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族以前多以游牧为主,即便很少离开凤凰湖,也是围着这片大水转圈渔猎。
可有了神马城以后,很多人都摇身一变,翻身农奴把歌唱,成了地主、房东、商人,而地道的神马族更是人人成佛,个个高高在上了。
成了有钱人以后的人们,就喜欢定居在繁华的城市里面,不再去外面风吹雨淋,过那种艰苦度日,甚至还有生命危险的放牧生活了。
那些极少数不喜欢改变的,都远远的躲了出去,甚至直接继续深入北方,有些人差不多都进入冰锥世界了。神马族的守旧派,那些故土难离不愿意跟着出来的人,在通天殿山里面维持着原先的生活习惯,也过的很幸福。
在新崛起的神马城中,蛮荒传统的毡制圆锥帐,逐渐变成了砖瓦结构的楼房,以及更多的壁桁式的木架帐篷。以最初的神马城为中心,开始辐射出去无数的固定建筑,甚至是越来越高的高楼大厦了。
跟别处的大城不同,这里不是中间高楼大厦郊区低矮平房,远看像山一样;神马城恰恰相反,它的中心也不过是些一两层三四层,最高不过五层的巨石建筑罢了,然后一圈下跌后平铺开去,最后才开始越来越远越来越高,直到一圈高楼大厦将之围成了桶状,远看像王冠一样。
还有神马城的穿着风格,蛮荒的穿着打扮大多是右开襟的竖领长皮袍,束宽腰带,穿翘头毡靴,可即便是这千万年的传统,也逐渐变得东西合璧,越来越丰富多彩的多样性起来了。
这些特点对锋北豪这个“间谍”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为他提供了最大的便利条件。让他很容易很方便的就融进来隐蔽其中了,这些便利也让他的计划都顺利到,有些超出他原本的时间计划了。
锋北豪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着急也没用,他必须要先全面了解情况,掌握了足够的信息以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决定去干什么以及怎么干。
锋北豪用自己神一般的身手,妙手空空了无数的金银财宝,锦衣玉食之余还能冒充什么富贵人家的子弟,去刻意结交当地的二代权贵。
出身将门的少帅气质浑然天成,就他这样在天朝尚国或许力有未逮,在这蛮荒世界里却是如有神助。
锋北豪很快就很容易的摆平了很多,富二代官二代太子党之类的同类,甚至都快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了。
让锋北豪很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是,这些神马族的皇族,比他想象中的公子王孙可平易近人的太多了,完全跟他们天朝尚国,不近人情生人勿进的皇族不一回事。
神马族这个蛮荒皇族,是个不到五十年的新生事物,所以这些新生贵族们,并没有被皇城皇宫什么的圈禁起来,尤其是他们的皇子皇孙们,那更是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绝对都是勾栏酒肆的最大豪客贵宾。
要不是锋北豪的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还真就赶不上这些肆意妄为,挥金如土的公子王孙们。
要不是锋北豪比他们还随随便便地一掷千金,轻描淡写的大手笔没谁不感到惊讶,他也不可能跟这些土豪攀上关系,更不可能跟着进入他们的家,也就是神马族的皇宫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