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老好意替孙长眉购置了棺材,让老人入棺为安。
但小孩对酒老的恨意深入骨髓,非三言两语可以消释,也不是一两件小事可以弥补。
即便是剑心谷那个漂亮的彩衣美女和青阳崔岑岑出面调解,任凭二人说的口干舌燥天花乱坠,他也不理不睬,一根筋地死守着爷爷的棺材,不让任何人靠近,也不跟任何人说话。
唯独对于张崇义,他还愿意释放一些善意。
张崇义试探性地问他家住何处,家里还有什么人。他神情冷漠,却还是说了一些有价值的内容。
除了爷爷,他没有任何亲人。父母早年死于江湖仇杀,这些年来爷孙两人相依为命,日子过的极其辛苦,家里那间破草庐四壁通风,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爷爷是个刀痴,每天只知道钻进黄河深处练刀,很少陪他。如今爷爷走了,他就是无依无靠的孤儿。
小孩讲述故事的时候,酒老等人躲在不远处的墙后静静倾听,脸色都很难看。
在江湖上,杀人和被杀是永恒的主题。江湖从来没有温情脉脉,只有刀剑,只有血腥,只有仇杀。
每天都有人杀人,也有人被杀。
酒老混迹江湖几十年,大大小小数百战,见惯了风风雨雨,见惯了生离死别,可是眼看着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孩在自己眼前成为孤儿,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
按照酒老的意思,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要收留这个小孩,把他抚养成人,传授他上乘武功,就算以后小孩要杀他报仇也心安理得。
可是小孩绝对不愿意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不是因为外面已经宵禁,他多半会马上请人拉着棺材去城外安葬,彻底远离这家客栈。
要青龙四剑和崔岑岑居中调停,他们或许会肯,要他们收留这个小孩,明显还没到这种交情,而且这小孩性子极为坚韧固执,多半不肯接受他们的馈赠。
最后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于唯一能和小孩搭上话的张崇义。
张崇义一脸苦笑,讪讪道:“各位大侠,我自己才十六岁,初次行走江湖都战战兢兢,哪里敢收留一个小孩?”
酒老沉声道:“他只愿意跟你说话,或许也只愿意跟你走,如果你都不愿意收养他,等到天一亮他肯定会逃出客栈,到处流浪,一个八岁的小孩子流落街头,等待他的结局就是死路一条。
张公子,老夫猜你家世肯定不凡,多养一个孩子应该问题不大,就当是买了一个小厮吧。”
事已至此,张崇义知道再行推脱真的会让人鄙视甚至仇视,况且这个小孩身上浑身充满杀气,把他带回去好好栽培,说不定可以成为陷阵猛将。
想通了这点,他缓缓走到枕着棺材的小孩身旁,柔声道:“小朋友,跟我走,好不好?”
那小孩用清澈而疲倦的眼神凝视着张崇义,坚定地点了点头,没有任何犹豫。
出人意料的顺利,张崇义准备的说辞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倒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张崇义劝他先去房间睡一晚,明早雇马车出城埋葬爷爷,他摇头表示今晚就在这里陪着爷爷。张崇义知道拗不过他的性子,只能悉听尊便,自己回到房间休息。
那三个被孙长眉暴走砍成两截的伏龙山庄高手,被酒老让人用麻袋装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江湖就是如此残酷。
次日天蒙蒙亮,那小孩来敲张崇义的房门,叫他一起运棺出城。
此时酒老已让人把棺材抬上马车,备了一些香烛纸钱。毕竟是相识几十年的老友,酒老想着略尽绵薄之力。
即将启程的时候,酒老本想送上一程,小孩充满敌意瞪着酒老,大声道:“我不许你跟着,你是我的仇人。”
酒老一怔,苦笑着转身离去,这小孩真是不识好歹,不可理喻!
张崇义牵着大黑马,让小孩骑在马上,与马车一前一后出城,在城外五里外的坟山将孙长眉入土为安,孙长眉的那把断刀,也被小孩塞进了棺材里。
这把断刀是老人唯一的财物和遗物,混江湖混到这等地步,到底值不值得?
