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辆带着血气的大车开进一栋庄园。
“老大,咱们这次是不是发财了!”
“冷静一点,算不上发财,最多...嘿嘿,够我们潇洒几年了吧。”
“那可太好了,做完这一笔,我要回去和玛丽莲求婚!”
听到车上最小的成员说出这话,所有人都开心的放声大笑。
“我也好久没有见过女儿了,等我见到她,带她一起去参加你们的婚礼。”说着,他拿出女儿的照片给旁边的同伴看。
“好了好了,都看几百遍了,等我做完这单,我就金盆洗手,去开一家店,再娶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堆可爱的孩子。”
坐在副驾驶的老大看着窗外,听到这些话,也是微微一笑,想起了自己的家人,想起和她们的点点滴滴。
后备厢的呜鸣声,丝毫不影响他们聊天打屁。
这是一伙偷猎团,负责猎杀那些值钱的动物,如果有富豪发出需求的话,他们也会抓一些活体,只要价钱够,他们什么都敢抓。
这一次,他们的收获很丰厚,后备箱里有十一只...狼。
没有错,就是皮毛、血肉、乃至全身都没有什么特殊价值的狼。
一般来说,偷猎团不会选择去猎杀狼,因为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他们是来赚钱的,又不是喜欢打猎。
可如果有富豪愿意出大价钱,那就另当别论了,哪怕狼群很难抓,他们也愿意一试。
在猎圈,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大富豪卡拉维·豪特的妻子,在十几年前的狩猎期,被狼群偷袭咬死,他自己也被狼抓伤了腿,至今都还有些跛脚。
也正是那一天后,一条长期的狩猎需求,被高挂榜首,只要豪特还活着,只要他没有破产,这条需求就一直有效。
那就是——猎杀狼!
死狼也行,活狼也要,黑狼最好!
豪特出的价钱里,黑狼比一些大型动物的价钱还要贵,让所有偷猎团都心动了。
低付出,高回报,他们没有理由不去做。
就像今天,这伙偷猎团抓到了十一头狼,六只死狼,五只活狼,其中活着的里面,还有一只成年黑狼和一只黑狼幼崽。
这些收获,足以让他们四人,潇洒很久了。
......
车子缓缓开到庄园后面,在一间仓库门前,停了下来。
几人下车,腰间别着手枪,警惕的先看了看四周,再一脸微笑的朝面前的男人走去。
“洛斯先生,好久不见!”
“安德列,你还是老样子没有变。”洛斯也张开怀抱和面前的人拥抱了一下,说:
“这次收获怎么样?过几天可是重要的日子,豪特先生那边急缺好货。”
“哦?”安德烈眼睛一转,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说:“绝对不会让你失望,走,去看看!”
洛斯摘下口罩,脸上有非常清晰的一道疤痕,做了几次手术,都无法消除。
不过,他的付出也不是没有回报。
那天之后,他的职业生涯一路畅通,凭借和弗拉德的关系,他很快就坐上想要的职位,再加上豪特那边的钱财关系,短时间内就连升了好几级,就连他现在的这栋庄园,都是豪特送的。
过几天,就是那件事的日子,也是豪特和弗拉德二人妻子的忌日,正缺少合适的...祭品。
打开后备箱,扑面而来的臭味和腥味让洛斯眼睛一亮,一只黑狼加黑狼幼崽?那可真是太好了。
“嘶~很棒的货,安德烈,这次我自作主张,给你加一成佣金!”
“真是太感谢你了洛斯先生,只是...”安德烈挤出几滴眼泪,说:
“为了抓捕这支狼群,我们不仅失去了一位同伴,还杀了两位保护区的人,现在正被通缉,那可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