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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布兰迪?芒尼

至于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蛮荒西部时代,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我现在只记得自己当时正窝在自己的卧室里,正玩着《荒野大镖客:救赎2》的线上模式。当时我的运货马车距离终点只有0.01个身位格,只需要再多摁0.01秒的shift键,我就能再度入账650刀,谁曾想外面突然一记响雷,库叉一声就把我屋子里所有会亮的东西劈黑了——可能还包括我自己吧,这我确实不太确定。总之,再一醒来,我就躺在阿德勒夫妇的屋子里,整个人也变成了现在金发绿眼的模样。有一说一,外貌的改变着实让我适应了很久,不过这个身体的身高我还是很满意的,至少比我之前距离五短身材也差不了多少的个头强多了。

当我确定了自己的所在和确切的时间后,我就开始计算着日子,毕竟,虽然在线上模式里,我从来没有注意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但我确切地记得,范德林德帮将会在1899年5月份来到犁刀村,所以,大概在4月底的时候,我告别了阿德勒夫妇,准备提前去犁刀村等待他们的到来。

我知道亚克先生的结局,所以我曾经尝试劝他们搬去南边更温暖的地方,至少在那里,这对小夫妻能过得舒坦一些,但怎么说呢,亚克先生似乎对这鸟不拉屎的雪山很有些莫名的感情,无论我如何劝说,都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心思,哪怕那一年牧场遭遇了剥皮兄弟帮的袭击,以至于牧场损失惨重,也没有让大难不死的他改变定居于此的心意。

至于阿德勒夫人,这位被我们冠以‘西部女武神’称号的传奇人物在她丈夫面前就是一只温顺的小猫咪,完全没有她冲那些剥皮兄弟帮开枪时候的杀气和犀利,她对于自己的男人向来是言听计从的。

我也没有办法,只好在离开之前像个碎嘴老太太一样嘱咐他们要小心陌生人,如果出了什么事一定要以保住性命为优先,直到说到他们都觉得厌烦我才不得不离去。

至今,我仍然不理解,为何阿德勒一家会如此执着于定居在这么一个天寒地冻、鸟不拉屎的地方,哪怕是遭到匪帮袭击也不改心意,每每问及此事,夫妇二人都缄口不言,每一次的劝说往往也因此不了了之。

我不是没考虑过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但是无论怎么想,都是吃力不讨好的做法,不明未来走向的他们不会理解我的行为,倒是极有可能反过来怪罪我,到时候,救命恩人转而把我自己当作恶人,怎么想也有些得不偿失。

我也曾想过,留在这里,直到奥德里斯科帮的人来到牧场,但是仔细分析了一下我的个人能力后,我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就凭我现在打一头毫无防备的白尾鹿都得瞄准半天的枪法,留在牧场的下场,也就是和亚克?阿德勒一起在屋外的马车车斗里整整齐齐地躺着的下场。

虽然他们救我一命,我还他们一命倒也没什么,但是如果就这样死了,我认为自己就失去了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而且,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这样死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俗称白给,连报恩也算不上。已经明确了没有意义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所以,我能做的,也就只有把自己变成一个絮絮叨叨的老头子,反复说一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有用的话,只希望能起作用吧,唉,虽然我是无神论者,但是我希望上帝能够垂怜这家人。

如果用游戏里的语言来叙述,那就是直到那会儿,我才算是走完了剧情动画的过场,真正开始自己操作人物了,但事实上,现实远比游戏要困难得多,至少,你在游戏里能开地图UI,能切第三人称,你的屏幕上总是有个小圆点帮你瞄准,打开地图,你不仅能立刻看到自己身处何方,还能立刻规划好到达目的地的安全路线,而没有这些来自系统的辅助,这款名为《荒野大镖客2:救赎——地球OL重制版》的游戏可以说在极大提高了沉浸感和真实性的同时,难度也呈指数曲线暴涨。更不用说现在的我只是凡人之躯,稍不留神,就会被莫名其妙的病痛打倒。

对于游戏里的医疗水平我向来是非常信任的,前有洛圣都医院哪怕化成灰只要账户有钱就能给满血复活,后有大西部除了肺结核以外无论什么毛病都能一瓶药回满血,但是在真正的西部,人就像在缺少维护措施的情况下努力工作的机器,哪个零件出了毛病都是大问题。

尽管我已经非常小心了,但是我依旧在一开始就犯了致命的错误——迷路。尽管阿德勒夫妇赠给我的地图已经非常详细了,但是我依旧辨别错了方向,硬是在白雪茫茫的大山里兜兜转转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正确的路,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蠢到爆了,天知道我是怎么在山里靠着两条腿一路走到这里的,现在我也只能庆幸自己和那次在哈根山上发现的莫里恩人的下场不一样。顺便说一句,他的头盔我带走了,我记得游戏里这玩意是可以防爆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虽然我也不想去试就是了,本来他的那套甲我也想带走的,但那玩意实在是太重了,在这种冻死人的天气里,无论是扛着这套甲还是穿着这套甲都逃不过冻死累死的下场,虽然如此,我依旧和内心的收集癖做了一番斗争后才决定放弃,只能在地图上大概标注了位置,日后若有机会,我会再去一趟的。

如果我的这些文字有幸被他人看见,那么我想读者一定会问我为什么不骑马。我只能说,我刚出来的时候确实是骑马的,亚克先生非常慷慨地把他自己的马借给了我,这匹可靠的栗色摩根马陪我走了很长一段冤枉路后,我们不幸遭遇了狼群的袭击,结局也很明显,活下来的只有我。我不愿意想起他被分食的场景,所以,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吧。

可能你们会很好奇,这个拿着炭笔,在这里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简体中文写着一堆啰嗦的囫囵话的日耳曼人(也许是北欧人,谁知道呢,反正对于这具身体的过往我是一概不知的,我也很疑惑为什么作为一个魂穿者我会没有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有可能是因为这个人本身就已经死了很久了吧)到底是谁,其实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且不说我对于这具身体的过往一无所知,就算是对于上一世的记忆,我也已经有了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现在的名字,布兰迪·芒尼,是我自己起的,感觉和日本那个七岁的死神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猜以后我可能会给自己起很多名字,不过我觉得就把这个名字作为我在这个世界的本名也不错。

可能是很久没有写汉字了,也可能是太久没有正常说过话,这一次写得有一点多,不过也无妨,毕竟写的不只是今天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可以保持这个习惯,虽然我已经比之前勤快了不少,但说实话,我在很多方面依旧很惫懒。”

一口气写下这么多文字后,布兰迪·芒尼终于停下了书写的动作,看了看手中几乎已经被写秃的炭笔,摇头苦笑:“看来下一次写日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啦。”

炉火灼烧着柴薪,劈啪作响。门外,风雪不停,呜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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