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杂志社大楼出来,方明华就兴冲冲跑到隔壁的作协,找到路遥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陆遥也很高兴,表示祝贺后说道:“小方,我那部小说《在困难的日子里》也被《当代》采用了!”
“哈?那不是我们俩都得请客?”方明华笑道。
“那当然,规矩不能破坏。”
“那,陆大哥,你是大哥,你先请。”
“行,我现在就给平娃、中实他们打电话!”
于是,晚上方明华也没回家,几个人到“五一饭店”又喝了一场。
至于方明华的请客,就放在下周周六。
当然不止方明华和陆遥,陈中时一口气在《秦省日报》上连续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蚕儿》《土地——母亲》《冯二老汉》,贾平娃发表了散文集《月迹》.....
这些都要挨着请客。
哈哈,每周都有酒喝了!
晚上,方明华醉醺醺回到自己宿舍,简单洗漱了下倒头就睡。
明天还要去上函授课呢。
一大早方明华骑着自行车赶往西大,还带着自己的妹妹。
“小妹,你不去英语角了?”
方明华边骑边问。
“不去啦,我现在和李丽练习口语,她说我进步很快的!”说着方明丽开始模拟情景对话起来。
ames, what is your favorite season?
詹姆斯,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
James: My favorite season is spring.
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why
为什么?
James: Because it"s not so cold but it"s not so hot that I"m sweating on the train. I can go to the beach. I can relax with my friends outside. It"s very nice.
因为春天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参加训练正合适。我还能去海边玩儿,和我的朋友一起出去。天气非常好。
方明华边蹬车认真听着。
发音是比以前准了许多。
只是这口音?
这让方明华想起穿越前看过的赵丽蓉演过的一个小品。
一口地道的伦敦音?
不,关中音?
不过值得鼓励!
兄妹俩说说笑笑到了学校,方明丽要去上课,方明华则骑车直奔教学楼,车棚停好车准备上去,却发现穿着一件红色毛衣的李丽背着书包也匆匆上楼。
“早!方明华!”李丽也看见他,脸上露出笑容。
“早!你也上课?”方明华问道。
姑娘却回答道。“你不知道呀?”
“知道什么?”
“伱们函授班特邀请贾平娃老师给你们讲课,主要讲写作技巧,我也想听听,”
是吗?
昨晚喝酒的时候咋没听贾哥提起这事?
好像中途拍着肩膀说过啥,说要来西大,但当时自己喝都有点高,不记得具体内容。
看到姑娘正看着他,方明华解释道:“上周我请假了,去燕京出差,所以不太清楚。
“是吗?是不是又去训练了?你们单位对保卫工作抓的可真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