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突突……”
ak-47独有的枪声,响彻在大明,好似在朝世界宣布自己的到来。
“啊,不……”
“快跑!
仅仅片刻的功夫。
剩下的十余个骑兵,还没来得及求饶,便接连惨叫的被打成了筛子,摔落马下!
落马后,还未死去的骑兵哀嚎不断,不断的哀求、呼救。
赢季则面色不变,始终冷静沉着的端着ak,看到还在地上扑通和惨叫的骑兵,便走过去‘砰、砰’的补上两枪。
让对方彻底解脱!
那冷酷无情的样子,哪里有一个现代人初次杀人的模样?
在踏上明末土地上的那一刻开始,赢季便有了双手沾血的觉悟。
这个乱世,若想不被人杀,就得先学会杀人!
尽管如此,但是此刻,看着面前不断飞溅的血花,和接连倒下的骑兵,赢季还是觉得心跳有些不受控制的加速,但赢季却强忍着这种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不断切换弹夹,扣动着扳机。
直到将所有还活着的骑兵补完枪,保证再无活口之后。
赢季强忍着恶心,将所有人身上都搜刮一遍,直到确认没落下任何有价值之物后,这才满意的回到马车。
“忘掉刚刚的事,继续赶路吧。”
赢季将摸尸得到的一点碎银扔给车夫,如是说道。
车夫如同被吓傻了一般,呆滞的看着赢季,双手下意识的接过了碎银后,才回过神来。
‘咕噜’一声。
车夫咽了口唾沫,震惊的看着赢季。
满脸的不敢置信。
竟然独自一人,片刻的功夫,就将那几十个鞑子骑兵都给杀光了!?
这哪是人啊,这是神仙吧!
要知道,随着建奴日渐势大,现如今就算是宁远城里的边军精锐大多时候都龟缩不出,畏建奴如虎。
换作以往,几十个鞑子骑兵,可是要至少二百多个官兵才能抗衡的啊!
就这,还不一定能全都留下。
因为边军很穷,所以有多少骑兵,大多都是步卒。
而步卒又天生被骑兵克制。
所以想要留下精锐的鞑子骑兵,至少也得将近十倍以上的步卒才行。
就这,还得要有一定数量的弓箭手,不然很大概率会被冲散绞杀!
可是赢季呢?竟然一个人就办到了!
车夫满是崇拜的看着赢季。
“公子您,莫非是神仙下凡?那可是好几十个鞑子骑兵啊!”
“就算是一队百人的官兵,也得被冲散杀光了!”
“可是公子您,竟然就这么轻易的都给灭了?”
“哈哈哈!杀得好,杀得好!这群鞑子在咱们大明边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都是该杀的畜生!”
“公子您是能杀鞑子的大英雄,这钱我不能要,您快收回去!”
车夫先是崇敬的说道,随后便是露出兴奋的笑容,连忙就要把碎银还给赢季。
赢季惊诧的看着车夫,没想到还是个性情中人。
也是,我华夏从不缺少血性男儿。
赢季心中感叹一声,随后目光深邃的望向北方,淡淡说道:“鞑子?呵,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不会、也不能再进犯边境了。”
不管是鞑子,还是建奴,他迟早都是要收拾的。
话音一落,赢季便翻身上了马车。
根本没有要收回那碎银的意思。
无奈之下,车夫只得将碎银收下,然后小心的架着马车朝赢家堡而去。
一路上都在安抚马儿,生怕颠簸了赢季。
随着马车继续前进。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左右的路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