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厨房,纽约市的罪恶中心,这块不算太大的地盘上,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犯罪活动。
而此时,罗森来到了这里,他提着手提箱,身上风衣的领子拉的很高,再加上头上扣着的鸭舌帽,几乎是将整张脸都遮住。
这种打扮,就算是熟悉他的人,一时之间,估计也很难察觉他的身份。
其实,罗森一开始是打算蒙面的,但可惜的是,由于夜魔侠等超级英雄,经常在地狱厨房进行打击犯罪活动的行为,当地人对于蒙面人十分敏感,可以说是一见面就要动枪的程度。
罗森不想打草惊蛇,也只好就这么稍作伪装,走进了这块无法之地。
可有时候,你不找麻烦,麻烦反倒却来找你。
罗森才刚进入地狱厨房不久,也就是刚迈步走进一条街区,就隐隐发现几个小混混,正在把目光投射过来,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嘿,兄弟,快看那个家伙!”
一名小混混眼睛亮起,脸上浮现出兴奋的表情,“他居然敢一个人独自进入地狱厨房,还是挑了晚上这个时间!”
说着,他嘿嘿笑了两声,“我猜,他是疯了吧!”
“对,他是疯了!”
在对面的黑人混混同样来了兴趣,“但他身上都是钱!看看那双鞋子,那可是名牌!”
他说着,眼神中仿佛放光,就像是饿狼盯住了一头大肥羊一般。
“好了,别废话了,那小子已经走过来了,该是我们动手的机会了。”
第三名混混也开口了,他似乎是这里面的老大,一句话就拍板了这次抢劫行动,并自己打着头阵,带着两个小弟围了过去。
“先生,我们是吉米基金会的,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老大吉米上前几步,手里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威胁的在空中比划着。
见罗森迟迟没有反应,他不耐烦的说道:“蠢货,没听明白吗,我就是吉米!现在,把你身上的钱全都给我交出来!”
“那我要衣服好了。”
“好吧,那我就只能要那双鞋子了,希望他和我的尺码一样。”
三句两句,这几个小混混就完成了初步的分赃,罗森看的好笑,他没想到,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离谱的抢劫犯,仅仅是为了几件衣服,和一双鞋子。
但再怎么好笑,也不会改变他们的结局,罗森没有跟这几个混混废话,从腰间拔出手枪,快速扣动扳机,将三人直接爆头击杀。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三名混混看上去竟像是同一时间中枪,又同一时间倒地,只一瞬间,就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我得赶快了,天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不长眼的人,会来找我的麻烦。”
对于这些普通的混混,罗森自然是不怕,可谓是来多少,就能解决多少,但今晚的首要任务是干掉金并,不是打击犯罪,还是别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不入流的小角色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