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自创秘法,宇宙尊者级?
再次增加一个幽海分身的世界之力后,如今血海本体内部的能量,大概相当于是两个幽海分身的总和。
能量的增加,自然足以让血海本体再次扩张,变得更大一圈!
只要能量足够,诸葛韬只需要一念即可创造新的幽海分身。
“创造!”
“消融!”
“创造!”
“消融!”
……
靠世界之力创造出新的幽海化身,之后再让新的幽海分身融入血海……
周而复始,如法炮制,血海的体量不断的变大。
为了不断扩张血海,除了诸葛韬突破后本身遗留的世界之力外,他还卖了一件增幅后的至宝,兑换了海量宇宙晶世界之力。
时间飞速流逝,幽海的体量不断暴涨。
1000万公里……1亿公里……10亿公里……100亿公里……1000亿公里。
之前100的幽海分身,诸葛韬就已经感到十分离谱。
可当诸葛韬的幽海分身成长到1000亿公里后,幽海分身已经变得匪夷所思。
不过很可惜,1000亿公里的体量,似乎已经是界主级幽海分身的极限。
其实这已经很逆天,毕竟寻常界主级幽海,也不过是近1亿公里而已。
诸葛韬这完美级幽海分身,极限也只是提升到了1000亿公里。
幽海分身成长到这一步,诸葛韬也该开始自创秘法,为打破晶核桎梏做准备。
其实诸葛韬的法则感悟早就达到封王层次,早就该开始‘自创秘法’。
不过之前他一直在感悟时空之道、兽神之道,并没有多少精力分心自创秘法。
可在祖神教宝藏之地的数百年期间,以及祖神秘境的数百年,诸葛韬的法则感悟已经是宇宙尊者之下的极限。
达到这般地步,他渐渐感觉到,他所施展学习别人的秘法,在战斗中能够感觉到无法百分百发挥实力。
毕竟一般人在达到界主级感悟后,就已经开始自创秘法。
他达到通天桥第20层才开始自创,已经算是较晚。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至少高屋建瓴之下,他自创秘法变得更容易。
而且越往后自创秘法越重要,这是每个顶尖强者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从原著的情况来看,罗峰突破到不朽境界后,本源法则感悟程度,已经不是衡量实力的唯一标准。
就像同为不朽,哪怕是封王无敌的真衍王,也不过是勉强媲美宇宙尊者。
他自创秘法在虚拟宇宙售价80万积分,而的宇宙尊者级门槛秘法一般也能卖100万积分,这说明真衍王自创还没有达到宇宙尊者档次。
可罗峰这个怪胎不一样,他靠着坐山客给他开的秘纹图流派外加,硬生生悟出了宇宙之主级别秘法!
这说明哪怕罗峰和真衍王神体一样,罗峰还是能轻易吊打真衍王。
更何况罗峰也有完美基因,这也是为何罗峰能在不朽级杀宇宙尊者,甚至杀宇宙霸主如同杀鸡的原因。
再比如罗峰在宇宙尊者境界,又创出超越宇宙之主的真神级6阶秘法,在族群战争期间杀了一大群宇宙之主。
至于之后的罗峰更加逆天,宇宙之主级自创八阶秘法,真神级更是自创超越真神、虚空真神的永恒真神级秘法。
单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不朽级之后,感悟其实都差不多,差别就在于自创秘法。
这也是为何同为宇宙尊者级宇宙之主,可却分为宇宙尊者、宇宙霸主一阶——五阶宇宙之主的原因之一。
从这些情况即可看得出来,自创秘法到底有多么重要。
当然想要创出超越自身感悟层次的秘法很难,如今的诸葛韬短期内估计还无法轻易做到。
“自创超越自身感悟境界的秘法暂且不提,我自创秘法还有其他麻烦。”诸葛韬不由眉头一皱。
首先诸葛韬武者和精神念师同修,自创秘法自然要分为两类。
其实诸葛韬还有分身,不同的分身擅长的本源法则也不一样。
那诸葛韬以生命树分身为模板创造的秘法,自然不太可能适合荏苒分身。
这就说明诸葛韬自创秘法的方向,要比寻常天才还要更多,耗费的时间精力自然不一样。
好在诸葛韬每个分身都有极其逆天的天赋,否则诸葛韬肯定觉得头疼无比。
“本尊要自创刀法,三个分身也要自创不同的秘法。”诸葛韬无奈摇头。
“自创不同的秘法果真不容易,尤其是创造封王巅峰无敌,甚至宇宙尊者级秘法更难。”
“这种情况下,我闭门造车可不想,也该去见混沌城主老师。”
诸葛韬看过原著……清楚混沌城主在帮罗峰自创秘法时使用的方式很有效,这应该也很适合诸葛韬。
诸葛韬打定主意后,随即分出一丝意识,进入虚拟宇宙网络。
其实也只有混沌城主这等掌控时空的宇宙之主存在,才能一眼就发现时、空本源相关秘法的缺陷。
至于自创兽神之道秘法,诸葛韬怀疑混沌城主可能都帮不了他什么忙。
不过诸葛韬倒也没有什么担心,因为以时空之道路线突破宇宙尊者、宇宙之主,才是原始宇宙主流路线。
……
虚拟宇宙,雷霆岛之巅,混沌城主所在的宫殿内,诸葛韬的身影出现。
“老师。”诸葛韬恭敬道。
“嗯?”
混沌城主看到诸葛韬后,不由然眼睛一亮。
其实在虚拟宇宙中,身体是有虚拟模拟而成。
诸葛韬在原始宇宙已经得到10种本源法则承认,分身、化身、本尊的眉心部位都有了印记。
那么他在连接虚拟宇宙后,虚拟宇宙系统自动扫描,眉心的印记变化自然也能扫描到。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得到了时空本源法则的承认,看来你突破宇宙之主还真的不难。”混沌城主惊喜道。
“你如此逆天的时空之道天赋,说实话,我都有点后悔,之前让你去修行兽神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