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语,她也爱好,但成绩并不很突出,只老师总说她的语感强 ,口语好,所以报志愿时,就报了外语类,没想到这一生真的要同英语打交道了。
当然她心里还是爱英语的,读起英语书来,整个人就好似变了,一下子觉得自己就拥有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方春华一直想将这两个世界融合得更紧密些,现在外专给她提供了这个条件。
这个条件包括有语音室,有大量的外文磁带,电影和书籍,还有她从不知道的许多外文期刊,更重要的是有了一个可以大胆使用英语的环境。
在这个环境里,她感到自由并快乐。
学习英语对她不是一种压力,而是对另一个世界的探索与了解带来的快乐。
她学会了用英语写日记,用英语给她也能读懂的哥哥和朋友写信,用英语与大家一起交流。
随着不断地深入学习,可以阅读英文书籍时,她发现自己有了另一种思维,另一种生活。
在英语作家的小说中,她读出了那种恬静而神秘的东西,读出了从爱尔兰草原上,英格兰的庄园里,泰晤士河中所散发出的美,她想让自己在这美中定格,以致她有段时间很少读中文书了。
但读着时,她也会想起渭北山地中那个小小的方家庄。她就让自己的思绪,在中国一个小村子和英伦三岛之间不停地跳跃着。
虽然美国使英语的重要性增强了,也有一批优秀的作品,但在方春华的心中,只有英国二十世纪以前的作品,才是英文书籍的精品,才值得反复阅读。
方春华有时觉得命运太过神奇,那个贫穷的渭北小山村居然同十九世纪的英国联系在了一起,而每想到自己就是它们的连接点时,就感到一种幸福。
当然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她也会与同学们一起上街,欣赏都市的繁华,也会大呼小叫地有许多女孩子的特点。
而且因为她们是学英语的,英语世界最新流行的歌曲,影碟,时尚成为她们的挚爱。
能沉湎在一个神秘的世界里,再加上能满足女孩子虚荣心的许多新潮,是让人会觉得这生活值得好好过的。
方春华的成绩在系里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好的。而且她的英语口语极为出色,人也一下子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再加之她的腼腆与善良,便获得了好多同学对她的喜爱,同学关系就十分融洽。
除了学习,方春华另外的爱好就是织毛衣。
她不能象别的女生那样在舞厅,迪厅去疯狂。十九年乡村生活,让她的生命总有泥土的芬芳,总向往一种恬静而安详的生活。而织毛衣会给她以恬静与安祥。
所以,在下午或晚上睡觉前,如果不读书的话,她就会织毛衣。
织毛衣在老家时她会点但不精,现在可以说是很精通了,各种样子的毛衣都能织。
给自己织了,给哥哥织,给父母织,给奶奶织,给表姐表哥织,好象她对人表达好的方式只有织毛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