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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鹤丸国永

我是鹤丸国永,一把珍惜的四花太刀,深受主人喜爱。  我每日的兴趣爱好就是逗伽罗,吓主人,百玩不厌。  主人虽然生气我带给她的惊吓,但是从来没有制止过我,我也就乐此不疲。  突然有一天,我从梦中惊醒,发现身边多了一个我,那时我不以为然,以为是主人又出货了。  可是这个“我”,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就觉得不对劲。  他全身都是黑色的,与我截然相反。  他的瞳孔不是璀璨的金色,而是嗜血的红色。  他很小,个头只到我的膝盖。但是他并不可爱,一双血色眸子死气沉沉,周身散发的都是危险的气息。  我试图与他交谈,他却什么都说,只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每次我去搞事情的时候,他都显得比我更加感兴趣,我挖一个小坑,他就会挖一个比我的更大更深的坑。  而每一次整完人之后,他好像都会长大一些,血色的眸子会有神一些。  他像极了我的影子,我的对立面,寸步不离地跟着我,睡觉是,吃饭是,就连出阵也是。  并且,他的存在,似乎只有我能感觉到。  我不知道把他就在身边会有怎样的后果,但我做不到杀了“自己”。  无法对自己挥刀,说的就是我的现状。  然而我的“无法对自己挥刀”这个念头,铸成了大错。  那一天,我奉命远征,单枪匹马。也是他唯一一次没有跟来。  当我回到本丸时,已是火光漫天,血流成河。  火中伫立着的,正是黑鹤。  他跟着我搞了不少事,已成长的很高大了,甚至,比我更加高大。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目睹这一切后,我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大声对他吼。  “呵。”他咧开嘴对我笑了笑,有些讽刺的味道。“这难道不是你希望的吗怎么,不够惊吓”我注意到他脸上的血迹已经干了,他杀人这件事应该是过了很久,  就算我想救,也救不回来了。  “混蛋!你杀了主人,杀了大家,还好意思在这里!”我掐住他的脖子,金色的眸中杀意涌动。  “那么,你现在杀了我,和我又有什么区别。更何况,杀了我,你也活不成。”他阴恻恻的笑起来,在火光的衬托下更加恐怖瘳人,像是地狱里的阎罗般。  “你说什么谁活不成!?”我掐着他的脖子略微松懈,逼问他道。  “还在装白鹤啊白鹤,你我本就是共生体,我们是同一个人啊,呵。你死了我活不成,我死了,你照样活不成。”  他继续嘲讽,我却一头雾水。  “疯子!杀了他们对你有什么好处!”我放下掐住他的手,却依旧对他吼着。  “当然有好处,”他舔舔手中刀剑上的血迹,“可以快速提升我的实力,然后,可以逼你跟我合体,成为真正的我。  “什么”  “知道他们为什么看不见我么,因为我们,只能有一个身体啊,哈哈哈。”他突然大笑起来,把剑刃指向我。“那么现在,白鹤先生,请把身体的使用权交给我。”  我攥紧拳头,怒道:“给你让你更方便地杀人吗!”  他带血的眸子中寒光一闪,冷冷地说道:“杀人,多么有意义,比你那鸡毛蒜皮的惊吓有趣多了。”  “呵哈哈哈哈哈,”我也大笑起来,金色的眸中寒光乍现,“你刚才说过,我死了,你也活不成是吧”  “你想怎样”他血色的眸中有了一丝慌乱,欲收回剑刃。  可我没给他那个机会。  冰冷的剑刃刺穿身体的滋味,生平第一次体验。  我看着自己的鲜血染红白衣,却没有一点点的悲愤。  这样子,会更像鹤的,不是么?  我苦笑。  他看着剑刃刺穿我,呆滞了几秒,随后立马将剑刃拔出。  他比我更先一步倒下,看着他倒地抽搐,我释然地笑了,觉得火光和尸体都模糊起来,随即倒地,不省人事。  光忠,主上,伽罗,sada,还有大家,我这个罪人来找你们了……  那场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尸骨无存。  这世上不会有人知道原来这里有这个本丸的存在,也不会有人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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