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一块木牌从远处举起,嘶哑的声音虽然不大,却清晰地出现在每个人耳边。
“三十三两。”
方兴扭头看去,此刻的刘志和浑身颤抖,他缓缓起身,离开了黑市。
没了竞争对手,突然杀出的黑衣人直接自然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方兴叹息一身,虽然他身上还有钱,但这位黑衣人出手,就算把他和刘志和卖了,也不一定能比得过对方。
在方兴眼中,这位黑衣人的气血值高达38点!
全场除了方兴以外气血最高的人,像方兴一样力量不凡但穷酸的可怜的高手终究是少数,
那人既然可以将气血值提到如此之高,财力权力坑定会占一样的。
拍卖会结束方兴也离开了黑市,坐在船上,方兴把玩着刘言和所赠的令牌,
这位刘志和刘公子话费全部身家拍得那位县令之女,绝对不是为了力量这么简单,
二人只怕是两小无猜,加青梅竹马,可惜世事无常半点不由人。
他们的感情再深厚也敌不过银钱二字。
看着手中的刘字,方兴突然想起自己吃饭时遇见的那位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老富商好像也姓刘,
就是不知道二人有没有关系。
告别渡人,脱下斗篷,此刻夜色昏距离清晨也不过两个时辰,街道上已经又买早餐的商贩收拾东西,准备一天的营生。
方兴待在城里也闲来无事,便选择径直出城,
如今天下虽乱,但战火终究没有蔓延到氓乐城,城门一早一晚并不封锁。
方兴一路离开城门,脸上确实露出笑容,
本以为黑市之所以带个黑字是因为里面东西黑,结果现在看来,黑市里的人也不是善类。
方兴注意到自己已经被一行人追踪,他们的数量差不多有六七个,
不过气血最高的也就二十五点。
刚刚黑市里几乎把钱全部花完的,方兴还在考虑如何赚钱,结果钱自己就凑了上来。
方兴洋装没有发现身后的尾巴,便直接向山上走去,给他们制造机会。
······
······
“大哥这小子看起来像是个猎户,咱们兄弟常混迹在氓乐山周围,怎么没见过?”
夜色朦胧,山下几道黑影看着走上山路的方兴面露凶光,俯身攀谈。
“这小子看起来年轻,估计是进来得了一笔横财,一会动手的时候都小心一点,别让这小子吧丹药吞了。
有了那枚丹药,咱们野狼帮就算有了根基,
兄弟们,日后在城里讨生活也能多几分底气。
老四老五你带上两个人绕道山前,把这小子截住。”
几道黑影听命而行绕道山上,
他们却不知道此刻山上的方兴嘴角已经快到咧了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