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林思思叹了一口气:“废去武功,囚禁在天牢中吧。”
楚景行没想要原主的命,原主的报复对象里也没有他。
而且她总隐隐觉得,留着他还有用。
这段时间,林思思打听到,沈北辰过得倒还不错。
虽然整个府邸与外界的消息已经被切断,但宫中那位太妃年纪大了,想要子孙绕膝的热闹,对沈北辰这个外孙很是宠爱,时不时就送些好东西过去。
虽然没了皇子的头衔,他府上的那些小妾也没有被遣散。
沈北辰夜夜笙歌,常常喝得烂醉如泥,嘴里念叨着一些后悔之类的话。
而楚莺歌怀着孕,也不搭理沈北辰,只是安心养胎,似乎对自己腹中的胎儿寄予众望。
林思思想了想,派了位信得过的太医前去为那二人诊脉。
太医为沈北辰把完脉,然后得出一个惊天结论——沈北辰得了绝嗣之症。
沈北辰的脸当场变得五颜六色,十分精彩。
刚开始他还不信,一连十几天轮流到他那几房小妾房中,企图大展雄风。
结果折腾到后来,连起都起不来了。
如此勤奋的播种,却颗粒无收,沈北辰作为一个男人,自尊心受到了深深的打击。
等回过神来时,他不禁对楚莺歌腹中的孩子起了疑心。
一旦怀疑的种子埋下,就会不断地生长。
楚莺歌的好日子便也到了头,三天两头就要被沈北辰找借口折磨一番。
不仅如此,宫中的太妃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将送去的东西减半,并且指定将东西给楚莺歌。
既然这个外孙已经没有了用处,那她只需要等楚莺歌腹中的孩子来延续她的血脉。
如此一来,沈北辰和楚莺歌为了抢那些送来的东西,时不时就大打出手,弄得头破血流,整个府邸闹得鸡飞狗跳。
看到他们过得不好,林思思就放心了。
只是她有些奇怪,按楚莺歌的性子,沦落到如今境地,那腹中的孩子已经没了用处,自然是要打掉的,否则生下来也会被沈北辰弄死。
可她如此宝贝得紧,难道孩子的生父是哪家有权有势的世家?
……
“乌漆嘛黑,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林思思连鞋子都没穿,赶紧跑下床去追。
寝殿内,一只圆滚滚的黑色兔子滴溜溜地转着眼睛,蹦蹦跳跳地朝门口张望。
见林思思追来,扭头就跑。
此时,只见高高的门槛一角,有天青色的鹤氅衣角被寒风吹得翻飞,门外飞雪,只见衣角却不见人影。
“地上寒凉,怎的不穿鞋就跑下来了?”
温润的声音最先传来,带着一丝责备。
虽然着急,但没忘了将落了雪的鹤氅交给门口的宫人。
沈清砚大步踏进殿内,一脸心疼地将她打横抱起,爱怜地吻了吻她的唇角:“身上穿的怎也这般单薄?”
林思思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一双眼睛笑得明媚,亮得如同天上的星辰:“明明有地龙,这暖阁哪里冷了?”
“哒哒哒。”一阵细小的动静由远及近。
刚才还到处乱跑的“乌漆嘛黑”,此时则主动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乖巧地窝在了沈清砚腿边。
看得林思思瞪大了双眼,腮帮子气得鼓鼓的:“好你个重色轻友的绿茶兔子,改明儿就叫小厨房把你做成红烧兔头!”
没错,这只兔子是母兔子,每次都喜欢跟在沈清砚脚边,对林思思爱搭不理,双标得不行。
兔子似乎听懂了,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然后耳朵往身后一耷拉,开始躺地上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