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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凶饕餮

沧海桑田,岁月变迁。    翠色葱郁的小树苗经过了几百年长成了高壮的参天大树,平平矮矮的小土丘经过了几万年的变化成了愚公都难以移开的大土丘,而一个普通的小山峰过了十万年光景成为了一个大山峰,着实不奇怪。    令我感叹的是,我十万年前移这小山峰的用途是,放在洞门口做装饰的,如今地势变得如此厉害,为什么只有山峰大了几百倍,而我的洞口就没有一点儿变化呢?如今导致了装饰的山峰挡住了我的洞口,看着就有种喧宾夺主的味道,让我很不高兴。    当金乌一啼,金光把银兔赶走时,我便十万年如一日地跳上了门前的装饰山峰,摆了个狂酷的姿势,威武地仰着头,金光打在我火红火红的皮毛身上,映得我浑身金红金红,看上去煞是威武。因站得高,我头顶一双魔牛角耸入云霄,在大凶之州上成为独一无二的标志。    我管辖的领地内的一众飞禽走兽一阵欢腾,奉我为主,虔诚地朝着我拜了三拜,已示臣服。每每如此,我很是受用。    我生存的这个世界是四海六州,其实四海六州在远古时代,曾有九州。那时的神族与魔族地盘各占一半,他们解决完了生存和繁衍子孙这样的大问题,就发生很大的矛盾,双方野心勃勃,都想征战天下,做天下霸主,因此频频发生神魔大战。    我出生前,曾发生了五十次大规模的战役,三百次小规模的战役,以至于神魔大战后,天地的九州变成了七州,还有一州沉入无限深渊化作了人间,所以如今天上就剩下六州,我住的地方就是六州之一的大凶之州,听这名字就是很威武,我觉得特别符合我威武的大凶身份。    我大凶之名的由来其实是在神魔大战后,神族最为胜利者打扫战场,免不了对一些威武的猛兽认作魔兽,而认作魔兽的其中之一就有威武的我,后他们被我英勇的身姿震慑到了,认了错,并称我为大凶。    金乌是神族守护神兽,能招来光明,却不善战斗,我生性贪吃,对它们这种传说的物种垂涎已久,可忌惮神族,一直不敢下口。一日,神族去幽冥云海打扫战场时,因那里终年昏暗,灵气稀薄,神族特领了几头金乌前去照明。我悄悄地跟了他们一路,正想找机会吞个两三只就跑路,谁知有一只不长眼的竟认我做魔族,这下我终于有了理由大吃特吃了。    我装作被激怒的样子,追着金乌跑遍了六州,那时神族风头大盛,竟然有猛兽敢与他们作对,六州的民众表示很震惊,对我很是忌惮。    其实当年我不过是占着它们理亏的由头,随意蹦跶了些,这一蹦跶就造成了许多误会,当然对我而言的好误会,我是从不解释的。    神族经过神魔大战主力损失了许多,没损落的也是大大的受伤,他们一边提防着魔族卷土从来,一边提防着我英勇的神姿怕我吞了金乌又吞了他们这些神族,初次分地册封时,让长得很威武的我,来这大凶之州,做四大凶兽之一,统领此处的妖魔。    又因金乌是我的熟人,对我又恨又怕,免不了多多“照拂”我,是以每日从东边出来,都先去东南边的大凶之州绕一大圈再滚回东边照明。    大凶之州的民众见我如此本事,不仅是吃了金乌,让神族好生照顾,连神族不可一世的神鸟金乌都恭敬有加,就这样我成了四大凶兽之首。    日子虽过得威武,但身为凶兽还得拿出真本事,因我吃了金乌,又炼化了金乌,五脏竟长出了一枚小小的内丹,算是我丹田那颗,我一只兽竟有两个内丹,修炼的速度本是天赋异禀,如今更是开了火车,嘟嘟地前行,若不是我偷懒绕了几个弯,绝不可能六万年才飞升上神,即使如此,在四海六州也是名列前茅的超级存在。    每每想到如此,我便十分得意。    但即使是如此了不得的我,也是有忧郁的一件事。而这件事,我总会在大凶之州的民众朝拜我之后露出点点愁容,当然我的皮毛长而鲜红,从我脸上是看不出的,但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觉得我每次抑郁时,我的眼睛都像远古时代那些美丽的女战士,虽英姿飒爽,却惹人怜爱。    住在我洞窟不远处的一片静谧小泥畔里,住在一只魔鳄鱼和一只灵犀牛,比邻而居,感情很是要好,灵犀牛十万年如一日的哼哼唧唧传入的我耳朵。    他先是仰头看了看远去的金乌,又纳闷地朝我拜了拜,那一只牛蹄子做个了艰难的动作,悄悄放在嘴边旁,警惕地看了高耸入云的山峰,再神神秘秘地说道:“老鳄,雷老大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刚刚还看着金乌飞过,这会儿怎么又低头,是眼睛有毛病还是脖子累了?”    