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进入忘我的状态,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仿佛这一刻就是永恒。
亚瑟干咳一声,不合时宜地说:“到了!就在那里!”
两人恋恋不舍地分开,王向明看一眼时间,从上独木舟到现在只过去了十五分钟,顺流而下,也就三四公里的路程。
西蒙和凯拉的房子在两条水道的叉位上,门口对着两道石桥,交通方便,地理位置极佳。
建筑外形和其他房屋是一样的,三层高的小楼,一二层的灯是亮着的,不过拉着窗帘,看不见里面。
王向明说:“亚瑟,找地方靠岸吧,我们走回去就行!”
“来都来了,不去拜会一下朋友吗?”
“改天吧,今晚太冒昧了!”
亚瑟按照王向明的吩咐,继续顺流而下,看到石阶把独木舟靠了过去。
王向明扶着露丝的手,让她站到石阶上,然后再跨出独木舟。
“亚瑟,谢谢!这是一百美金,拿着!”
亚瑟连忙摆手,“你已经付过钱给老板,而且顺流而下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
“刚才那是带我们游览的费用,这个是奖励给你的,你拍的那张照片,我和露丝都很满意!”
“谢谢!”看到露丝甜美的笑颜,亚瑟心都化开,微笑接过纸币。
王向明和露丝挥手告别,走上石阶。
“别沿着运河边走,那个醉汉通常躲在某个角落,恐吓勒索是他的惯用伎俩!”亚瑟在独木舟上大声提醒。
“知道了!”两人再次挥手告别。
不过没把亚瑟的忠告听进去,径直前行。
亚瑟看得直摇头,在岸边步行的速度要比逆水行舟快,他也无能为力。
路灯昏黄,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露丝心情雀跃,和心爱的人在美丽的运河边漫步,她还是第一次。
这种感觉很好,有种初恋般的甜甜味道。
至于醉汉什么的,她根本不放在心上,有王向明在身边,她觉得到哪里都是安全的。
路上的行人不算少,但很安静,默默走着,观看沿途风光,似乎谁也不愿意破坏这种浪漫又惬意的氛围。
走了不到五分钟,路边房屋的墙角下,果然看到那个醉汉,身旁是被褥帐篷等家当。
他没有骚扰游客,因为王向明给的钱足够他挥霍好几天,此刻正背靠墙壁,大口喝着朗姆酒。
王向明拍拍露丝的手,“在这儿等我一下!”
露丝点点头,漂亮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那个醉汉。
有酒喝,醉汉的心情很好,对露丝笑了笑。
他的胡子很长,遮住了半张脸,笑起来有点狰狞。露丝都不知道王向明为什么要靠近他。
“嗨,还记得我吗?”王向明在醉汉身边蹲下,大大咧咧地说。
通红的醉眼打量了一阵,醉汉才记起王向明,笑着说:“记得记得!我请你喝酒!”
王向明摆摆手,“留给自己喝吧!你敢不敢伤人?”
“敢!我天不怕地不怕!想当年我在大海上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人!”
酒鬼都喜欢吹牛,王向明不以为意,“我没指望你杀他,我只希望你刺伤他。
那个人就住在水道叉位的房子里,和一个孕妇一起。当然,我不希望你当着孕妇的面刺伤他!”
醉汉用力地点头,伸出两根手指,“行!两百美金!”
王向明递上两百美金,“这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更多!”
醉汉开心收下,给自己灌了几口酒,有钱就不需要省着喝!
王向明拿起手机,划出约瑟夫的照片,放到醉汉眼前,“记住他的长相!”
醉汉的眼睛几乎睁不开,看了半天仍是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