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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  这一天我睡了个好觉。  睁开眼的时候觉得而有些恍惚,记不得自己到底梦见了什么,但是却觉得满心欢喜。  我这就算是有对象的人了?  我看着阳光下自己的手指,感到有点不真实。  我在自豪的成为单身狗一千年后,我居然成功脱单了。  我师父一定会为我喜极而泣的。  因为他终于不用养我了_(:з」∠)_     【2】  门口响起有节奏的敲门声。  我回过神,一边应声“请稍等”,一边急忙从床上爬起来,套上一套轻便的简装。  等我跑去开门,门外果然是我新上任的对象格洛芬德尔。  他一看到我就笑了:“我打扰你了?”  “没有啊。”我说,看到他手上提着的纸袋,“这是什么?”  “你还没吃吧?我给你带了新烘焙的面包。”他将纸袋递到我面前,我接过来,打开看了看,发现是我喜欢的品种,忍不住抬头对他一笑:“谢谢。”  我拎着纸袋回过身,发现他没跟进来,见我回头看他,他温和的笑了笑:“May I”  我也忍不住笑了笑,过去拉他进来:“当然了。”  他见我捣腾自己的头发,过来帮我。我头发很长,但我并不喜欢束发,不得不说精灵族对待自己的头发的态度我就很喜欢。因为他们包括打仗也不束发,最多将前额的头发编织起来,用额链装饰。  其实我一度怀疑这个种族超级爱臭美,因为披散着头发上战场除了美和飘逸以外,一点用处都没有,相反有时候还是累赘。  我啃完第二个面包的时候,他也摆弄好了我的头发,然后我对着镜子看了看他的手艺。  Emmmmmm……  这家伙是不是内心还住着个小公举?  不然给穿着便装的女朋友弄成公主发是想干什么?    【3】  从昨天梅斯罗斯来到米斯林后,今天芬巩也到了。  我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哦,原来王族会议要开始了。  为期半个月的会议期间,白天是会议,晚上会举办宴会。  这个时候我不得不吐糟一下。  由于格洛芬德尔是诺多贵族,向来都是陪在王族身边,高居宴席之上,在所有精灵的注目中,挥洒自如,笑声明朗。  而我是个被精灵族收留的小透明,只能缩在宴会厅的角落吃东西。  我看看他,再看看我,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愤愤不平。  真特么一股王子与灰姑娘的玛丽苏剧的既视感     【4】  “菲瑞玛。”  我身后传来一个轻唤,我回过头,看到伊缀尔正站在我身后笑着看我。  我于是也对她笑了一下:“怎么了,伊缀尔?”  “我能跟你坐在一起吗,”伊缀尔说道,祈求的看着我,“我一个人有些无聊。”  “可以啊。”  于是她坐在我身边,跟我聊天。  “菲瑞玛,你走过那么多地方,可以跟我讲讲吗?”伊缀尔说,眼中满是好奇。  这当然可以,我放下手中的小盘,刚准备兴致勃勃跟她开讲我的光荣史,忽然又觉得哪里不对。  青春正好勇气十足并且对外界充满想象和好奇的精灵少女——如果听了我的故事也想跟我一样外出游历十多年不回家怎么办?  埃兰薇和我的友情一定会终结的!特刚也绝对要跟我单挑的!  但我看到满眼向往的伊缀尔心里又有些不忍心。  她小时候就跟着父母亲族叛出了不死之地,在危险重重的冰峡中艰难穿越,差点失去母亲。长大后却比小时候更没有自由,从米斯林到塔拉斯,只能待在这两个地方,因为外面危机四伏。莫高斯的爪牙潜伏在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妄图抓住每一个精灵施以最大的痛苦折磨。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对她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讲故事我最擅长了。  何况我出生在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  “伊缀尔,我来跟你讲一个骑士之王光荣与伟大的传奇故事,亚瑟王和她的圆桌骑士。”  “她?”  “恩,”我微笑,“亚瑟王是女扮男装啊,这个故事的开端,就让我们从那个拥有龙的心脏,高洁气度,王者历练,金发碧眼的少女开始说起……”    【5】  我跟伊缀尔的故事讲到一半,便看到原本坐在高座上的精灵王,正站在我俩身边。  于是我和伊缀尔站起来,对他行礼:“陛下。”  “伊缀尔,原来你在这里,”对于自己的孙辈,精灵王还是多有慈爱——虽然他跟伊缀尔看上去根本差不多大,“你跟菲瑞玛在说什么?”  “她在跟我讲故事。”伊缀尔笑着回答,“菲瑞玛的学识真广,知道很多人世哲学呢。”  