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一行在沙漠中整整走了四个月,一路收编马贼和沙漠中的小部落。等他们终于又看到城邦,他们的队伍已经超过了一万人。 有城邦,就意味着有文明。 凌霄判断,这里应该是突厥的发祥地。想不到,走了这么久,没有二万五千里,也有一万五千里吧?走到这里,遇到的竟然还是“自己人”。 语言不通。幸好马贼中有通晓语言的,便做了凌霄的贴身翻译。 一万多人的队伍,让首领很没有安全感。凌霄让大部队在城外驻扎,只带了星宸郎玉面和孟文进城。 落后啊落后。他们还在用石器,就连弓箭上镶嵌的,都只是石头。他们也没有布料,树皮草叶编起来就用来遮羞。街道上还有很多女人上身都是裸露的。搞得孟文和那翻译一路低着头装正人君子。 听说他们是从“东方”来的,首领两眼放光,当即表示要凌霄做他的女人。凌霄指了指她的大肚子,表示她是有主的。然而首领却不以为然。原来,他们没有什么三从四德,从一而终。他们没有婚姻关系,大街上看对了眼了就可以来一场。 一个男人可以有很多女人,一个女人也可以有很多男人,孩子是大家共同养,不分你的我的。如此说来,他们也没有宗族概念。首领也是通过选举和竞争,一般是部落里最强悍的那个男人可以做首领。 他们这一片土地,有十二个城邦,也就是有十二个部落,每个部落大概有一万多人。 女人能不能做首领? 女人怎么能做首领?女人要生孩子,首领是要领着所有人活下去的。看来他们对雄性和雌性的生物学分工还是明晰的。 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做首领吗? 当然,只要能在首领竞赛中胜出。 十二个首领中有老大吗? 什么老大?大家都要听他的?没有,部落之间谁也不听谁的。 我们正好也有一万多人,能不能也在这里建个城邦? 那不行,资源是有限的。 我们把城邦建远一点,不跟你们抢资源。 这个,应该可以吧? 另一厢。 逃出魔界的常天遥一行,乘在明贞上,呆呆地看着魔物倾巢而出,四散而去。 “那个,我是不是闯了什么祸?”常天遥还不是很明白。感觉被抛弃的痛苦,丢失彩虹的心急如焚,手上的疼痛难忍,都让常天遥有些智力减退。 “祸,很大的祸。” “弥天大祸。” “是我们一起闯的。” “要乱了。” “怎么办?” “回圣境吧。” “大长老还没醒。” “先回去。” “彩虹怎么办?” “你知道是谁救了彩虹吗?” “不知道。” “先回圣境,从长计议。” “你们回你们的圣境,我要去找彩虹。” “这样,兵分两路。” 几个人七嘴八舌,定好了方案。 然后幽夜四人就消失了,剩下无颜四人与常天遥一起。 他们先回皇宫。 太好了,彩虹真的在皇宫。 与彩虹在一起的一男一女见到他们,没有跟他们打照面,就消失了。 咦?这年头消失成了必备技能了?原来不觉得,怎么现在谁谁都能玩消失? “太好了,你们在。”常天遥喜极而泣,检查着彩虹的身体:“你们没受什么伤吧?” 彩虹摇摇头。 “既然彩虹回来了,我们也回圣境吧。”无颜说道。 “什么圣境?”常天遥问。现在彩虹安然无恙,他的智商回来了些,可以开始问问题了。 “回去再说。”无梦说道。 常天遥还想说什么,却见那俩小人儿拉拉他的手,对他点点头。 好吧,既然彩虹同意,那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