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晚上,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下个不停。
屋内,红烛幽晃,昭示着夜色的羞人。
红烛是程昱特意买来的,结婚摆酒在他媳妇的强烈要求下,没能在黎家村举办,只能之后再给他媳妇补个盛大的婚礼了。
他程昱的媳妇自然值得最好的,现在依着他媳妇的要求,可往后当然要风风光光,办一场,昭告世人,他们是夫妻。上天为证,永结同心,誓死不离。
条件简陋,该有的东西要有,不该有的东西也要有。红烛这东西,就是程昱好不容易寻来的,跑了很多家才买到手。
红蜡烛稀罕,就是要花点力气,红烛红红火火的,喜庆还吉利,看着好看呢,大家都喜欢。不过,日常生活还是用白蜡烛照明。
新婚之夜,这么大喜的日子,值得庆祝一番。
黎漾身上没有佩戴手表,可她有十三随时给她报时——只要她想知道。手表不好买,尤其是要稀罕的手表票,价钱不便宜。
她知道目前以她孤女的身份来说,还是不要拿些不符合她处境的东西来,可程昱随身却带着呐。
程昱看着夜色一点点变暗,时不时的低头看看手表上的计时。表盘上秒钟转动的声音,就如同程昱的心跳一般。在他的心里,马上要有一些重要的大事发生,他能不紧张嘛!
大喜之日,又是夜晚,自然会发生一些事情。两个人的卧房,暧昧拉扯,一触即发。
程昱新手上阵,从昨晚的亲密来看他媳妇并不排斥他的亲近,可要是让他直勾勾的说,媳妇,不早了,咱们该休息了,他又有些拉不下脸子。
没办法,毕竟现在才刚过七点钟,乌云遮蔽,让人昏昏欲睡。黎漾斜躺在床上,手上拿着一本书籍,细细品味里面的内容。
程昱完全静不下心来干别的事,只能时不时的盯着他的表盘看,要不然就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黎漾。
仿佛是想要他媳妇透过他灼热的目光,明白他的渴望。这男人的算盘是打错了,这种事对于男人来说至关重要,可对于女人来说却没有那么在乎,完全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男人大多是用下板身思考的动物,女人则是更加注重感情,对于她们来说,感情上的温存,远远要比心生的愉悦来的重要。
程昱在那里干等了半个小时,最后实在等不下去了,到八点半的时候,拖了身上的衣服,“媳妇,深夜了,咱们是不是该休息了。”
黎漾眼皮不带抬一下的,“你要是困了,可以先睡,不用管我。”
笑话,这事要是没有他媳妇的配合,他要咋办?他一个人的没考虑过,之前没有媳妇的时候的时候没有,有了媳妇之后,要和媳妇在一起。
那么没出息的事,他才不干,他可是要干大事的人。
程昱的外衫搭在椅子上,身上却是包裹完整,见着他媳妇不搭理他,程昱有些郁闷,他能没有吸引力吗?不可能,他的身材在军营里是数一数二的,瞧瞧这健壮的肌肉,完美的腹肌。
怎么他媳妇就是不感兴趣,在他媳妇眼里,他这身材还没有小女人手上拿着的书来的有趣。
唉,程昱长叹了口气,男人不主动没肉吃,要是再犟下去,难受的还是他,只能主动出击了。厚脸皮吃块肉。
程昱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摊煎饼,这动静终于把黎漾给惹恼了,控诉道:“你不是要睡觉的嘛,怎么不睡,一点都不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