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拿着女孩子的钱财,就是当个小白脸,不过,我倒是无所谓。这不是要男女都要公平么,哪一个赚的多,哪一个花钱多。但是,我的钱,你要自己留着。这些可都是你这些年辛苦赚来的,就这么白白送给我,实在有些不合适。”
“怎么了?看来你还有文人墨客的一面啊。不是说好了要照顾我的么?我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姐姐,你太单纯了!”陈羡之哑然失笑,如果是在未来,你肯定会被人渣给坑死,还好我不是人渣,否则我现在就没有内|裤了。
“给你吧,不是你傻,是你赢了我。”马湘兰故意在“弟弟”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陈羡之也是明白,事实上马湘兰对这次的结义之举,始终是放不下,却也无可奈何,正如当初程英、陆无双当初跟杨过也是这般感觉。
这是他选择第二个选择的后果。
故地重游,不免会有一丝心悸,很容易让人产生悲伤。
陈羡之看马湘兰一脸殷勤,非要将玉佩送给她,便伸出手来:“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收下了,这玉佩我就帮你留着了。”
马湘兰放下心来,问道:“小丫头在哪里?”
“她在杨居,要不要我把她叫过来,让她跟你一起去?”
“不用,等我睡醒了,就会亲自来接她的。我不需要你帮忙。”
陈羡之觉得这一百二十万来得太快了,但还好还没到他手里的地步,所以他才能放心地把钱花出去。
这一百二十万,足以让马湘兰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你怎么会来找我?”陈羡之忍不住自言自语道:“他和冯保、张敬修和钱本航一样,对我很有信心,或者他对我还有感情?”
这是一件好事。
只是,他对林梦雅的感情,并不是很深。
但从她的目光和态度来看,陈羡之相信她是真的有“情”,但也不至于这么执着。用“姐弟情”来形容“情”,好像更贴切一些。
更何况,马湘兰今天的情绪明显好了许多。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固执的人。论起主动,他还不如陈妍。
连陈妍都能得到自由,何况是马湘兰这种见过世面的人。
所以,对于马湘兰的出现,陈羡之更加欣喜:能得到一个毫无保留的信赖,这是何等难得的机会!
“光是这个,你就能让我过一辈子了。”
“不过,我得帮你找个好人家,否则这漫长的夜晚,你会很孤单,也很难受,你不想要一个读书人,你想要什么样的?”
陈羡之若有所思,在记忆里一个一个地搜索。思来想去,似乎大部分都是文人雅士。
再加上她的家世背景,以马湘兰的年纪,想要成为别人的正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于侍妾,陈羡之倒是想到了好几个不错的选择:“就是不知道妹妹可愿给他当侍妾?”
看来,还是要问一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