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熙搬家了,那里是厉溟的房产,虽然是在她的名下,但始终不是她的东西。她自己买了一个小小的房子,可能住的时间也不久,就不浪费公共资源了。
收拾东西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喂,您好,林女士,我是您的委托律师。您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请问您什么时候可以签字?”
“明天吧,我会过去的。”
林熙这些年存了些钱,把它们都存进了一个账户里,请人帮忙代理,日后再把它们交到父母手里。因为她现在直接给的话,他们不会要的,他们巴不得自己滚远点呢。
等以后,或许十年二十年后,他们气消了,应该会接受的吧。他们不缺钱,可是自己除了给他们钱,好像没有什么能给的了。
自己以后不能尽孝了,不过有哥哥和妹妹在,他们会做得很好的,少自己一个应该也不要紧的,林熙想。
林熙不恨他们,所有事都是自己做的,是自己错了。
林熙不怪厉溟,因为厉溟从一开始就不是自愿的,他说到的全都做到了,他很负责,该给的东西都给自己了,他也从没有做过什么实际性伤害自己的事情,没有打她,也没有叫别人来羞辱她。
他只是不爱自己罢了,是她的错,她没能让他爱上自己,是她没有能力,没有魅力。
林熙觉得是自己的错,将压力全都施加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