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就是科考。
大大小小的学子们挤进了各自的州府。
盐官县,靠近临安府的一座畿县。
如今的临安府是南宋的首都。
盐官县作为极靠近临安府的县,地位自然而然也就水涨船高。
虽然还是一个县,但却要比平穷的州府还要繁华了。
这里可以算得上是天子脚下了。
盐官县有一位著名的郎中,姓徐叫徐从,在整个江南都很有名望。
因为医术高明,家里家外都种着青柏松竹,因此又被称作柏松先生。
盐官县的历任县官都对他敬如上宾,甚至还赠予了他一块悬壶济世的牌匾。
贡院之内多生瘟疫。
为了防止三天以后考试的时候发生瘟疫。
徐从被请去帮助贡院预防瘟疫。
按照道理来说,进了贡院,直到乡试结束,都是不能够再离开贡院的。
但徐从突然接到了家中妻子病重的书信。
心急如焚之下,他只能请辞回家。
可一回到家。
迎接他的却并不是亲人,而是一个正在胡吃海喝的少年。
以及一个躺在病榻之上,奄奄一息的女人。
“真是抱歉,老朽无能为力。”
徐从简单的观察了一下阿朱的情况以后,默默的摇了摇头。
这女人身上的伤口虽然因为经常清理的关系并没有腐烂化脓。
但肩胛骨上的铁钩却是硬生生钉进去的。
要是刚钉进去,他还有把握能够取出来,并保下她的性命。
如今她气若游丝,显然是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自己今天的招牌算是要被砸了。
不过,他看着一旁大快朵颐的邬宫,眼底深处闪过了一道精芒。
邬宫并没有易容。
自然被他认得出来。
江湖很大,但又很小。
纵然这些天都在贡院之中,可他也收到了风声。
可这个少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传说当中的肉身灵芝。
“救活她你能活,救不活她,你全家都得死。”
邬宫拿起碗,手掌凭空生长膨胀,直到把整只土陶碗攥在了手心。
用力握拳,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整只土陶碗却已在悄然之间被捏成了粉末。
再度松开手掌的时候,只剩下棕黑色的尘埃朝着桌面上掉落。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黑色灰尘全部拍干净,顺势撕下桌上烧鸡的大腿,邬宫一边用力的咀嚼,一边冷着眼看着对面的医者。
“你杀了我全家也没用,我医术不精,无言以对。
门口悬壶济世的牌匾,我会亲自砸碎掉。
但你要想救她,杀我全家也救不活她。
事实上,不止我没这个能力,整个大宋能够救活他的,光我知道的,也不过只有三人罢了。”
“谁?”
“杀人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你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你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他不用想都知道,这究竟是谁放出来的流言。
“好,但你最好别吃,有剧毒!”邬宫从腰间掏出了匕首,递给了对面的老者:“自己来拿!”
徐从陡然一愣,犹豫了一下,转身拎过了药箱,接着坐到了邬宫的侧面。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更加专业的小刀,点燃了蜡烛,用烛火将小刀烧的滚烫,这才对准邬宫的胳膊上去就是一刀。
速度极快,没眨眼的功夫就切下了一块血肉,大概有一根拇指大小。
但紧接着,他又拿着金疮药填补伤口,并用纱布包扎。
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同样用纱布包起血肉放进了药箱。
“我去拿宝药,你坐这等一会!”
拎着药箱,徐从转身离开了房间。
邬宫疼的是满头大汗,腐烂之巨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无异。
因此刀剑自然能够伤害到他。
看着徐从匆忙离去的脚步。
邬宫也不怕他跑了,他全家老小都被绑住手脚,扔在不远处的屏风后。
除非,他想断子绝孙。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回到了房间,手上拿着一个紫褐色的匣子。
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像是刚刚才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