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溯到昨天夜里。
“怎么还没有攻进去?”
夜色下,离多米利克营寨不远的一处山谷,此刻火光通明,四处是来来往往、手持利器的野人们。
中央的帐篷里,“巨人克星”托蒙德略有些焦躁地问道。
虽然托蒙德不算高,但他有着宽阔的胸膛,挺着巨大的肚子,胡子白似冬雪,粗壮的胳膊上带着雕刻着先民符文的厚重金箍,传自他的先人。
托蒙德自称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当然更有名的是他的另一个称号——“巨人克星”。
“再等等吧!”帐篷最上方的一名中年男子说道。
他中等身材,身形削瘦,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大半灰白了。
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
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绸缝补起来。
这位大名鼎鼎的“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看起来极为普通,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個野人。
据闻,曼斯·雷德是一个被守夜人带走并养大的野人孩子。
他曾是一名忠实的守夜人成员,直到他在一次巡逻中负伤,并被一个野人少女救助。
在他恢复期间,野人少女用珍贵的红色丝绸修补了曼斯被撕裂的斗篷。
回到长城后,守夜人的指挥官强行要求曼斯换上统一的黑色斗篷。
这次对个人自由微不足道的侵犯,让曼斯抛弃了守夜人,并依从心之所欲,与野人生活在一起。
当然,这只是曼斯·雷德个人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远不止这些。
……
帐篷里还有些其他部落的首领,他们围绕在曼斯·雷德身边,尊奉他为“塞外之王”。
离曼斯最近的是“狗头”哈犸,她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
她最恨狗,每隔两周便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插在矛上当旗帜。
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
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领主。
“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坐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
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据说他们以人肉为生。
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
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
塞外各个野人部落,虽然常常也相互争斗,但在对付长城内的入侵者这件事上,却是天然的同盟。
……
至少有一半的野人,一辈子没见过绝境长城,而且他们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
但这没关系。
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