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经高韦里河口上朔八十多公里,进抵王城坦贾武尔城。经过一番不甚激烈的战斗后,宁阳护卫队攻入城中,俘大臣、将军二十余。
不过,国王瓦西姆一世趁乱逃出王城,奔马杜赖那亚王国而去。
占领了坦贾武尔城,护卫队便对这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进行了野蛮的劫掠,包括布里哈迪斯瓦拉神庙在内的无数建筑,都遭到了严重的损毁。
“那些来自本土的长官为啥那么看重神庙里的雕像和壁画?费这么大劲,还要将这些东西撬下来,打包装箱,不远万里地运回汉洲!这玩意,难道还能卖出大价钱吗?”杨兴福靠在墙壁上,一边监督土著士兵搬运物资,一边探头瞅着神庙大殿里十几个工匠小心地拆解雕像和壁画,心中充满了好奇。
“谁知道呢?”张可义把玩着一支精巧的黄金簪子,脑袋里幻想着将它带回宁阳后,如何讨好自己倾慕的女子,“大概本土的那些贵族老爷觉得这些玩意比较稀罕吧。”
“汉洲本土不是最繁华最富裕的地方吗?那里应该什么都不缺,还稀罕这些土著的东西?”
“你懂个啥?”张可义撇撇嘴,说道:“本土的那些贵族老爷,可不就是喜欢收集各地的珍奇异宝,满足他们的豪奢欲望!这些神庙的东西,好歹也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是古董,是那个什么……考古文明。”
“可要依我来说,还是金银来的实在。”
“嗤!”张可义嗤笑道:“有钱人的世界,你是不懂的。人家有的是金银,根本不稀罕了这玩意了。”
“哦……,要是有机会的话,能到汉洲本土见识见识,那也不枉这一辈子了。”
“那你该加入商社的船队,这样就有机会去汉洲本土了。”
“……我晕船。这次从宁阳出发,乘船一路杀到这里,肚里的苦胆都吐出来了。”
“那伱这辈子就甭想了去汉洲本土了。”张可义摇摇头说道:“从宁阳到汉洲本土,至少要在海上航行一个多月。就你这样,估计得死在半路上!”
“……就算去不了汉洲本土,那么一辈子待在印度也挺好的。”杨兴福不无遗憾地说道:“最起码,我们在这里拥有高人一等的地位,还能时不时地发点小财,这日子未必过得比汉洲本土人差。”
作为土生土长的齐印混血儿,杨兴福在心底里多少对汉洲本土有几分向往和憧憬的。那里是自己的母国,那里有高度发达的工业制造,那里还有星如璀璨的科技文明,以及一座座繁荣富裕的现代化城市,纵横交错的公路,密如织网的铁路。
每当那些来自汉洲本土的商人和水手提及汉洲的发展和现状时,都带着一股浓浓的优越感,甚至在面对他们这些海外齐国人,会表现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嘿,乡巴佬,见过我所说的东西吗?
像杨兴福之类的印度土生齐国人除了对汉洲存有一丝向往和羡慕外,在感情上其实未必有多亲近。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在这里生活,也在这里建设自己的家园。虽然接受的是东方教育,说的也是汉话,但内心归属上,却多少有些会倾向于当地。
若非,他们这些印度土生的齐国人比土著拥有更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跟着几家垄断贸易商社吃点残渣剩饭,并且还拥有一副截然不同的东方面孔,怕是早就被庞大的土著人群所同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