两次。”
印度人很想生气,但对神秘又傻缺的同伴,他生气都生不起来。他是个对情绪很敏感的人,隐隐约约地,他感觉得到这个同伴有病,不是在讽刺,只是觉得,这个人用拙劣的玩笑掩饰着他的伤口,深怕被人问起他的旧事。
有些可怜,但更重要的是,很是麻烦!
奇兰不想照顾神经病同伴的情绪,但也不想惹麻烦上身,他们之间是利益促成的联盟,可不是真正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