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次,宫承胥隐藏在深林草丛之中,大腿上的枪伤发了炎,又化了脓,还发着高烧,又没有药。
他就喝了口酒喷在刀上,用刀子把伤口拉开,挤出脓血,然后将就着用纯盐水洗。
当时铭吉以为宫承胥会死,被伤病折磨得活活痛死,可猜结果怎么着?
“你这跟手指头被划了下有什么区别?要是不及时找医生,恐怕血都止住了。”铭吉喜欢美人喜欢烟喜欢酒,这些都能让他短暂的迷离,忘却自我。
但宫承胥是不一样的,宫承胥喜欢受伤,疼痛能让他短暂的清醒,而就在这样近乎自残的频繁受伤中,他身体的细胞愈合速度是普通人的两倍,抗感染能力超强。
铭吉还记得,当时有人戏称宫承胥的体质为:怪物。
“不一样了。”宫承胥按在胸膛浅浅的伤口处,眼神如海底深渊般,令望者内心会升起不知名恐惧。
早不一样了。他也曾把光阴浪费,甚至莽撞到视死如归。可随着他的使命重新找回,他开始渴望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照顾她一生无忧。
……
顾濛濛脱了鞋,盘腿坐在毛绒绒的雪白地毯上翻书。这本书是她在书桌上找到的,当时书呈一种半翻开的状态,或许是上一任客人留下。
是日文版的舒婷诗集。
顾濛濛最喜欢舒婷的那首《致橡树》,倒背如流,此刻看见日文版的这首诗,又有了不一样的新鲜感,拿起来细细品阅。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带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她眼睛看着的是日文,心里自动翻译过来,嘴里读出来时是标准的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