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见临拿着吉他来到了舞台的正中央,坐在了一个小椅子上,就开始弹唱了起来。
不过和其他人不同的是,季见临一边弹唱的时候,一边还在吹着口哨。
简短的口哨和吉他发出的声音混合在一起,瞬间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其中也包括林慕倾和林峰。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这不算什么。
但在两位专业人士的眼里,季见临这个开篇可以说满是十分能给到九分!
“大美人儿,你这个小助理还挺厉害的嘛!”对音乐一窍不通的小轩说,“他真的会写歌?”
“……”林慕倾沉默了一会,脸上带着疑惑,“其实我也不知道,他说他是写小说的。”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季见临,不舍得离开。
“写小说的?”
林峰愣了一下,他看向了季见临越看越觉得这个人眼熟,自己什么时候认识写小说的了?
还不等他想起来,季见临的弹唱就已经开始了;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的第一选择不是去环游世界……”
“躺在世界上最大嘴软的沙发里,吃了就睡醒了就吃再睡先过一年!”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就可以把所有的人都留在我身边……”
“每天快快乐乐吃吃喝喝聊聊天,不用安心明天或离别!”
“……”
“变有钱!我变有钱!”
“多少人没日没夜的浪费时间!”
“……”
“变有钱!我变有钱!”
“然后故作谦虚的说金钱不是一切!”
不像是往日里其他现场者的炫技,甚至没有用很多的旋律,季见临的歌声里只是很简单的描述这一切,更多是那种无奈和故作轻松。
林慕倾听完无奈的笑了笑,她旁边的小轩则笑的有些尴尬。
突然听到这天籁般的歌声,天台上的听众们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
甚至还有富婆从钱包里掏出大把大把的钞票朝着露天舞台上扔去,喊着要加个联系方式,就连楼下送快递小哥都被这歌声吸引,暂时驻足旁观一会。
一首歌唱完,露天舞台上散漫了钞票。
季见临犹豫了几秒钟,还是为了自己的脸面没有低头去捡,而是把吉他交给服务员后拉着林慕倾飞快的逃离这里。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很好的一首歌,”
林峰看着两人有些狼狈的背影,突然问道:“他叫什么?”
“季见临啊,刚刚不是跟你介绍了么?”
听到“季见临”这三个字,林峰突然愣住了,他看着小轩的脸又仔细的问了一遍:“你刚刚说他叫什么?”
“……季见临?你认识他?”
“呵呵,原来是他啊……”林峰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他总是觉得这个人熟悉呢,原来这家伙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现代诗仙季见临!
他这两天加班就是为了配合上面的宣传,而这次宣传的主要人物……
就是这个季见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