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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天生我李太白,诗道万古璀璨来

“殿下此言差矣!”

“本将乃贵妃之义子,而殿下是贵妃之继子。”

“本为兄弟,亲如一家,又何谈仇怨?”

安禄山把话说的非常漂亮,脸上更是满满的真挚。

“我与将军解战袍……”

李璿突然意识到说错了话,甩了甩昏沉沉的脑袋,这喝酒就是容易让人大舌头。

安禄山下意识两眼一瞪,极度怀疑自己听错了道:“殿下?”

“将军勿怪,这酒喝多了,脑袋也不灵光了,说错了。”

“哈哈!”

李璿略显尴尬,都怪那些段子手啊!

自己都来到这里了,竟还是被带歪了。

真的是一时口误,本王可以对天发誓!

“哈哈哈!”

安禄山连忙一起陪笑,心中却疑虑重重。

正所谓,越解释,越掩饰。

这齐王殿下看起来一表人才,不会真有龙阳之好吧?

看来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不结交也罢,还是离他远点吧!

“来,我与将军共饮此觞,希望一笑泯恩仇。”

李璿捋了捋大舌头,天地可鉴,自己刚刚就是想说这句话啊!

“满饮此觞,末将绝不敢与殿下为敌,只会成为殿下的助力。”

安禄山仰头一饮而尽,压低声音,示好道。

虽然心中恨不能将李璿千刀万剐,但还是想想算了,大局为重。

“三郎,值此佳节盛会,又岂能没有诗歌助兴?”

杨玉环珠圆玉润,笑意涟涟道。

“玉奴所言极是。”

“那朕便先来,赋诗助兴。”

李隆基瞬间诗兴大发,开始酝酿起了情绪。

满朝文武公卿,也皆翘首以盼,停止了交谈畅饮。

“兰殿千秋节,称名万寿觞。”

“风传率土庆,日表继天祥。”

“玉宇开花萼,宫县动会昌。”

“衣冠白鹭下,帟幕翠云长。”

“献遗成新俗,朝仪入旧章。”

“月衔花绶镜,露缀彩丝囊。”

“处处祠田祖,年年宴杖乡。”

“深思一德事,小获万人康。”

很快李隆基就出口成章,直接作出了一篇上乘诗文。

〔唐朝,六十老人称杖乡,各地官府也会在节日宴请这些老人,所以称宴杖乡。故有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之说。〕

“彩。”

“好诗,好诗啊!”

“陛下才情惊天,诗乐双绝。”

一时间,满朝诸公,无不开始了彩虹屁输出。

当然,也有少数清流,并没有附和,而是仔细品味着这首诗词的韵味。

即便是李璿,也不得不承认,李隆基的确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帝王。

开元时代,是进取奋发的时代,是他一手将大唐文治武功缔造至巅峰。

而天宝时代,则是由盛转衰的节点,也是他将盛世大唐亲手打落云巅的开端。

精通音律,又善诗词,文能治世,武能安邦。

奋发极俭,安乐穷奢,知人善用者是他,奸佞蒙蔽者也是他。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人所不能者他能,人所能者他也能的复杂之人。

就这首诗,绝对吊打后世某位只会数字作诗的帝王。

有了皇帝的开头,这些文臣们,也一个个不甘示弱,纷纷开始作赋。

还有不少武将也不甘落后,纷纷赋诗一首祝寿。

就连安禄山,这个胡将,也让李璿刮目相看。

竟然也能吟诗作赋一首,虽然比之明玉有些失色,但仍不失一首佳作。

不得不感慨,唐诗真不是白叫的。

真可谓,三岁孩童都能吟诗半首……

“三郎,齐王才思敏捷,诗词更是世间绝品,足以与大诗人李白之作媲美。”

杨玉环看了一眼低头品诗的李璿,对身旁的李隆基道。

此话落下,所有人皆闻言看向了齐王李璿。

要知道那可是李白,也许他并没有官运亨通,但他所作之诗,早已名动大唐,谁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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