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溪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不是迷信的,但唯利主义者。
玄学算出来的结果好。
那就是真的!
如果不好。
那新时代青年,需要相信科学,更要相信人定胜天。
主打一个随机应变。
“噢。”赵任城应。
他第一次来省城的时候,没有人带着,他不好意思在桥底下睡觉,跑到山里去了,大晚上,他也看不清什么,但等第二天的时候,鲜花开遍山林,绝美。
当时他就觉得,这地儿,很适合有小对象来约会。
今天……
他有点表白。
期待,又十分害怕。
假如说张云溪不同意,两个人连天天见面都做不到了,但假如说不表白的话,有可能她喜欢上了别人,或者通过别人知道,他喜欢她,这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干嘛呢?”张云溪好奇。
“没有,我听说这里的大猪肘子很香,待会咱们尝尝。”
大猪肘子的确很香,轻轻松松脱骨,那肉是又烂又嫩又香,沾满了卤汁的肉,每一口下去,都是灵魂和胃的双重享受,张云溪本来是注意着白色衬衫,小心翼翼地吃,没办法一口把已经耙了的猪肘子的皮吃到嘴里,但为了美食,外貌算什么,她直接就不管了,大不了回去洗,于是开始吃,QQ弹弹的外皮,实在是深得张云溪的心,太香了啊,什么叫幸福的想流泪,这就是!
大猪肘子的卤汁配上米饭。
又是绝顶美味!
她以前还觉得大猪肘子会很腻,现在想想,她脑子是被驴踢了,猪蹄的皮,太入味了,“这好好吃啊!我都不知道他哪弄来那么大的猪,能有那么大只蹄子。”
“这饭店大厨的儿子是猪肉厂厂长,他最擅长的菜就是大猪蹄子,所以这里的大猪蹄子很好吃。”
“你吃过啊?”张云溪接触赵任城下来发现,他吃的东西蛮多的。
“嗯,我喜欢吃。”
赵任城原本觉得自己很难遇到心爱的人组建家庭,反正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每次有津贴,都会去吃好几顿好吃的。
某些方面来说,他和张云溪挺像的,完全不委屈自己,该享受就得享受,该努力就得努力。
“不错,现在能吃是福。”
张云溪见赵墨吃太猪蹄子太费脸了,满脸的卤汁,拿出手帕给她擦了擦,看她又继续奋战猪蹄,忍不住乐。
赵墨恨不得一口埋进大猪蹄子里,好香啊。
大猪蹄子。
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不接受任何反驳。
正在赵墨沉迷美食时,忽然蹦出来一个小男孩,指责赵墨,捧着肚子哈哈大笑:“大花猫,好丑的大花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