我默默心虚,姑娘你别说了,再说我怕你爷爷打我。  “菲瑞玛讲了什么故事?”果然精灵王很有兴趣。  这时候伊缀尔忽然狡黠一笑,对精灵王落落大方的道:“那是女孩子之间的故事,原谅我,亲爱的陛下,我们也有不能分享给您的秘密。”  我:“……”  看不出来啊妞!  原来你才是最黑的!  就在我心里给她的机智点了个赞的时候,精灵王对伊缀尔笑了下,没有追问。然后转向我:“菲瑞玛。”  他开口唤我的名字。  “陛下。”  他状似无意的问我:“你之前说的考虑,怎么样了?”  “……”  坦白说,我很吃惊。  居然第三次了,这是这位至高精灵王第三次对我说这样的话,原来他是真的想招揽我啊。  我这么想着,一边对他鞠了个躬。  “非常抱歉,陛下。”  我说着,去看跟在他身后的格洛芬德尔,对方见我看过来,对我露出一个笑容来,于是我也忍不住笑了。  “我已经有别的打算了。”  精灵王的观察力非常敏锐。  他眯起眼,并没有怪罪我三番两次的拒绝,而是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便转身离去了。    【6】  米斯林是芬国昐率领的这一支精灵族来到中土的第一个驻地,也是芬国昐的所在。  在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精灵族早已遍布各地,以王族成员为首,梅斯罗斯统治的是辛姆林地区,芬国昐的长子芬巩统治多尔露明,而芬国昐的次子特刚则是统治了塔拉斯。  格洛芬德尔追随的是芬国昐次子特刚。  于是我无视了精灵王的第三次招揽,包袱一收,跑去了位于塔拉斯山下的首都温雅玛城。  我觉得自己就是个英雄。  要知道我在宴会厅上直接拒绝了精灵王的举动,被不少精灵看在眼里,当时他们都倒抽一口凉气。  没有精灵会想象到一个人类拒绝了他们的至高王的邀请,尤其在那样的场合下。  我觉得他们会把这样的事迹加入我的故事里去,然后口口相传,成为传说。  别笑,我在游历的时候已经听过这样的故事了。  虽然我过了很久才辨认出,那个从神秘之地而来,她轻轻的走过,带着神秘的笑,曼妙的音乐,和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只是一挥手,便带走了人类国王和矮人王子的爱慕之心的黑发女巫原来是我。  我第一次听说的时候还当笑话一样笑了很久。  后来知道真相后我很生气。  生气后又觉得无可奈何。  麻蛋的,本剑仙这么高大上的职业,什么时候成了女巫    【7】  我来到温雅玛城,埃兰薇非常高兴地迎接了我。  之前几十年我都没来过温雅玛城,一是尴尬,二就是我当时还没有接受格洛芬德尔。  所以当埃兰薇知道我已经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一阵惊呼,然后便是为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  她问我婚礼准备什么时候举办,要什么样子的,她可以替我操持起来,还有我喜欢什么口味的果酒。  ???  等等,婚礼?  我一脸生无可恋。  所以啊,埃兰薇,这才是我当时寻求爱情咨询的时候,将你剔除出我的名单的原因啊。  我只是告诉你我和格洛芬德尔交往了,你居然这么快就连婚礼上酒的品种都开始考虑了。  你真的很像那个我到了年纪就想赶紧将我打包嫁出去的老妈_(:з」∠)_     【8】  虽然我是为了格洛芬德尔来到温雅玛城,但是我也有自己的职业需要考虑。  于是我去应聘了医疗官一职。  感谢当年对我要求甚严的医疗长。  我当场通过了考核,成了这里的医疗官。    【9】  我和格洛芬德尔的屋子就在隔壁。  在空闲的时候,每天早上他都会来敲我的门,给我带早餐,然后给我编头发。  而我会给他吹奏横笛,弹奏竖琴——我觉得拨弄竖琴的样子很美,便开始学习这门乐器,在开始的时候,不管我弹得多难听,他都一脸微笑的接受。  等到晚上我们会一起手拉着手漫步在河畔,在月光下交换亲吻。  在每一个节日庆典中跳舞。  在晨曦中拥抱着共赏日出。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其实跳过热恋期,直接迈入了老夫老妻模式。  不过这样我也很喜欢,因为我是个很慢热性格的人,细水长流的相处方式让我感到很舒服,也很愉悦。  不知不觉间,这样的模式就维持了很多年。  期间让我们忽略特刚发现我们俩在一起时那震惊的脸。  埃兰薇,你丈夫真的有点蠢【嫌弃脸】    【10】  五十年后。  贡多林建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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