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县令再次点了点头,没用多说什么。
而李捕头也不再此处停留,转身离开了这里。
随后,陈县令再次翻开邸报,仔细的查看起来,喃喃自语道。
“奇怪啊,这第三次北伐战争,都已经打了将近大半年,怎么还是没有个结果?”
“按道理来说,北元王朝经过了前两次的北伐,所剩的兵力和人力,都将大幅度的减少,很容易就能将其击败了才是。”
“怎么现在还是如此的难以对付。”
“看来,这场歼灭北元王朝的战争,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结束的啊。”
……
另外一边。
秦烨已经开始在‘案牍库’,忙碌了几个时辰,原本散落的卷宗,都被他一一排列,重新摆在了书架上。
书架上都有编号,上面会标出具体的时间。
而他刚才所做的事情,就是将某个时间段,所发生的事情,摆放在相应的时间上,任务就算完成。
当然,在摆放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将卷宗上的内容,全都检查一遍。
经过他大致的浏览了一下,发现这之前的山阳县,生稀奇古怪的案子还真不少。
有的案子看的他是三观尽毁,无话可说。
最让秦烨感觉到惊讶的,就是在明初洪武年间,律法对待人贩子的刑法。
那可是丝毫不会手软,只要被抓到,不管年纪几何,哪怕垂老之年,一律刑法伺候,轻者是被处以斩立决,重者是凌迟处死。
在《大明律法》中,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更是有着最严厉的处罚声明。
“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秦烨无奈的叹了口气,觉得这个处罚的手段就很不错,要是能一直延续下去就好了。
不过,也有一些案子证据不足,即便是过了十几年,依然没用被破,导致成了悬案。
“咦?这不是刘二的案子吗?”
秦烨在整理卷宗时,看到了几天前刘二的案子,结果还真如他想的一样。
“洪武十三年,八月十一日,小刘村村民刘二,涉嫌谋财害命,使用凶器杀害他人,性质极为恶劣,特此处与斩刑,与三日后执行。”
三日后砍头,那岂不是就是明天……秦烨看着卷宗上的内容,在心中默念道。
随后,他继续翻看之前的卷宗,看看还有没有比较稀奇的案子。
然而,就在秦烨不经意间,打开一张卷宗时,对上面的内容来了兴趣。
“洪武十三年,七月初八,张家村闫氏报案,声称儿子外出购物,迟迟不归,下落不明,经捕快探查,并无所获,此案待定。”
秦烨看着卷宗上的事情,总感觉有些眼熟,就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
当他仔细沉思时,猛然间便想到了什么。
对啊,这个卷宗上的案子,不就是和今天早上,那名女子来报案时的内容,一模一样吗?
都是外出后,迟迟未曾回家,然后人就失踪了。
看啦,这两件案子之间,必有牵连啊。
哎,不对!!!
此刻间,秦烨好像又想到了什么,开始在一旁的卷宗里查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