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奇离开这片蛛网般小巷群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五点多了。
他在里面迷路了,绕了一个多小时。
路上也碰到了几个巷子里的居民,但打量他两眼,直接转头就走,连话都不跟他说,好不容易碰到个看他顺眼的老太太,才把他带出了这个迷宫。
刚才那些孩子的事,林奇也顺便向老太太求证了。
那都是国王区住民的孩子,从小到处乱跑,不时抢劫外人。
以前闹出过几次大事,频繁引来警察的介入,甚至好几个孩子被送进了监狱,但近几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孩子学聪明了,目标都选路过的绅士,每次也不会抢太多,最多抢一镑,剩下都给受害者留下。
这样一来那些受害者往往也不和一群小混蛋一般见识,以至于他们抢劫次数明明增多了,却几乎没再惹来警方的处理,就算惹来警察也只是教训一顿而已。
果然是一群惯犯,不过还懂得把握分寸,不至于罪大恶极。
那这个戒指,有机会的话还是还给那孩子好了。
林奇看着捡来的戒指皱了皱眉。
脑海里的见证者明确做出了判断,戒指并非奇物。
确切的说,戒指并非任何类型的神秘,它是现实世界的正常物质。
但它上面沾染了神秘的污秽,唯一的可能就是接触神秘的时候沾染上的。
而且是近期。
原主的记忆里,神秘可是很罕见的现象啊,活了二十年都没见到过。
怎么我穿越了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又碰到了一件?
是以前原主运气不好,还是我运气太‘好’了?
算了,不再去想没有答案的问题,林奇只是叹了口气,这孩子不知遇到了什么事才让戒指沾染了神秘的污秽,希望不是什么大事吧。
不过既然把戒指这样随身挂着,大概是很重视的东西,扔在原地万一被别人捡走也麻烦,先暂时保留,以后如果真租住这里,说不定有机会见到她再还给她。
为了和自己的放火戒指区分,林奇系好断掉的穿绳,暂时挂到了自己的手腕上,这才抬起头,打量着外面的环境。
这里就是国王区最繁华的区域——维拉大街的查尔斯广场。
这里曾经是莱茵市最繁华的城区,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被世界遗忘,只有查尔斯广场周围,还保留着老城区最后的辉煌
行人身上大多都是简单的麻布粗布衣物,正装打扮的人比例远远低于刚刚经过的大十字区站前广场。
但广场同样的繁华热闹。
摊贩们卖力的叫喊着,店铺里也挂出最显眼的样品,挎着篮子的主妇在路边嫌弃的挑挑拣拣,衣服破破烂烂的小孩子拖着鼻涕四处疯跑,食物的香气和垃圾酸腐的气味混在一起扑面而来。
更外围就是老旧的民居,建筑外爬满了加装的管道,增设的蒸汽机房挤在楼侧,呼呼的冒着黑白混合的烟雾,嘈杂的日常噪音从一扇扇敞开的窗户里传来,让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喧嚣。
这里……倒也不错啊。
林奇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个满满都是市井气息的广场,这里莫名的给了他一股家的味道。
林奇并不想回家,因为他原本就死了,在这个世界活着挺好,但这并不妨碍他怀念家的感觉。
深吸一口香臭混杂的气息,让开几个拖着孩子的主妇,林奇走到一栋四层高的独门小楼门前。
维拉大街221号。
比起周围的旧建筑,这里明显新的多,墙外也没有丑陋的管道补丁,应该是后来才建的,这让林奇更加满意了。
登上台阶拉动门绳,很快就有人打开了门。
一个主妇,穿着松松垮垮的居家服饰,头上用头巾裹得严实,脸上蒙着两层纱巾,身上全是土,手里还拎着一把笤帚,显然是正在清洁房间。
“下午,不,晚上好,女士。”林奇脱帽躬身,按照原身体的习惯说道,“冒昧打扰,我听说您这里有房间出租,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啊,确实有,您是看了广告吗,真快,我昨天刚把信给报社寄出去。”
听声音主妇的年龄不大,声音还挺好听的,就是林奇觉得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但想想自己昨天刚穿越,估计是身体原主人听过吧。
“之前的租户被我轰……搬走已经十多天了,正想尽快找新的租客呢,您就上门了,快请进。”
似乎听到了不太友善的词,不过还没等林奇改变主意,主妇已经欣喜的把他让进房间,带着他在屋子里参观起来。
房间打扫的很干净,陈设温馨,空气也很清爽,不仅没有老房子的异味,还有一股淡雅的清香。
一层是公用的厨房和餐厅,房东太太也住在这层。
楼上二、三层对外出租,只是最近刚好都空着,顶层被一道门封住了,锁的严严实实并不出租,房东没有解释,林奇也不好多问。
二三层的布局都一样,楼梯上去就是一个卧室和一个小客厅,通向盥洗室的门就在客厅里。
家具都是齐全的。
尤其是客厅里,书桌书柜,待客用的沙发茶几也全都配齐了,完全可以直接当事务所使用,难能可贵的是墙上还有个大壁炉,看着就能幻想出冬日夜晚,在这里一边烤火一边喝上一杯的感觉了。
不过木柴好像挺贵的,再说吧。
林奇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觉得这里非常适合作为事务所的经营地点,倒不是他有经验,主要是他觉得这里很像以前看的侦探剧里那个事务所。
而且虽然是老城区,但四周还算繁华,不至于让顾客找不到,生活也比较方便。再加上房东文静温柔,所有条件都很让他满意。
推开客厅的窗户,外面刚好能直接看到查尔斯广场的街景。林奇满意的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