那小孩或许是昨晚哭干了眼泪,今天没有流一滴眼泪,神色坚毅地看着坟墓,自言自语道:“爷爷,等我长大,一定会杀了他们替你报仇,一定会的。”
说完,他磕了两个头,转身离开坟山,那车夫驾车回城。
张崇义牵着马和小孩,走在荒山野岭,看着冉冉上升的太阳怔怔发呆。
周围大大小小的树都凋零了叶子,满地的枯枝败叶,一派说不尽的深秋肃杀之气。
这趟京城之行短短两三天,说平淡也平淡,说刺激也刺激。
先是遇到逃出驿馆、不想当皇家金丝雀的大美女郦宛丘,后来为了看未婚妻,被闲得蛋疼的老丈人拉进苏府,听了大半天的书生念经,好不容易见到那个腰圆膀阔的未婚妻苏清人,恨不得一头撞死。
随便住个店、吃个饭,都能看到一场还算精彩的高手比武。
从承光十一年初走到晚秋,从幽燕之地走到京城,大半年时间,足迹上千里,这是第一次看到江湖一流高手对决。
一开始他很兴奋,昨晚他一直在回顾酒老和孙长眉的大战,将他们的每一次出手抽丝剥茧的回放,力求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想与自家的武学砥砺印证,看看能否有所裨益,增强修为。
然而收效甚微,张家的风雷枪法本来就自成体系,属于纯粹的战场武学,与酒老、孙长眉这种纯粹的江湖武学,路数风格截然不同。
战场武学讲究实用、简捷、省力、杀伤力大,力求删繁就简,去掉一切不实用的花花招式。
像昨晚酒老使出的绝招三千酒剑,花里胡哨,好看是好看,江湖比武也还凑合,用来泡妞更好,但这种招数用在战场上,一万条命都不够死。
孙长眉那招浊浪滔滔的刀意,使将出来威力倒是吓人,这种气息运用法门在战场上完全是取死之道,凝聚内息于一刀之上,力求以惊涛骇浪之势一举摧毁敌人,可是一刀之后呢?
江湖比武,对手可能只有一个。但沙场上,敌人成千上万,你把所有的力气耗在一刀上,就算劈死了一个人,后面的人也会把你剁成肉酱。
都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趟行程没有遇到任何可以提升风雷枪法境界的人或境遇。
张崇义很失望,对这个所谓的江湖很失望,他觉得江湖上的都是废物,是战场和官场都看不上的废物。所谓的高手,不值一提。
既然寻求不到自己梦寐以求的武道和天道,那就回家吧,浪迹江湖大半年,也该回去了。
他在苦思冥想,那小孩安静地陪伴在侧,一声不响。
张崇义忍不住问道:“对啦,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一直忘了问你。”
小孩认真纠正他的错误:“这位大哥,我不是小弟弟,我是小妹妹,我叫秦无衣。”
天雷滚滚,地动山摇,张崇义有种三观碎一地的错觉,瞪大眼睛道:“什么?你是女孩?”
“嗯!”自称秦无衣的小女孩咧嘴一笑,边脱裤子边诚恳道:“不信你看。”
她真把裤子解开让张崇义检验,张崇义雷的里焦外嫩三分熟,连忙转身道:“行啦行啦,我相信你,赶紧穿上裤子。”
她咧嘴一笑,穿上裤子。
张崇义看着这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长得瘦骨嶙峋,留着男童发型,那发型绝对没经过剪刀修理,可能是她爷爷用刀割的,显而易见的参差不齐,她脸上肮脏,似乎从出生就没认真洗过。
那套无数补丁的粗布衣服,怎么看都是男孩的,就这模样这打扮,若非她自己承认,谁敢说是女孩?
想起她悲惨的命运,张崇义心有戚戚然,柔声道:“你今年几岁?”
“爷爷说我过完年就九岁了。”
“你爷爷没教你,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裤子给别人看吗?”
“没有呀。我在老家的时候,经常和男孩一起尿尿呢。怎么啦?大哥哥,这样不好吗?”