魔鳄鱼刚从小泥畔抬起满是泥泞的鳄鱼头就瞧见我从山峰顶用血红色的大眼瞪着它,那凶狠的目光恨不得一口吞了它。我见它没什么反应,唯有再挥挥我锋利的大爪子,它吓得一头栽下泥畔,不敢吱声,吓得瑟瑟发抖,连满池子的泥畔都抖啊抖,我满意地再瞪着灵犀牛,那货还还是没发现我,自个儿地低头关怀多年的兄弟是不是病了,是不是得绝症了。    我仰头四十五度摆了个更加忧伤的角度,得,当我对牛弹琴,作为老大,我厚道,不跟它一般计较,而是想起了我忧伤的过往。    那件事在我心头已经有十万年之久了。    说起来,那时我还不属于这个世界,因维护在那个世界被渣男抛弃的亲姐姐,我化身成为女奥特曼,高举实心球,正要力挫渣男与渣女,可是该死的奥迪居然在关键时刻鸣笛,导致我手中实心球仿的不太平稳,把我脑袋砸爆了。    或是老天看不惯那对渣男女,或是是我作为一个准备高考的莘莘学子,在那个世界付出太多了,被老天爷看到,因此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一名比奥特曼打的怪兽还要厉害许多的超级大凶兽饕餮。    鉴于我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万年都没有见到那对渣渣的出现,所以我得出的结论就是,我曾是个伟大的高中生,得老天厚爱。可我的忧伤就是没有亲手干掉那对渣渣,只好拼命修炼,企图有一日能参破天机,踏着祥云冲入历史的旋涡,与那对狗男女再相遇,用一块板砖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    自从那一声来自奥迪的鸣笛之音,是我在那个世界听到最后的语言,所以自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有了一个忌讳,你可以同我说“奥”,你可以同我说“迪”,但你绝对不能同我说“奥迪”,因这个四海九州的神奇世界还停留在骑马骑驴怪兽的农耕文明时代,十万年来,还未曾有人或者兽犯过我的忌讳。    我抬头抬眸瞄了一眼,趁着金乌那只鸟还未飞远,我忧郁的心情还在,便用一双大爪子配合我大大红红的脑袋,优雅地再换了个忧郁的角度,让民众欣赏它们守护神的伟大英姿,果不其然,除了一只垂垂老矣的老山羊未来得及跪拜,其他的野兽猛兽面相凶恶,动作却虔诚,又拜了三拜。    刚在心中的小忧郁被我踢到了个小角落,我浑身沐浴着金色的余光,神圣超凡连金乌这样的神兽都自愧不如。    由于今日换了两遍忧郁的姿势,那些民众还期待我再换,作为一个资深的好领导,我是不用搞那么大场子的,便优雅地撅了撅屁股,跳下山峰。大凶之州一双魔牛角的标志消失在高高的山峰上,民众们的心又恢复了宁静,该干嘛干嘛去。    因是日日如此,此刻也没什么特别的心得。    我站在我的洞口前,身体缩小了几十倍才能钻进我的家,为此我又有些郁闷,当场我年幼时身体发育还没有那么大,就按了年幼的身板造了个洞窟,如今我长大了,大凶之州好的地段都被一些没我威猛的兽占了,我四面八方都是住了几万年到十几万年的邻居,因我向来实行民主制,也不好随意抢他们的窝盖我的窟。    “哎~~”我耸拉着头,又一轮忧伤,其实平日里除了一轮轮的忧伤和修炼,我也没别的事干了,所以就尽情地忧伤,趴在神羚羊绒皮地毯上就像一只可怜兮兮的红毛大狗。    “小雷雷,你又调皮了。”    闻言,我没有理会他,软软地趴在软软的神羚羊绒皮地毯上,尽显忧郁之色。    他摇着折扇,端的是唇红齿白的风流小哥样,一双桃花眼胡乱放电。    我又叹了一口气,回忆起了新一波的忧伤,那年我威武地踏入大凶之州,万民朝拜,好不风光。虽我有个霸气的名字叫做王大雷,实则我内心是一颗小女儿家特有的细腻温柔之心。我的美貌虽没传承我那美冠四海六州一绝色的美貌亲娘,可化作了人形也是个大眼睛,小嘴巴,一些小村落百年不出的小美女。    我初临大州,自然是怎么威武怎么来,可要考虑到日后所需的亲民性,偶尔的时候也该变换个人行,已示我的刚柔,顺便勾个美丽的俊俏男子,成就一段凶兽佳话。    当然这些臆想,都是还未登临大凶之州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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