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内,沈晏宁翻看着手里的卷宗。
银白色的灯光落在档案里被烧的面目全非的焦尸照片上,显出几分恐怖的狰狞。
他快速地浏览了一下,这件案子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
大概是半个多月前,道河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说在道河区西郊,涌河边上的玉米地附近发现了一具被烧得无法辨认的遗体。
向林他们这组立刻就赶到了现场,展开了详细地调查。
尸体被发现的涌河河段在葬凤村附近,水不深,刚刚及膝。
两侧的滩涂地种着成片成片的玉米地,她就静静地倒伏在距离这些玉米地10多米远的位置上。
在这段不远地距离间,向林他们发现了大、小两处焚烧区域。
其中小的焚烧区域距离遗体较近,大概有七、八米远,里面有少量被烧焦的衣物碎片。
距离它有三米远的位置,就是一片大的焚烧区域,正好就在一片玉米地的中间,在这里有刑警们不但找到更多的衣物碎片,还找到了一只白色的高跟鞋。
而就在这片玉米地里,刑警们又发现了大量高跟鞋的鞋印,鞋印反复来回,有一种徘徊的状态。
他们顺着鞋印,又在河滩边找到了另外一只高跟鞋。
经过鉴定和比对,两只鞋子是同一双,都是被害人遇害时所穿的。
不过在河对岸,向林他们也检查到了相同的鞋印。
但在现场,他们也就只是发现了这双高跟鞋的鞋印,再无其他人存在的痕迹。
现场的汽油味非常的浓厚,刑警们推测助燃剂应该是汽油。
法医的初步报告上写着:【死者为女性,25岁左右,身高1米6或以上,身材瘦弱。
【身体表面的烧伤面积达80%以上,尤以前面烧伤最为严重。
【未见其他伤,颈部表皮有脱落,双手过火不严重,在口腔、鼻腔、咽喉气管处均发现烟灰碳末。
【死亡时间在7月25号夜里。】
结合现场的环境物证和法医报告,办案的主要警员认为这是一起自杀案。
他们推测,被害人在当天晚上独自一人拎着汽油桶,来到偏僻的涌河北岸,然后蹚过去,来到南岸这片玉米地。
在这里,她徘徊了一会儿,犹豫要不要这么做,但是经过思想上的挣扎后,最终下定决心把汽油浇灌在自己的身上,自杀。
根据燃烧范围和女子烧伤的情况来判断,玉米地那一大片的焚烧区域应该为第一起火点,猛烈地火焰焚烧在全身,让她剧痛难耐,本能促使她往河边挣扎着跑去。
但可惜跑了不到三米,就摔倒在地,身上的火势和汽油引燃了周围的植被,形成第二个小的焚烧点。
她又艰难地向前爬,第二焚烧点到河滩有一长串黑色的烧焦的痕迹。
最后,由于伤情过重,她在河边去世。
现场十分惨烈。
刑警们回到分局开案情分析会议的时候,准备以自杀结案。
但向林坚决不同意,他认为受害人不可能是自杀的。
他认为自焚这样的自杀方式太过于极端,一般女性不会用。
而且能够造成这么大面积的火烧伤害,所用的汽油肯定不会少,现场却没有盛装它的容器。
两个观点得到了副局长的认可,也得罪了他的组长,在组里受到了排挤。
后续他一个人继续去追查线索,想要查到尸源。
在资料库里浏览失踪人口信息的时候,一条弟弟报姐姐失踪的信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